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的第二天,天气炎热,天空像火炉一样闷热闷热的。让人心里感到烦躁不安。小伟和几个小伙伴们,到镇西边的河套里去洗澡。到了河边小伙伴们迫不及待的脱光了身上的衣服,扑咚扑咚跳到了河里洗了起来。几个小伙伴在水里嬉戏着,玩耍着。一会儿狗刨,一会儿仰泳,玩的非常开心。正当他们玩的高兴地时候,从上游飘下来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小伙伴们争着抢着游了过去,想要看个究竟。这一看不要紧,可把几个人吓得够呛。哭爹喊娘的往岸上跑。上了岸衣服都顾不上穿了,撒腿就往家跑。路上的行人都很好奇,心想:“这几个孩子怎么了,光个屁股满街跑。”
到了家上气不接下气的。小伟的妈妈问:“小伟,你们怎么了?衣服也不穿?”
好一会儿几个孩子才缓过气来,于是就把事情从头到尾说了一遍。小伟的妈妈听了以后,赶紧带着几个孩子去派出所报案。
原来几个小伙伴正玩的起劲儿呢,看到漂来个东西不知道是啥。没想到到跟前一看,是一具死尸。可把几个小孩子吓坏了赶紧往家跑。这样的场面即使是大人看了都发怵,更别说是小孩子了。到了家把事情一说,小伟的妈妈毫不犹豫领着几个孩子赶快去了派出所。民警听了孩子们的讲述,不敢怠慢,在所长张超的带领下,立即赶赴现场。
民警们在孩子们的带领下来到了现场。只见岸边的水上,漂浮着一具尸体。隐隐约约好像是一名男子的尸体。在民警和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把尸体打捞了上来。死者全身被绳子绑着,身上有几处刀伤,都是致命之处。一看便知道是他杀。经过法医的鉴定,死者是一名男性,年龄大约在40岁左右,身高大约180cm,由于尸体高度腐烂,分辨不出死者的面貌。一时还无法确定死者的身份。
派出所会议室里,气氛格外的紧张。会议由县公安局领导主持。会上初步认定死者为他杀,而最关键的是要确认死者的身份,年龄,是哪里的人,做什么工作,以及案发的第一现场在哪里。县局领导要求赶快破案,把凶手缉拿归案!
民警们兵分几路,在全镇以及周边的乡村展开了调查。走访了大量的群众,贴出告示寻找死者的家属。告示贴出的第二天上午,派出所来了个40多岁的女子。她说自己的丈夫已经一个星期没回家了。也不知道去了哪里,家人很着急。经过民警仔细的询问,她丈夫的体貌特征,年龄,身高和衣着打扮。最后经过这名女子的辨认,确定了死者正是她的丈夫。
死者名叫刘明,芙蓉镇人,46岁,身高182cm,在镇里的粮库上班。平时下班都按时回家,最近几天一直没回家。妻子以为他在单位加班,到单位一打听,才知道单位根本没加班。怀疑是不是出了什么意外,本想来派出所寻求帮助,这才得知丈夫遇害了。民警向她询问了她丈夫生前的人际关系。有没有什么仇家,或者得罪过什么人。他妻子回忆说:“他平时人缘很好,没什么仇家,也没有得罪过什么人。”她妻子一时也提供不了有用的线索,因此案子陷入了僵局。
深夜派出所的会议室里灯火通明。所长张超和队员们正在研究分析案件。不放过任何一条线索。经研究决定,还得依靠群众提供的线索。继续深入的走访群众,寻找蛛丝马迹。
经过深入的走访群众,得到了一条非常重要的线索。有群众反应,几天前的一个晚上,半夜两点左右,他听见外面的狗叫声。而且叫的非常厉害。他就起床出去看了看,出去后他隐隐约约的听见不远处的邻居家里好像有什么声音。他看了一会儿也没在意就回屋子里睡觉了。
这是一条很有价值的线索,民警们对他家的邻居展开了秘密的调查。经过了调查得知,这家的主人姓周,名叫周大力,长得膀大腰圆,身材魁梧。身高180cm左右,也是芙蓉镇的人。此人在离粮库不远的镇供销社工作。民警们秘密的对他身边的同事和群众进行了走访。同事们反应这几天周大力不知怎么老是心不在焉,好像有什么心事。大伙问他怎么了,他说没事,就是心烦。民警经过深入的调查和严密的观察后发现,周大力作案的嫌疑最大。
