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案件告破
在和平区倍思亲酒店楼下的小吃店内,民警发现大门紧锁、大堂里面堆着一大堆煤。民警在煤堆里反复搜索,有了重大收获。煤堆里面翻出来一个大包,里面竟然是一沓沓的钞票,共有130万元。
随后民警又在煤堆中,找到1支三友牌猎枪和部分子弹、炸药。民警们欣喜如狂,立即将钞票、枪支和炸药送到技术科检验。几个小时后,鉴定结果出来了。
根据钞票号码分析,这笔钱就是1·18银行劫案中被抢走的那批。三友牌猎枪,正是枪杀运钞车司机的枪支。至于炸药,也和现场遗留的完全相同。
在铁证面前,张显明坐不住了,承认案件是他们团伙做的。
他们的团伙,由张氏、李氏两家黑龙江籍的亲兄弟构成,且两家为姑舅亲,一共5人:老大张显光,老二张显明,老三张显辉,系黑龙江省鸡西市人;李彦波,黑龙江省木兰县人;李彦彬,是李彦波的亲弟弟。
张显明说“1·18案”只是他们所犯案子的其中一个。他们还做了很多大案,杀了不下10人。
2002年春天,张显辉从黑龙江省鸡西市王福友的手中购买雷管40余枚、硝铵炸药40管,张显辉、李彦波先后将炸药、雷管等由鸡西市携带到沈阳。
张显辉买来摩托车电瓶、汽车遥控器、鞋掌钉、塑料饭盒等物品。由张显明与张显光研制组装成爆炸装置,张显辉、张显明和张显光又分别进行了爆炸实验。
2003年1月18日9点,他们根据计划抢银行。
张显光三兄弟和李彦波,用以前的老办法,将之前约好的一个面的司机张晶阳,骗到新城子区怪坡附近,用猎枪制服。但张晶阳在车上试图抵抗,他们被迫用刀将他捅死,在车上留下了很多血迹。随后,他们将尸体扔到虎石台东北部前屯煤矿的一个芦苇塘里面。
抢劫作案车辆成功后,他们4人驾车赶到沈阳市商业银行辽沈支行第一储蓄所门前,在一辆自行车上安置了遥控炸弹。
17点50分,他们引爆炸弹,将经警和银行职员炸倒,又开枪杀死一个司机,抢走了220万巨款。
作案后,张显光分了钱,让大家分头躲上半年,期间不要联系。
张显光自己带着10多万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三弟张显辉是混黑道的,在张显光“搞几把冲锋枪”的命令下,张显辉带着50万巨款去了南方买枪。至于李彦波、李彦彬两位表兄弟,拿了部分赃款后,回老家过年去了。
张显明交代,张显辉跑到上海找同伙帮忙,准备一起去云南买枪。他不知道的是这个同伙早就栽了,张显辉被上海当地民警顺藤摸瓜抓获关押。
得知弟弟被捕以后,张显明联系不上张显光,焦急万分。他正准备南下上海去打点,还没有出发,就被抓住了。
根据他的供述,民警首先找到了司机张晶阳的尸体,随后赶赴木兰县将李彦波、李彦彬抓获,又从上海将张显辉押解回来。
至此,案件侦破,只剩下张显光不知去向,他被列入A级通缉犯。
一天,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黎明派出所的外勤民警,得到一条重要线索。举报人说,他两年前的一个邻居叫吉中林,长得很像公安部A级通缉犯张显光。经过暗访,民警终于摸清了“吉中林”的住址。当晚7时许,蹲守的民警们得知“吉中林”回了租住屋,迅速出动。
“我们进屋的时候,他正光着膀子躺在床上,应该是刚喝了酒,正在发晕。”黎明派出所的教导员李勇说,“警方很快控制住局面,并迅速出示了早已准备妥当的搜查令,随后搜出一捆电子雷管、一把尖刀。”
2006年8月12日晚7点,张显光被沈阳警方押解到沈阳看守所。
张氏兄弟三人和李氏兄弟最后均被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