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我刚从大学毕业,不顾家人的反对,来到殡仪馆成为了一名入殓师。所谓入殓师,工作就是给死者化妆,让他们能漂漂亮亮地离开这个世界。对此,我的父母很不理解,甚至闹到要和我断绝亲子关系的地步。
我的名字叫陈默,毕业于复旦大学。我喜欢简单的生活。喜欢喝白开水,喜欢穿白色衬衫,喜欢独自一个人徘徊在学校的图书馆。我的生活没有什么计划性,总是按照父母的意愿。所以,这次我想选择我自己想要的生活。我要成为一名入殓师。
无所谓别人怎么看我。
当然,这个念头我从未和谁提起过,即便是最好的朋友也不知道。所以我也可以理解父母知道我的想法后如此反应。他们只是一时接受不了。和家里人闹翻后,我独自在单位周围租了一间五十平米的房子,一室一厅。我很享受独居的日子,没有人可以对我指手划脚,我可以过我自己想过的那种生活。
你好,我是新来的。请多多指教。直到现在我还记得,这是我对阎小夜说的第一句话。
她没有说话,只是朝我微微颔首。表情还是那么冷漠。我敢肯定她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女孩,这是一种直觉。她确实是一个漂亮的女孩,浓郁的头发,漆黑发亮。那双蓝色的眼睛有一种摄人心魄的力量,但又清澈如水。她的皮肤白皙如雪,鼻梁挺直。远远看去,犹如西洋瓷娃娃一般精致。
她平时从不主动和别人说话,总是摆出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殡仪馆里的人都不怎么喜欢她,说她傲慢。
后来我才知道,她的名字叫阎小夜,毕业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护理学院。她的外婆是法国人,所以她有四分之一高加索血统,长得如此标致的容貌亦不足为奇了。我从同事这里打探到关于她的消息也只有这么些。没有人知道她的过去,她也从不透露自己。是一个浑身散发着神秘气息的女孩。
按照我们这里的风俗,入殓的时间最好不要拖过下午。所以一般三点之后就可以下班,做自己的事情。当然,也有特殊情况。
在实习阶段,阎小夜负责带我。她让我披上一件白大褂,将自己的身体彻底包裹起来。戴上口罩和一双粗棉线手套后,又在棉线手套外套了一层塑料的一次行手套。穿戴完毕后,我跟着阎小夜身后走进了一见大门敞开的屋子。门上挂着块牌子——冷冻室。
我的问题很多,对这里的一切充满了好奇。阎小夜总是用最简洁的言语来替我解释一切,我不明白她为何如此沉默寡言。
趁她在收拾遗体的时候,我忍不住问她,你一个女孩子,为什么要来这里做入殓师呢。依你的学历,在外面找一份月薪上万的工作我想也不是什么难事。
阎小夜对我说,那你为什么要来这里?难道你在外面找不到工作么。
我想送他们最后一程。我说。
阎小夜嘴角掠过一丝冷笑。
我只不过喜欢死人,仅此而已。因为活着的人,太危险了。
这次的死者是个男人,看上去不过三十岁出头。一般情况下,我们要给死者化两种类型的妆,分别是粉妆和油彩妆。相比粉妆,油彩妆省事的多,只需要用海绵沾上些油彩颜料,在死者的脸上涂抹几下,面色便立刻红润起来。若是一些年轻人,那就要格外用心地为他们化上粉妆了。
灯光下,阎小夜仔细地为死者涂抹着油彩,一张青色的面孔在她的涂抹下,立刻生动起来。虽然我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可当我直面尸体的时候,心里还是有些受不了。她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告诉我,她在美国念书的时候,经常接触尸体,所以一点也不害怕。时间一长就好了。
放心,没事。我对她说。
她在死者的口鼻里塞了些填充物,为得是让死者的面部更加丰满一些。做完这些事后,她让我把尸体翻过来,是要擦拭尸体。
真可怜,这么年轻就死了。我边扶着尸体边说。
阎小夜没有理睬我,手里拿着一块小小的方巾,小心翼翼地擦拭着死者的四肢。
自作孽啊。我最讨厌自杀的人了,都是懦夫。生活虽然会有很多挫折,但活着多好啊。有什么困难不能解决呢?还这么年轻。我自顾自地说道。
请对死者尊重些。阎小夜让我闭上了嘴。
好。我闭嘴。
你前面说什么?她突然问我。
有什么困难不能解决呢?还这么年轻。我重复了一边前面的话。
不是这句。
我最讨厌自杀的人了,都是懦夫。我又说。
