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水云间

时间:2017-01-03 17:22:34 

1

上午九点左右,W市刑警大队队长钟跃民正和刑警们探讨如何深入地了解案情,电话铃响了起来。电话是前进派出所打来的,他们报案说,水云间服装公司副总经理孟治死在了宿舍里。

钟跃民马上通知全体侦技人员,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了案发现场。这是一排挨着公司围墙盖起来的简易平房。从东头第三间起向西,是公司里的仓库。死者的居所是东头的两间房子。房子虽然简陋僻静,里面装饰也算考究。一走进屋里,就闻到一股刺鼻的烟酒味。外间的桌子上有一瓶见了底的优质大曲,看样子,他一下就喝掉了一瓶六十五度的烈酒。酒瓶旁边还有一只烟灰缸,里面堆着十几只过滤嘴烟头。烟灰缸的前面,摆着一只碗,一只高脚酒杯,四个菜盘子。盘子里还残留着几块烧鸡和花生米,酒杯里剩有小半杯酒。桌子上乱七八糟地堆着一堆碎鸡骨头。这说明死者当晚一个人在独自饮酒。里间里,死者脸上毫无血色,只穿着内衣躺在床上。法医小刘正在检查。从现场情况看,孟治似乎死于饮酒过度。

死者孟治,男,三十九岁,现任市直属企业水云间服装有限公司副总。其妻在邻市上班,两个孩子在上学。今天上午八点二十分左右,该公司经理郑栋找孟治商量工作,在办公室没有找到,就到他的宿舍,因叫不开门,便爬上窗户,结果发现孟治躺在床上,叫喊不应。他当即喊来一名工人破门而入,胡乱对死者进行了人工呼吸,并叫工人去喊救护车。当他发现孟治已死时,马上报了案。刑警们赶到时,现场已完全被破坏,以至于孟治死时是什么样子都看不出来了。到了现场,钟跃民不由好生疑惑:一个公司经理怎么连保护现场的起码知识都不懂?

钟跃民在屋子里来回查看,突然发现桌子下面有一个过滤嘴烟头,便用镊子捡了起来,接着走进里间,眼光被床边角落处一片小麻麻点点的水迹吸引住了。这水迹既不像喷的水,也不像撒的尿,这是什么呢?钟跃民迷惑不解。

“钟队,你看。”李陈从死者的被窝里找出一只印花手帕。

钟跃民接过手帕仔细地端详,只见上面沾有口红的印记,又嗅了嗅,唔,上面还有香水味哩。肯定是女人的!这几天他爱人没来公司,这条女人的手帕怎么会到他的被窝里?这家伙肯定不是个老实人。那么,这手帕又是哪个女人的呢?会不会与他的死有关?钟跃民把手帕还给李陈,又检查起死者的写字台。在左边的抽屉里,放着他的医疗本,翻到写有字迹的一页,只见上记:

近来精神不安,严重失眠并伴有恶心呕吐的感觉。

轻度精神分裂。

处理:(1)奋乃静5MG静

脉注射一次。

(2)休息两天。

医生签字:刘超

今天是二十一日。那么说,昨天他还打过一针。轻度精神分裂打奋乃静,没有错。钟跃民把病例又扔到抽屉里。但钟跃民回转身来的时候,只见李陈从床腿旁边捡起了一粒纽扣,边看边对钟跃民说:“这是男装外套上的扣子,上面留的线是新扯断的,纽扣边还缺了一块。”

钟跃民用放大镜观察了一下:“嗯,有意思。”说完,又来到房子唯一的出口——大门,问正在检查的小韩:“发现什么没有?”

“门和窗都完好无损,没有撬凿的痕迹,也没有插片顶锁的印记。房前屋后也没有发现可疑的迹象,只是刚才在死者的手臂上发现了一处指纹,我已经取下来了。”

这时,小刘同几个人把尸体抬出来了。小刘说:“可能死于饮酒过度。死亡时间大约在晚上十二点至凌晨一点之间。”

然而,钟跃民却觉得,这可能又是一件棘手的谋杀案!

