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辰轩静静地凝视着眼前的尸体,他的眼神却很温柔,温柔得彷佛是在凝视一个熟睡的情人。
钟辰轩的预言并没有错。一个月以后,发生了第二起类似的案件。
程启思赶过去的时候,面对着地上那具女尸,倒吸了一口凉气。
那是一幢空置的别墅,这一片别墅区因为处在比较荒凉的地区,所以购买的人并不多。保全措施也很不到位,完全没有任何有价值的出入记录。
那个女人仰面躺在地上,眼睛睁得非常大,原来是鼻子的地方,现在已经只剩下一个恐怖的血洞。她跟秦颜不同,显然在临死前经过了相当长时间的痛苦挣扎,地毯上都留下了深深的指甲抠过的痕迹。
她的指甲本来修剪得非常精心,涂上大红色的指甲油,现在几乎十个指甲都在挣扎中折断了。
林明泉跟田悦凑在一起,正在小声说着什么。
田悦一抬头,看到了程启思,做了个苦脸说:“程哥,你来了,这一次这个女人,比上次还要惨。”
杜山乔也跟朱锦在交换意见,这时候抬起头来说:“她的鼻子也是在活着的时候被割下来的。与上一个死者不同的是,这个死者在鼻子被割下来后,直到第二天凌晨才被扼死─凶器应该也是腰带之类的东西,相当细。
“她的鼻子被割的时间,大约是午夜时候。”
田悦插嘴说:“凶器可能就是她的腰带,你们看她的衣服,是今年很流行的式样,一条及膝的裙子,腰上一条同色的细带子。现在那根带子不见了,她不可能穿这种衣服出来而不用腰带的。”
程启思嗯了一声,低下头去检查女尸的衣服,除了挣扎和撕扯的痕迹,并没有别的伤痕。“辰轩呢?通知他没有?”
林明泉说:“他不是跟你住在一起的?”
程启思语塞,随便应了两声不再提了。钟辰轩对案件并不热衷,连到现场也不积极,他总不能说自己出来的时候,钟辰轩还在睡觉。
他戴上手套,开始仔细检查现场,在女尸的身边,放着一尊小小的长着翅膀的爱神像。程启思说:“明泉,你去查查这东西,看能不能找到买主;小悦,妳查查她的身分。”
田悦对着死者的脸看了两眼,“她本来化了很浓的妆,口红的颜色跟她的指甲一样红。我看,这么晚还会一个人跑到这种地方来的女人,也不会是什么好人;你们看,她的妆都被眼泪,汗水和血弄花成这样了,五颜六色的一团,真恐怖
。”
杜山乔面无表情地说:“等送回去,我们会把她洗干净的。”
他的“幽默”让所有的人都噤声了。杜山乔的冷笑话往往能造成这样的效果。
女尸的身分查明是在三天后,程启思拖着钟辰轩一起去做一件他最不喜欢的事:通知家属。
钟辰轩却似乎对此很有兴趣,丝毫没推托。
“等等。”钟辰轩正准备下车,程启思突然把他叫住了。
钟辰轩奇怪地坐了回来,“什么事?”
程启思一本正经地看着他,“你究竟有没有看过死者的相关资料?”
钟辰轩翻了翻白眼,“当然有看过。死者唯一的亲属就是她妹妹,死者叫卓嫣,妹妹叫卓紫。对不对?”
程启思摸着后脑勺,狼狈地笑。“我还以为你什么都不知道呢……”
钟辰轩不再理他,仰起头看了看那幢房子。“她日子过得不错嘛,这个地段的房子价格挺贵的。不知道是谁向她进贡的?”
上楼按了门铃,过了好一阵才有人来开门。一个穿黑色长裙的年轻女人,狐疑地望着两人。
两人说明了来意,女子淡淡地说:“我是卓紫,是她的妹妹。请进来说吧。”
程启思心里暗想,这姐妹俩可实在是没一点相像之处。卓嫣即使死得那么惨,依然可以从照片上看出来她生前是个美丽的女人,这女子却像枯萎了的花,好像从未开过,便已没了春天。
“我姐姐?没什么好说的,我自己有家卖小饰品的店,一般晚上才回来,我跟姐姐的生活是颠倒的。我出门时,就是她回来睡觉的时间。”
程启思问道:“妳知道妳姐姐有什么亲近的人吗?”
