阳台上的血迹(2)

时间:2016-03-03 14:11:47 

蓦然回首,那个絮絮叨叨一切都感到新鲜的大胡子渔民又跟来了,问她:哎,画小姐,你刚刚说你看到这儿有过血迹吗?明慧点点头。大胡子渔民就笑笑说:糟了,小姐啊,咱们不名乡有一个迷信的传说,谁要是亲眼看见那摊血迹……”

怎么样?明慧十分紧张。

不出24小时内,小镇上,就将有一人丧命啊!

大胡子渔民还要继续唠叨下去,明慧已没心思听下去了。她害怕得要命,猛一转身,奔向她住宿的房间。就在房间门口,远远望去,她遥见那个名叫梅林的女人沿着崎岖的山路走下来了,急匆匆地走着,头上血红的遮阳帽,在灰色山岩的陪衬下,宛如一朵有毒的野花。不一会儿,明慧亲眼看见她钻进了码头上的小车,发动起来,爬上山冈,从视野里消失了。

两天过去,明慧一直心绪不宁,还在为那阳台上血迹的幻觉。

谁知,两天后,当地电视台竟真的播报一条新闻,新闻称,鲁兰小姐,也就是丁斯之妻,在距不名乡不远的槐林湾,不幸溺水身亡。当时夫妻二人住在海边度假,对大家说准备下海游泳。可是,起了一场风,很冷,丁斯于是当众宣布,天太冷,不去游泳了。他和旅店里另几个人一道,去了附近的高尔夫球场,而鲁兰却说,她觉得不太冷,便独自一人下海湾,可是,再也没有回来。丈夫急了,在朋友们的陪伴下,走向海滩,一块礁石旁,人们发现了她的衣裙,这位不幸的女士却杳无踪影。第二天,人们在不名乡清泉旁找到她的尸体,脑袋上重重地挨了一击,据分析,想必是她在潜入海底时,脑袋撞上了水下礁石。媒体记者呼吁来海边度假的游人,下海潜游时不应单身一人,而应有适当的保护措施。

听到新闻,明慧暗暗吃惊:按照推算,鲁兰的死期正是她目睹那摊血迹的24小时之内呀!

明慧决定立即离开不名乡!神秘的幻觉,以及那个迷信的传说,让她恐慌到极点!

然而,由于惊吓过度,一场大病,却又将明慧留在了不名乡。她强迫自己静下心来养病,这一晃,就又是三个月过去。

这天,明慧感觉好些了,收拾东西,准备离开。

突然,三个月前出现的那一幕,又重演在她的眼前:

还是那么一对儿,一男一女。男的依然是丁斯,只是,女的已换了一个人,她身穿大红闪光印花连衣裙,年轻,只是衣着不太时髦,不太引人注目。还是先开来一辆小车,第二辆小车还是相继开来,车上,依然是那个梅林。便道上,依然是丁斯在跟那个第二个女子打招呼:梅林,这可太好了!想不到在这儿遇见你!几年不见啦,不认识我妻子吧?小琼,这是我的好友梅林小姐。然后,依然是将他的妻子与梅林介绍,依然是三人商量着去清泉湾游泳,梅林依然说她绕悬崖过去。

明明三个月前,丁斯才跟梅林见了面,他怎么又说是几年不见了呢?还有,一前一后两辆小车同时驾到,难道真是纯属巧合吗?

明慧大惑不解,看到三人一前一后,绕过了悬崖去,她的眼前,又出现了三个月前那个血迹的幻觉!恐怖,重现她的眼前,她发疯似的向派出所奔去。

派出所里,一名公安将一张网上通缉令的照片打开给明慧看:请看看,你说的那个男子是照片上这人吗?明慧看了,吓得毛骨悚然:被公安局网上通缉的那人,正是丁斯!

然而,等明慧带着公安人员来到不名乡小镇,血腥的一幕又发生了:丁斯的新婚妻子──也就是小琼,又溺水身亡了!

原来,这一切的一切,全是丁斯与他的真正妻子──梅林制造的谋杀案!丁斯并非他的真名,每到一处,他必然改名换姓。他惯于以大款自居,通过网络聊天,引诱那些寂寞无知的青年女子坠入情网,然后专挑文静的、不太招人眼而又没有几个亲朋的姑娘下手。他信誓旦旦地说一生一世爱她,然后请求她嫁给他。结婚之后,他就去保险公司,给她保上巨额的人寿险。当经他保险的一个又一个新婚妻子屡屡遇害时,保险公司就起了疑心,于是报了警。

经审查,丁斯交代了他杀人的全过程,他以旅游结婚为名,骗取那些上钩的新婚妻子来到一些僻静的海湾。接着,他真正的妻子梅林就开始露面,三人一起下海游泳。两人合谋杀死新婚妻子后,由梅林穿上她的衣服,和丁斯一块儿划船返回。不论在什么地方,他们都先打听一下那个根本不存在的梅林,然后才离开村子。之后,所谓的梅林匆忙换上原来那身艳丽衣裙,浓妆艳抹之后,折回原处,驾驶她的小车离开。然后,他们根据海潮的流向,沿海岸而行,再下水,假造新婚妻子溺水的现场。这一回由梅林扮演新婚妻子,独自一人走下海滩,把一身衣服脱掉,扔在一块礁石旁,再穿上红色闪光绣花连衣裙离去,到别处悄悄地等候丈夫来临。

于是,明慧也松了一口气:三个月前,那阳台上的血迹,不是幻觉!当时,他们杀害鲁兰时,如注的鲜血喷射在梅林的游泳衣上面。由于游泳衣是红色,他们没有注意,当他们把游泳衣晾在阳台上时,和着海水,那血迹自然就一滴一滴地淌了下来!而明慧看到的阳台上那个收拾衣服的女人,正是梅林在清扫罪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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