2

中午,钟跃民走进会议室时,侦查技术人员已围坐在长桌两边。每个人的面前都放着一盒饭菜。会议室的墙上,放幻灯片的幕布已经拉开了。

“时间宝贵,边吃边谈吧。”钟跃民坐定后说道。

小刘放下筷子,一边放幻灯片一边说:“经解剖发现死者的胃里、肝脏里和血液里,酒精含量非常高,胃里虽有少量的安眠药,但不致人死亡;食物里也没有发现毒物反应。无疑,孟治是死于酒精中毒。从胃部解剖可以确定,死亡时间是在昨晚十一点至今晨三点之间。因为在死者的胃里,还有一些较完整的烧鸡肉和碎花生米。”

“那么说,孟治死于饮酒过度是确定无疑了?”钟跃民向小刘投去了不太信任的目光。

“至少在目前,我是这样认为的。”

“指纹验证的结果是这样的,”小韩拿出一张照片,“这个手指痕迹略成弧形。据推断,这是一个有异常生理特征的人,左手小指是弯的……”

“从纽扣的断痕来看,是旧纽扣,这种纽扣在一般的情况下,是很难折断成三分之二的。可以认为,纽扣的主人是在洗这件外套时,用搓衣板搓揉所致,否则是很难断裂的。至于那个印花手帕,毫无疑问,当然不是男人的,可也不是死者家属的。由于手帕上没有留下指纹之类的东西,所以无法确定它的主人是谁。”

另一个技术员站了起来:“经过对现场取回来的烟头鉴定:烟灰缸里的烟头是孟治的。只是仍在桌子下面的那只烟头有疑问,不仅烟的牌子不同,而且上面的指纹也不是孟治的。根据烟头的陈旧度判断,抽这只烟的时间应在案发当天上午至晚上。”

李陈接着汇报了在现场访问的情况。该公司经理郑栋说孟治是一个以公司为家的人,与爱人的关系很好,没有发现生活作风上的问题;公司保健医生刘超证明:二十日下午他确实给孟治开了一针奋乃静,是护士周娉娉注射的。门卫郑老头则提供了一个十分可疑的情况:昨晚十点多钟,他见到一个披着银灰色风衣戴着墨镜的小胡子走进公司,径直走到孟治的门前,在门前脱下风衣,敲门进去后,再没有见他出来。

“很好,现在的问题是,电脑有没有查出弯曲小指的指纹和烟头上的指纹是什么人的?”钟跃民急切地问。

“检查过了,”小韩有些懊恼地说,“我们查了几遍也没有查到。电脑里没有该指纹的储存。”

从种种证据和可以迹象来看,孟治像是死于他杀,但他杀的证据又不足。

从饮酒过度这一角度来看,证据是充分的。第一,有现场的空酒瓶为证;第二,有法医解剖报告证实;第三,在死者身上,并没有发现一点他杀的痕迹。从死于他杀这一角度上来看,证据和疑问也是极为明显的。第一,死者生前患有阵发性心动过速,他不是一个酒鬼,一下子喝掉了一斤烈性酒令人费解;第二,从病历记载看,他以前从未患过这种病,怎么近日突然间患上了?是何原因?而且在打过针的当天晚上喝了那么多的酒、并于当天夜里死去,这本身不就是一个疑问吗?第三,外头的烟头、弯曲指纹、女人手帕、墙上的水迹、披风衣的小胡子……这些与饮酒过度致死有矛盾。有趣的是,死于饮酒过度同死于他杀这两者之间的证据和疑点正好相反。前者否定了后者,而后者又否定了前者。结果是一个也否定不了,这是为什么呢?

“孟治之死,可能是他杀!”钟跃民想到这儿,转身向大家说道。

“我也有这样的想法。”李陈接上话茬儿,“而且我认为,此案的性质可以作这样的分析:谋财的可能性可以排除。因为死者是一个人在公司,住处不会有多少钱和值钱的东西,现场上也没有发现抢劫或偷盗的痕迹。所以,很可能是情杀或仇杀。因为,死者生前独身一人住公司,很难说没有男女之间关系;死者生前干了四年保卫和人事工作,不会没有仇人或没有得罪过一个人……”

“这些分析当然有道理,”小刘打断了他的话,“可是,杀人的方法呢?现场没有找到一点痕迹,而这正是认定他杀的关键……”

“还有,”另一名侦查员站了起来,“如果是他杀,那凶手是一个人吗?又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难道是那个小胡子?”