卓紫站起身,道:“我跟她相差八岁,父母双亡,是姐姐把我养大的,可我们实在没什么共同话题。我对她有什么朋友或者仇人的,确实一无所知。
“前段时间,我又出去旅游了,我没有带手机,回来的时候你们才通知我,说我姐姐遇害了。”
程启思问她:“妳出门了,妳的店谁帮妳看?”
卓紫回答说:“我请了人看店,小半个月我不在,问题不大。”
程启思点了点头。“我们能不能到卓嫣的房间看一下?”
卓紫稍微迟疑了一下。她站起身,推开了一间卧房的门,“这就是我姐姐的房间。”
卧室很大,家具窗帘布置得都很精致协调,但看不出有什么个人的品味,感觉就像是主人把家具搬回来后,就再也没费心整理过似的,除了梳妆台前的一排高档化妆品之外,看不出有住人。
卓紫似乎看出了他们的疑问,就说:“我姐姐只是有时候会回来睡觉,这里对她来说,跟饭店差不多。”
“有时候?”程启思问。
卓紫点了点头,“是的,她回来的时间并不多,大部分时间都是我一个人。她也很少在家里吃饭,我们照面的时间都不多。”
“妳们姐妹感情好吗?”
这个问题很敏感,卓紫却像毫无所觉,平平板板地回答:“还不错,就像一般的姐妹那样。因为我们的个性不同,生活方式也差得很远,所以相互也没有过多的话可说。”
钟辰轩一直在盯着梳妆台上嵌着的一面镜子看,那是一面镶着沉重的金框的镜子,与整个房间的格调是格格不入的。
“卓小姐,这面镜子很漂亮。”
卓紫看了那面镜子一眼,“是的,那是几年前姐姐的一位朋友送给她的。她非常喜欢这面镜子。”
钟辰轩伸出手,去抚摸那面镜子,“妳姐姐的这位朋友,出手可真阔绰。这面镜子的价值不菲,如果肯出手一定可以卖个很不错的价钱。”
卓紫也走了过去,望着镜子,“是吗?我姐姐倒是从没有提过它的价钱。”她突然提高了声音,“你们能不能告诉我,我姐姐究竟是怎么死的?你们只说她被人谋杀了,却不肯告诉我她是怎么死的。”
程启思迟疑了一下。卓紫总是要去认尸的,迟早也会看到。
他摇摇头,想把一直缠绕着自己的那个恐怖画面驱走。
“卓小姐,她是被勒死的。但是……她的鼻子被凶手割了下来。”
卓紫像是触了电似的,紧紧地盯着他。“什么?她的鼻子……鼻子被凶手……为什么?为什么要割掉我姐姐的鼻子?”
钟辰轩的目光,落在墙上一幅放大了的艺术照上,是卓嫣的侧面照,比起在警局看到的那些资料照要清晰得多了,妆很浓也很精致,是一种艳丽的美,而最动人的确实是她的鼻子,鼻梁的弧度极美。
他看了半天,轻声说:“普西克〈Psyche〉。”
程启思感到有点奇怪地看了他一眼,钟辰轩摇了摇头示意等会再说。
程启思对卓紫说:“卓小姐,认尸的时间安排在明天可以吗?只是例行公事而已。”
卓紫点了点头,脸色非常苍白,跟他们来的时候镇定自若的模样大不相同了。程启思心想肯定是提到鼻子的事刺激到她了,也不以为意,和钟辰轩告辞了出来。
“你刚才在说什么?普西克?”程启思一面开车门,一面说。
“我第一次看到卓嫣的照片,就这么想。在罗浮宫里,卡诺瓦〈Antonio
Canova〉的著名作品,爱神邱比特所追求的美丽女子的雕像,卓嫣的鼻子就长得跟那雕像一模一样。”
钟辰轩一回到车里,就打开了笔记本,推到了程启思的面前,“看,就是这个。”
程启思仔细看着那张照片,啧啧称赞:“造物主真是神奇,确实一模一样,又直,又美,完美的弧度。所以凶手才在她尸体旁边放一尊爱神小雕像来作为象征,暗示卓嫣就代表着邱比特所爱慕追求的美丽女子普西克?
“普西克的雕像,想找大概也是找不到的。爱神像倒是处处都有卖。”
钟辰轩耸了耸肩,“可是她的妹妹,最难看的便是鼻子,这遗传啊,还真是不好说。卓嫣房中那面镜子是很不错的古董,应该是十七世纪法国洛可可时代的作品吧,而且可能还是皇家的。
“那套房子布置很雅致协调,偏偏这面镜子太过精致华丽,让人感觉实在不搭调。”
程启思道:“你知道我想到了什么吗?”