她低下了头,仔细看了看男子的臀部,我注意到那儿有块淤伤。她又问我,他是怎么自杀的?你怎么知道他是自杀的?我告诉她,是他们家属说的。说是在家里的时候,拿了根绳子,然后踩在桌子上上吊死了。
听我说完,阎小夜突然笑了起来。然后对我说,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份工作吗。很多时候,死人说得事情就和活人说得不一样。这次就是,他们家人告诉你他是自杀的,可他却告诉我,他好像是被谋杀的。
每天我都会提早半小时出门,然后挤地铁上班。因为我是一个没有时间观念的人。
嘴里咀嚼着干涩的面包,手里紧紧握着那份资料。这份东西是我从我表哥那里搞来的,他是一个警察。关于昨天送来的那具中年男尸,阎小夜想知道更多,拜托我查了一下这个男人的底细,以及凶案现场的一些详细情况。
我想起昨天她说的话。感觉有点些疯狂。
很多时候,死人说得事情就和活人说得不一样。这次就是,他们家人告诉你他是自杀的,可他却告诉我,他好像是被谋杀的。
他为什么是被谋杀的呢。根据警方调查的结果,他是自杀的。
阎小夜微微扬起下巴,带着点诡异的气息。
我刚才在死者的衣物中找到了这个,一张金属卡。我想也许这是他从公司带回家的物品。这张金属卡是放在死者牛仔裤的后口袋里的,也就是说,死者自杀的时候这张卡也在他的裤子里。有意思的是,你却说他是上吊自杀。
这张金属卡和他是被谋杀的,有什么关系呢。
大有关系。你说死者是踩着桌子,上吊自杀的。那如果事实真是这样的话,死者臀部又怎么会有淤伤,这伤又是怎么来的呢。现在看来,这个伤肯定是因为这张金属卡造成的,因为它的位置和淤伤吻合。你试想一下,上吊自杀的人,下半身是悬在半空中的,无论怎么挣扎都不会有伤痕。
除非……
除非他是坐在椅子上的时候,被人从背后勒杀的。
死者名叫魏志明,今年三十五岁。魏氏企业的董事长,可惜家道中落,身上背了不少债,日子过的并不舒坦。不查不知道,原来在十年前,在他们家还发生过一起杀人事件,还是一起不可能犯罪呢。
他们姓魏的一家全都住在上海近郊S山附近的一座名为“蔷薇馆”的房子里。当年魏志明的父亲魏严是上海知名企业家。而这座蔷薇馆,便是他为取悦爱妻所造。他妻子甚爱蔷薇花,每到五六月份花开季节,便将蔷薇花放满整个房间。
魏家其实也算不上什么大家族。魏严他妻子一共有三个孩子。老大便是我们之前提到过的魏志明,性格谨慎稳重,很讨老头子的喜欢。他曾留学美国学企业管理,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后,就回国帮助父亲管理家族企业。
魏志鹏学习很努力,对家族事业几乎不闻不问,一点兴趣也没有。因为大儿子能干,所以魏严也没有逼迫二儿子继承他的事业,放手让魏志鹏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现在魏志鹏在一所大学里担任副教授,前途不可限量啊。
排名老三的是小女儿魏笑。魏笑和她的名字一样,很喜欢笑。她长得和她母亲简直一个模样,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女孩子。魏严夫妇最宠的也是她。
可这个家族自从搬进蔷薇馆后,就仿佛是受到了诅咒一般。厄运连连。
最开始是魏太太被查出肝癌,不久后便去逝了。悲痛欲绝的魏严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就连公司的事也不在过问,每天将自己关在亡妻的房间里黯然伤神。茶饭不思的日子没有持续多久,最终魏严也因脑溢血死去。这可以说是一场悲剧。
事情还没有完。
魏严去逝后不久,魏笑也上吊自杀了。
那年,她才十六岁。
你前面不是说,有什么不可能犯罪么。阎小夜提醒我。
对。魏笑的死得很诡异,首先就是在满是在堆满蔷薇的房间里自杀,这本身就很让人在意。当时有传闻说,是魏笑的母亲将她带走的。
自杀有什么问题,就因为房间内放满了蔷薇花么。
当然不是。你要知道,当时最早发现魏笑上吊的是他们家的女佣人,她经过魏笑房间窗户的时候,看见了上吊的少女。慌了神的她立刻去开门,谁知房间的门竟然从内反锁了!所以只能撞门。
经过调查警察发现,这扇门确实是用钥匙从内反锁的。并且所有窗户也都从内部锁了起来,这是一个密室。让人头疼的问题来了,假设这是一起自杀案,那为什么警察在房间里进行了地毯式搜索,都找不到钥匙。简直是掘地三尺了。如果说这是一起杀人事件,那凶手又是如何离开房间的呢。这根本不是人类可以做到的,简直是不可能犯罪。
我问一下,房间里的蔷薇花是插花还是盆栽?
