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流书生戏言遭祸

时间:2014-05-12 20:50:11 

阳谷县有个名叫朱明的人,他不仅长得十分清秀,而且天性风流,琴棋书画,笙歌管弦,无所不通无所不会。每日里无事便串花街走柳巷,出入于秦楼楚馆,与妓女们打得火热。

忽然一天,朱明的妻子得了一种奇怪的病,先前也没什么征兆,便觉得浑身上下串着痛,尤其是腹中剧痛难忍。朱明遍请县城里的名医们多方调治,竟无一人能说出这是什么病症。几天过后痛得更加厉害,茶饭不思上吐下泻,没多久便命赴黄泉。朱明大哭一场,请了和尚来家念了几日经,超度了一场,然后入殓埋葬。

朱明本是个不安分的风流人,妻子刚死,虽然自己还在服丧期间,心里便熬不住,四下里偷鸡摸狗,丧期一满,他便找来媒人商量续弦之事。他家广有财产,远近闻名,所以有不少人家都愿将女儿来攀他,媒人们整日里在他家进进出出,但朱明却挑花了眼,过了不少日子,仍未能定准。

也是该他倒霉,有一天,他走到茉莉街石榴巷张婆家的门前,恰好看见张婆站在门口张望,看见他来了,便陪着笑紧赶着张罗道:“大官人今日得来走走,想是丧事已过?老身这几日正想去看望大官人,不期大官人今日倒先来了!”

朱明也便逢场作戏道:“不敢劳动妈妈,我今日正有事相求。”

张婆笑道:“大官人有何事吩咐老身?”

朱明道:“专为续弦之事。”

张婆又笑道:“大官人家财万贯,一时里还真不知把谁配与大官人。”

二人正说着,忽然飘来一阵脂粉香。朱明拿眼一瞧,只见隔壁院里出来一个少年妇人,长得甚是俏丽,只见她眉挑远山,眼含秋水,丹唇外朗,皓齿内鲜,身段窈窕,一步三摇,真如梨花带雨,直把个朱明看得目瞪口呆。待那少年妇人去得远了。朱明方才回头,色迷迷地问张婆道:“这位小娘子是何人?已出嫁否?”

张婆答道:“这位娘子是我家邻居王四之妻,官人虽有意,无奈她已嫁人。”

朱明本来生性轻浮,举止放荡,平时说话又喜调笑,此时便信口开河地说:“王四我认识,他不过是个贩卖木耳的小商人,我和他也有过几次交易,不想他的妻子竟有如此美色,正可谓鲜花插在粪堆上。我以巨万之资,求此妇人,想来当易如反掌。你为我将此意告之王四,若王四将此妇人让于我,我当予其重金。此事若成,我亦有重金谢你。”

张婆听了也半真半假地调笑道:“王四甚爱其妻,让于你定然不肯,你若坚欲夺其妻,唯有将王四杀死。你如能将王四杀死,我必能为你娶此妇人。”

朱明当即点头应允道:“好,一言为定。我必杀王四,你必为我谋其妻。”

一个多月后,王四到外地贩卖木耳,但久久不归。王四之妻墓为着急,让人到处打听。

一日,忽有某村地保,将一死尸用牛车拉至县衙前。县令升堂,经过一番勘验,认定此尸身是茉莉街石榴巷贩木耳的王四,被人以重物击中头部而死。当即令人唤来王四之妻细辨,果然不差。于是又令衙役及当地地保对此案细细查访。

查访之中,地保想起巷中以说媒为生的张婆平日里走街串巷见多识广,又巧嘴花舌好搭人说话,心想也许她听到过什么动静,于是便请差官将她带到县衙讯问。张婆尽管平素里干那些没正经的事儿显得颇为精细,但未曾上过公堂。这一上大堂,腿登时软了。县令一问,先有些慌张。问得急了,想起那日与朱明的戏言,便一五一十地招了出来。

县令听了,心想这虽然是二人戏言,但杀人非儿戏,且命案重大,也不可不当真来查办。又因几日来访拿犯人毫无结果,便将朱明拘到县衙。

县令升堂一间,朱明连说绝无杀人之事。动刑一问,朱明仍不肯招,只承认自己与张婆戏言,聊为一笑,并无杀人之心,更无杀人之事。县令无奈,只得退堂,将朱明暂收牢中。

吃毕晚饭,县令又于灯下细思此案,忽然心中一动,心想此案或许是朱明与王四之妻合谋杀人。那王四之妻生得甚美,朱明又有家财,且又有续弦娶此妇人之意,那日石榴巷口。也许二人眉来眼去已有情意,以后勾搭成奸,只嫌王四是个眼中钉肉中刺,必欲除之而后快,便合谋下了毒手,好作个长久夫妻。县令越想越得意,竟然一宿未睡。熬到天明当即击鼓升堂,派人将王四之妻立时带到。

县令此时再将王四之妻细细一看,见其果然姿色超众,体态风骚,心想这等美妇从来就是招惹是非的尤物,不觉心下先有了几分主张。将其一问,妇人果然也坚不承认与朱明有奸,甚至说不知朱明此人为谁,奸情从何而来。并要求县令大人明察,切莫辱没了自己的名节。

县令越听越火,乃至勃然大怒,一拍惊堂木,大喝道:“谅不动刑,你这小骚妇也不肯招。左右,与我上刑!”

两旁衙役发一声喊,将王四之妻先用鞭子打了数十,又抽了数十个嘴巴,王四之妻仍咬紧了牙关不肯招承。最后衙役们又用烧红的烙铁去烫她的背部,妇人先后昏死几次,实在忍受不住,只好承认自己与朱明有奸,合谋杀害了亲夫。

县令大喜,令人录了供,即刻令将朱明带上堂,喝道:“你这大胆的狂徒,这淫妇已然招了,看你还如何狡辩!”

接着,县令又命王四之妻将方才的口供说了一遍。

朱明看看遍体鳞伤的妇人,仰天长叹道:“罢了罢了,这妇人无辜被屈,皆我之过也。妇人细皮嫩肉,怎禁得住如此惨酷之刑?所谓招承,皆是受刑不过,屈打成招。若以其口供而使她引颈就戮,且死之后还要加以淫妇之恶名,即令天地鬼神不知不闻,我心里又如何没有侧隐之情呢?我老实招供吧,是我为娶这妇人而杀死了王四,此事前前后后皆我一人为之,妇人实不知情。大丈夫敢作敢当,不连累无辜。望大老爷放此妇人回去,小人服罪便了。”

于是县令又道:“你既己招承杀人,还要交出证据。”

当时官府结案,不光要有人犯证词,还要有物证。所以县令要朱明交出物证,人证两全,方能结案。

朱明寻思了好一会儿,答道:“有杀人时的血衣为证,现藏家中。”

县令即刻令衙役前往朱明家中搜寻。不料寻了半日,不见踪影。衙役回报,县令大怒,认为朱明不老实,有意戏弄官府,于是令左右重加鞭挞,直打得朱明死去活来。

最后,朱明道:“我想差人们未能取回血衣,恐是我母亲有意藏匿,不肯交出来。我母亲此举虽是妇人无知,但母子天性,她一定知道交出血衣即致我于死地。如今也只有我和差人们同回家中,我亲自劝她将血衣交出。”

县令觉得朱明说得有道理,即派人带着朱明回到家,朱明对母亲说:“孩儿不孝,作出这等事来,有辱门楣,使母亲悲伤,皆儿之过也。但事已至此,无可挽回。母亲给我血衣,儿死,母亲不给我血衣,儿亦死。晚死多受罪,不如早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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