“这不难解释。”小刘打断了他的话,“如果是他杀,凶手是不是那个小胡子还难说,但可以肯定的是,凶手肯定是与死者熟悉或是认识,因为门窗没有损坏,从现场获取的证据看,一种可能性是几个人一起作案,一种可能性是一个人作案,现场是伪造的。可是,杀人的方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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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跃民赞赏地点点头。应该说,小刘对此案的分析是很精辟的,对暂时还未找到杀人方法而不敢断定是他杀,也是有根据的。不过纵观全部情况,孟治死于他杀的可能性大;凶手与死者熟识;一是几个人共同作案,一是一个人作案。

“这样吧。”钟跃民收回了自己的思绪,“为了尽快解开孟治之死的谜,我们首先要做的是:一、重新验尸,注意发现他杀痕迹;二、尽快找到烟头、纽扣和弯曲的指纹是什么人的;三、查找小胡子;四、把调查工作的重点放到市水云间服装公司,着重调查孟治有无仇人。”

会议结束,各路人马便纷纷执行任务去了。钟跃民和李陈则前往死者单位。

3

钟跃民在服装设计室找到了经理郑栋。

“真想不到,老孟死了,死得那么突然,我可失去了一个好朋友啊!”他边倒茶边感慨地说道。

从他那言谈表情中可以看到,他对孟治的死是极为惋惜的,生前对他也是极为器重的,相互的关系也是很密切的。当问道孟治生前得罪过什么人或有什么仇人时,他答道:“做了几年的人事和保卫工作,哪能不得罪人?不过,由于他宽宏大量,再加上处理方法得当,一般都不会出什么大问题。只是现在正在审理中的李向东流氓凶杀案,案犯李向东和其爱人付雪梅对他极为不满……”

“李向东流氓凶杀案?”

“对!可惜,他突然死了。此案虽然有些争议之处,但人证物证据在,铁证如山。可付雪梅……”

他提到的这个案子,具体案情钟跃民不清楚,因为钟跃民当时正在办别的案子,此案是刑警队的方宪涛承办的。钟跃民只听他讲过一些情况。

这个案子案发于一月十六日下午六点多钟。当时,李向东借口到资料室找资料,对资料员柳纤纤耍流氓,柳不从,他就以手中的铁尺相威胁。这时,孟治到食堂吃饭路过此处,隐隐约约听到小柳的责骂声,他便冲上楼去。一推门,只见柳纤纤缩在墙角落里,身上只穿着胸罩和一条三角裤,李向东正拿着铁尺威胁柳纤纤。孟治喝令他住手,谁知李向东突然像发了疯似的,抓起凳子就朝孟治砸去,柳纤纤上前阻止,他举尺朝柳纤纤头上敲去,柳纤纤倒在了血泊之中……李向东举起水瓶又要砸孟治,被三名刚洗过澡路过那儿的员工扣住了。郑栋闻讯赶来,立即打电话报了案……

负责侦查此案的方宪涛经过缜密的侦查,取得了大量的旁证,认定李向东是流氓杀人犯。同时,还发现李向东有前科。早在五年前,他就因参与劫持付雪梅、强奸未遂被开除大学学籍判刑两年。在流氓杀人案发生的三个月前,又因偷看女员工洗澡被查看一年。

在侦破此案过程中,李向东不仅矢口否认流氓杀人,反而说是孟治故意栽赃陷害。据说,在一审法院审理过程中,付雪梅亲自当辩护人,为李向东作无罪辩护。一审后移交二审,付雪梅又申诉。现在二审还在审理中。

对于李向东这样一个人,付雪梅为何一再为他“申冤”呢?

“付雪梅的心情,我们是可以理解的。”郑栋说,“她不计李向东劫持她之仇,不顾父母的反对和社会舆论的压力,毅然同他结了婚,感化他、教育改造他。在一段时间里,李向东确实变了,表现得不错。这一点她做得好。但是,总不能因为这些,就为已经成为罪犯的人护短呀……”

郑栋说得有道理,虽然此案还未最后定论,不过,薄雪梅因此对孟治不满,是否就会与孟治的突然死亡有直接联系呢?如果孟治真的死于饮酒过度,那付雪梅就毫无干系,如果是他杀,那付雪梅就有犯罪动机——报复杀人。可是,她当天下午就出差到外地去了,没有作案时间啊。如果是她,她真就那么鲁莽?

4

跨进家门,妻子和女儿迎了上来,连拖带拉地把钟跃民按到了饭桌的椅子上。钟跃民看着妻子那一对深深的酒窝,又看着桌子上摆着丰盛的酒菜,不禁疑惑起来:“嗬!今天请的是哪尊佛呀?”

“请的就是你!”妻子说着给钟跃民倒满了一杯酒,“告诉你,我今天可得大奖了!”

“你得了大奖?你那两下子我还不知道?”钟跃民边喝酒边讥讽她。

“哼!小看人!就你能立功,我就不能得奖?实话告诉你吧,在今天全市护士业务竞赛上,我得了个注射技术第一名,被誉为‘一针准’!”