应该是插花。我回答道。
房间里的情况是怎么样的呢?阎小夜问我。
除了书桌,其他都还好。因为魏笑是踩着书桌上吊的,将绳索套好之后,然后把桌子给踢翻。所以桌子上的一些笔筒茶杯之类的东西都掉在了地上。
钥匙消失了么。真有趣。那把钥匙有多大?
是一把很小的钥匙,迷你钥匙。大概是小指三分之二大小。
这么小的钥匙,很容易藏吧。阎小夜说。
话虽如此,可警方搜查了房间里的每个角落,就是找不到啊。
也就是说,钥匙确实不见了。她若有所思道。
是的。其实我也曾经想过,有什么方法可以让钥匙从房间里消失。诸如用冰做的钥匙,是否可以呢。我试过几次显然不行,冰的硬度不够,太容易折断了。根本不能锁门。然后我又想,用塑料制造钥匙,然后将其熔化行不行呢。这个诡计倒是可行,但是问题在于,那些被熔化的塑料又到哪里去了呢。警察根本就没有找到类似的东西,所以这个推理不成立。你一定会说,先用钥匙把门反锁,然后把钥匙从窗户丢出去!再关上窗户把窗从内反锁。这样也可以。可惜不行,因为蔷薇馆每个窗户外面都镶有蔷薇花纹的铁丝网,虽然是迷你钥匙,但根本无法从里面丢出去。若要将铁丝网拆卸下来,也需要工人来操作,魏笑没有这个本事。
阎小夜点起了一支烟。
你抽烟?我问她。
我以前还吸过毒,你信吗。
我信。那你可以告诉我,你为什么要吸毒么。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什么都要试一试。
那你试过杀人吗?
这个主意不错,或许以后我会考虑考虑。对了,魏志明的情况是怎么样的,你说说看。
魏志明的尸体,是他妻子在前天晚上发现的。魏志明的妻子名叫谢佩沄,是一名家庭主妇。据她所说,案发当晚她正在一个小姐妹家里聊天。大约是晚上十点左右,她回家后便发现了丈夫的尸体。
他丈夫的死亡时间是多少。
根据法医的报告,是九点半左右吧。
她到家后,有没有发现家里少了些什么东西呢。
说到重点了。魏志明是在书房里上吊自杀的。书房里的情况很奇怪,几乎所有的书都被他从书橱里拿了出来,丢在了地上。魏志明有强迫症,平时都把书房里的书理的整整齐齐,为什么自杀之前要这么做呢?没有人知道。最奇怪的是,书房里最值钱的东西也不见了——翡翠蔷薇。这玩意是当年魏老爷子送给爱妻的礼物,亦是魏家的传家之宝。很值钱。而且用来锁玻璃柜的一把挂锁也不见了。
既然有这么多疑点,为什么警方还认为是自杀呢。
因为考虑到了自杀动机。你知道么,魏严的家族企业到了魏志明这一代,早已没有了当年的风范。不光欠了一屁股债没有还清,就连房产都要被银行收了过去。照这么发展下去,公司破产是迟早的事情。你说这样情况下一个成年男子上吊自杀,是不是一件很顺理成章的事情呢。
翡翠蔷薇啊。阎小夜默默念了一遍。
其实警察也怀疑过是他杀。可有杀他动机的人,有着铜墙铁壁般的不在场证明。
去书店的时候,我选中了一本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品——《我的名字叫红》。
封面被设计成米色,中间有个很大的“红”字。我很喜欢这种简洁的设计风格,所以我最喜欢的便是没有修饰的封面。我说过,我喜欢简单的生活。
手机铃声响起。是阎小夜。
陈默,和我谈谈胡伟吧。她开门见山地说道。
你是想说那个犯罪嫌疑人。我昨天不是已经说过了么,他不可能是犯人。
我想了解一下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