于是经县局领导研究决定,对周大力采取近距离接触,并到他家里探个究竟。所长张超带领助手韩影来到了周大力的家里。呈现在眼前的是一座很宽敞的三间瓦房,院子很大,院子里收拾的干干净净。开门的是周大力的老婆,看上去她大约有40岁的样子,长的很标致。她把所长张超和韩影让到了屋里周大力看见警察来了赶紧从炕上起来。
“警察同志快请坐,请坐!”又斟茶又倒水的,显得非常热情。
屋子里很明亮干净,雪白的墙,好像是不久前刚粉刷过的。屋子里透着一股石灰的味道。所长张超向他问了一些事情,当问起听没听说镇上出了人命案时,他显得有些不自然,连忙回答说:“听说了,镇上都传遍了。”
所长张超为了不打草惊蛇,他说道:“我们是来走访群众调查案子,希望以后有什么线索能向我们提供。”
听张超这么一说,周大力赶紧回答说:“一定一定,这是理所当然的!”
然后所长张超又向周大力了解了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随后离开了他家。
回来的路上,助手韩影问张超:“所长,你发现没有,他在回答问题时候的眼神,看得出他很害怕,眼睛不敢正视我们。而且我还发现了重大线索。”
“哦!?什么线索?”
韩影小心翼翼的拿出个小纸包说道:“你在和他们说话时,我趁着他不注意,在他家门边的墙角发现的,好像是血迹。”
听韩影这么一说张超急道:“这很重要,马上送去检验。”
几天之后,检验的结果出来了。是人血,经过和死者的血型和DNA鉴定,血迹和死者的完全吻合。基本上可以确定他家就是凶杀案的第一现场。
经过县局领导指示,对周大力实施逮捕。所长张超立即带领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周大力的家。叫开门后,周大力见到民警的再次到来,低下头什么话也没说,伸出双手,民警上前给他戴上了手铐。
审讯室里,周大力面对民警的审问,如实的交代了犯罪的事实。原来周大力和刘明本来不认识,周大力在离粮库不远的镇供销社上班,一次偶然,他发现了一个秘密。在粮库后面的墙下有个排水沟,水沟直径能钻进去一个人。而且水沟直通粮库里面。这让他起了贪念。于是在晚上经常通过这条水沟进入粮库里,去偷粮食。有一次偷粮食的时候,被正在值夜班的刘明发现。要把他交给保卫科处理。后来经过周大力再三求饶,就把他给放了。周大力为了感谢刘明,事后把刘明请到了家里吃饭。就这样两个人就认识了。而且关系越来越密切,从这以后刘明就成了他家的座上客,经常地光顾他家。
后来周大力再去偷粮食,刘明也就视而不见了。一段时间后,不知怎么刘明和周大力的老婆就搞到了一起。有了暧昧关系,打的火热。这件事被周大力发现后异常的愤怒。为了报复刘明,他把刘明叫到了家里吃饭。酒喝到半夜,刘明醉意朦胧。周大力用事先准备好的刀子将刘明杀害。之后在他的胁迫下,他老婆帮忙把刘明的尸体用绳子捆好了,偷偷的运到河边。绑上块大石头后把刘明的尸体沉入了河底。回家后连夜把屋子又粉刷了一遍,收拾的干干净净。周大力以为这样万无一失了,没人知道了。没想到石头在河水的冲击下,绳子脱落。刘明的尸体漂了上来,这才有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这正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千万别违法,违法必被抓。周大力得到了法律的制裁,法律匡扶了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