“一针准?怎么个‘一针准’法?”钟跃民放下杯子,不解地望着她。

“哦,你也有不懂的时候哇?”她反唇相讥,“告诉你,‘一针准’就是第一次在人体上打过一针,第二次仍能把针眼对在第一次的针眼上。虽然两次打针,但只留下一个针眼。这就叫‘一针准’,你懂吗?”说完又把酒杯递到了钟跃民的唇边。

她的话,倒是使钟跃民想起了孟治手臂上的针眼和墙角边的水迹:“要是当天下午一个人给病人打针,留下了针眼,到夜里另一个人再去打针,能不能对准第一个针眼?”

“那要看最后一个人的注射技术怎样。如果这个人也是‘一针准’的话,是能对准的。”

“那么,能对准外面的针眼,能否对准里面的针眼呢?”

“你这个傻瓜!人又没长火眼金睛,咋能看到肉里的针眼?”

“哦,我明白了……”说完,钟跃民拔腿就跑。

尸体解剖室里,漆黑一片。钟跃民打开灯,只见小刘正埋头坐在血淋淋的尸体旁,那情景真叫人毛骨悚然!

“小刘,快!切开孟治手臂的皮肤,看看血管壁上有没有两个针眼!”钟跃民说着,拿起了放大镜。“这……是!”小刘犹豫了一会,随即腾地一下站了起来,利索地切开了皮肤,钟跃民凑近一看,果然不错!孟治的手臂静脉壁上确有两个针眼!

“这么说,真是谋杀?是用酒来杀人?”小刘怔怔地望着钟跃民。

“对!这是一个极其狡猾的凶手!而且注射技术相当高明,是‘一针准’。”钟跃民兴奋地说道,“巧妙地利用了白天在孟治手臂上的一个针眼,夜里趁他喝醉酒后,用针筒吸酒,对准白天留下的针眼注射。当估计到酒量足以致死,而又不致引起怀疑时,就停止了注射,把针筒里剩下的酒对着墙角嗤了出去,这就是我们发现的那片麻麻点点水迹的来历。由于孟治当晚喝醉了酒,又服了安眠药,所以对这一切,他当然毫无感觉。这一切,包括当晚喝酒的安排,也许都是凶手一手干的!这一切干得巧妙至极,天衣无缝。但是,终究露出了马脚:能对准外面的针眼,却无法对准肉里的针眼。”

“根据酒精中毒的程度和解剖的情况看,可以做这样的判断。我也一直在怀疑孟治的死因,但怎么也没有想到会用这个奇特的针法杀人。这一招真是够损的了。哎,你是怎么想到的?”

“我嘛,嘿嘿,得感谢我老婆。哦对了,走,到我家喝酒去!”

“嗳!”小刘啪的一下关了灯。

5

死因找准了,他杀无疑。上班后,钟跃民一边在等待着查证的结果,一边在查看记录,做出种种推测。

“有新消息!”李陈风风火火地撞开门,“现场的那只烟头是郑栋的!”

“谁?郑栋?”钟跃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对!经技术鉴定,烟头上的指纹和郑栋的指纹完全一致。”

这消息完全出于钟跃民的意料之外。“昨天,郑栋去过孟治的家吗?”

“昨天一整天,郑栋都在市里开会,没有单独离开过会场,有六个旁证证实。”

“那么,晚上和夜里呢?”

“从市里开完会已经五点多钟了,他就直接回到了自己的家。吃过晚饭后,对爱人说去公司里值班,就离开了家。但我们到公司里一了解,他当晚根本就没有进公司,夜里也没有去公司值班。直到今天早晨五点钟,早起跑步的冯老头看到他从周娉娉家里出来……”

“周娉娉的情况调查清楚了吗?”钟跃民打断了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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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清了。这个人是公司里的护士,和郑栋早就相好。据反映,孟治与周娉娉的关系也很暧昧。”

“这么说,孟治被害的当天夜里,郑栋是在周娉娉家与其鬼混。郑栋承认了没有?”

“开始他不肯讲,后来看抵赖不过,就承认了,说从自己家里出来后,在街上溜达了一会儿,七点多钟就溜进了周娉娉的家,直到早晨五点钟才走。在街上吃了点东西就进了公司。这是他的供词。”

“那么,周娉娉承认了没有?”钟跃民边接李陈递过来的供词边问道。

“这正是我要汇报的第二个问题!”

“哦?快说说。”

“现场上的那条手帕也找到了主人……”

“谁的?”钟跃民抬起了头。

“是周娉娉的!”

“是她的?是她供认的还是你们发现的?”

“是我们发现的。我和小唐调查过郑栋后,当即赶到了周娉娉家。一进门,就见洗衣机旁边的脸盆里放着几件脏衣服和一条手帕。我示意小唐先跟着他进屋,我就捡起脸盆里的那条手帕,发现不仅与现场的那条手帕的花纹一模一样,而且连香水味、口红的颜色也相同。当我出示了在现场捡到的那条手帕时,她爽快地承认是她的,但说是在两天前用脏之后,随手扔进了洗衣机旁的脸盆里,至于怎么丢的她就不知道了。”

“她家住在什么位置?”

“她住的是里外两间的房子,在底层。洗衣机就放在一进门的左边。我怀疑是不是有人要加害她而偷走的,那是很方便的。所以我就问她从二月十八日至二十日,有些什么人到过她家里?她说记不清了。后来我就问她二十日晚的事……”

“她怎么说?”

“嗨!别提了。不仅矢口否认,而且大骂郑栋不是人,是诬陷她!二十日晚上郑栋根本就没有来过!还闹着要找他说说清楚!我们劝住了她,急忙赶回来了。”

这是怎么一回事?突然间变得如此复杂!钟跃民不禁又点上了一支烟,思绪就如同那缕缕烟雾一样散开来。

现场的烟头是郑栋的,但他在出事的当天晚上和夜里没有到过现场,而是与周娉娉鬼混,可周娉娉又不承认。这是为什么?是他真的在周娉娉家?如果是真的,那他就不可能到现场。既然到不了现场,那烟头又怎么会在那儿呢?据了解,他第二天上午进入现场时,并没有扔下烟头。这就怪了。

现场的手帕是周娉娉的,她自己也承认,但却不知道是怎么丢的,而且也不承认二十日夜里郑栋在她家鬼混。这又是为什么?是谁在故意说假话?如果郑栋当夜不在他家里,那么她就可能到现场。但是,既然她到了现场,为什么不趁此机会避嫌?可能她说的是假话。如果是这样,那手帕又怎么会到孟治的被窝里?这就更怪了。他们两人与这个案子是什么关系?

从目前调查的情况和掌握的证据来看,两个人都有嫌疑。

首先,郑栋的嫌疑也不小。第一,现场留有他的烟头,不管他到没到过现场,说明他与此案有联系。第二,案发的当晚直到第二天早上,他究竟在哪里,干什么?现在还不能确定,第三,案发后,他不是首先保护好现场,而是破坏了现场,致使一些痕迹无法提取。是他真的不懂得保护现场,还是故意破坏?

还有,在向他了解情况时,他只说出了被害者与付雪梅之间的矛盾,也可以说是仇恨,其他均未提到。这究竟是出于真心提供情况,还是为了转移侦破视线?

不过,如果他是凶手,他杀害孟治的动机是什么?他与孟治的关系是不错,既然如此,他为什么要杀死孟治?双方为了争夺周娉娉而导致杀人?或是他有什么把柄被孟治抓住,或他俩共同干了什么违法的事为了灭口?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并没有发现这样的情况。再就是,从杀人方法看,凶手是一个注射技术十分高明的家伙,而他不具备这一点。会不会是与周娉娉合谋,由她去杀孟治?看来,不排除这种可能性。因为周娉娉是护士,当天给孟治打针的是她,而且当天夜里他俩的行踪都不清楚,是否到过现场,现在很难确定。但有一点可能肯定:郑栋说当夜在周娉娉家里过夜的供词,不会是假的。因为他为什么要说出不能证实自己无罪的证人!为什么把只需一经调查就可以推翻的假象作为自己清白的证据?这不是不打自招,自找倒霉吗?应该说,郑栋的供词是真的,而周娉娉的不承认是假的!那么,郑栋在此案中,又充当了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呢?

周娉娉的疑点也不少。第一,现场上的手帕是她的;第二,她是护士,有一定的注射技术;第三,当天下午是她给孟治注射的;第四,案发的当天夜里,她的行踪还不能最后确定下来。

但是,她与郑栋一样存在着同一个问题:她为什么要杀害孟治?她与孟治的关系也是不清不白的。既然如此,她为何要杀害他?是为了摆脱他的纠缠?是为了灭口?还是为了别的什么?可是,孟治手臂上的那枚弯曲指纹,应该是凶手作案时留下的,但不是她的。

这样看来,有两点可以肯定:一是郑栋和周娉娉具有极大的作案嫌疑;二是一定还有一个第三者,这个第三者说不定就是那个小胡子。但他与被害者又是什么关系呢?为什么要害他?

钟跃民刚想到这儿,电话铃响了,值班员报告说:有位妇女要找钟跃民反映重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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