钟辰轩道:“我倒想知道你看到了什么。当时我们走时,你多看了两眼。”
程启思做了个苦脸,道:“其实也没什么,只是卓紫在照镜子,就对着墙上那面古董镜子,照得特别专心,眼神很专注地盯着镜子,盯得我发寒。”
钟辰轩转着手中的笔,道:“大概她比较自恋,那喀索斯情结〈narcissism〉吧。你有没有发现,她在跟我们谈话时,一直就盯着旁边的玻璃,在看自己的脸?”
程启思道:“女孩子喜欢照镜子不奇怪。”
“我并没说奇怪,那喀索斯情结也很正常。”他又问:“对了,那尊小爱神的雕像,查得怎么样了?”
程启思摇了摇头,一脸苦笑,“说来,去买那种复制品雕像的人,并不会多,可是我们调查之后一无所获。虽然有店主说有印象,但是都是些没什么特征的人,只记得穿什么衣服,留什么头发……这对我们没什么帮助。”
钟辰轩笑了笑说:“穿得比较出奇,人们的注意力就会集中在他的衣着或者发型上,对他的面貌反而会忽略。这也是一个心理上的因素。”
他把笔记本拿了回来,直视着照片上的普西克雕像的鼻子。“……你知道么,启思,我的脑海里突然出现了这样一幅画面……”
女人在黑暗中狂奔。在一座黑暗的屋子里。
那人轻柔地握住她的手,把一管针药注射进她的静脉里。男人的手指轻轻从她鼻梁上滑过。
“真美啊,爱神所追逐的少女的美丽鼻子。怎么会长在这样一张俗艳的脸上?妳不配拥有这样完美无瑕的鼻子,让我替妳保留它,好吗?”
女人已经不能摇头了,麻醉药逐渐蔓延到全身。但是,意识还是清醒的,甚至因为恐怖,而比平时更清醒。
黯淡的灯光下,蒙着脸的男人手中的手术刀在发着银色的光。
“来,把妳身上最美丽的这一部分给我吧。我会让它永保美丽。”
锋利的手术刀从女人面部划过,鲜血溅落在她惨白的脸上,溅在男人白色的手套上。
从鼻子的一侧,慢慢划过,把鼻子慢慢地削了下来,割到鼻梁骨的时候,嘎吱、嘎吱的声音响起。男人叹了一口气,说:“这里的骨头还真硬哪,为了不出现难看的刀口,还是用这个吧。”
一把小小的电锯,插上电源,呜呜的声音响起,把鼻骨慢慢地锯断了。一点点,一点点,很细致很熟练地,鼻子从女人的脸上离开,温柔地滑落在男人的手心里。
脸上只留下一个血洞。
像一张血盆大口。
雨下得很大,视野都有点模糊。程启思开着车,在大街小巷里到处乱窜。
突然,一个人影出现在车前,显然是想要直穿过街道。
程启思吓了一大跳,赶忙踩剎车。车子总算剎住,程启思也吓出了一身冷汗,一边推车门一边嚷:“搞什么!走路不看路的吗……”
他的话说了一半就中断了。车前是一个穿白色长裙的少女,一头长长的黑发被雨淋得透湿,贴在脸上,妆也早已被雨水洗干净了,清清丽丽的一张脸,眼睛大大的,还带着惊恐的表情。
“对不起……我……我急着要赶到剧院去,所以……雨太大,我叫不到出租车……”
程启思的一肚子火已经烟消云散,他拉开了车门。“我送妳吧。”
少女黑白分明的眼睛瞪得更大。“啊?不、不用了……”
“没关系,我现在反正也没事。”程启思看她还在犹豫,微笑说,“怎么,妳觉得我像坏人吗?要不要我给妳看我的证件?”
少女急忙摇手。“不,不是。我只是觉得太麻烦你了……这么大的雨……”
“正因为这么大的雨,妳才应该上来让我送妳的。”程启思笑着说。
少女迟疑了一会,终于上了车,她走动的时候,程启思注意到她走路的模样特别优雅,被雨水淋湿了的长裙贴在腿上,双腿的线条非常优美。
“我叫施思。”少女在副驾驶座上坐了好一阵子,终于想起了应该说句话。
程启思眼睛盯着前方,这次开车不敢再分神了。“妳说妳要到剧院?妳是舞蹈演员?”
施思吓了一跳:“你怎么知道?”
程启思微笑。“妳的脚一看就知道是舞蹈演员。”
施思红着脸点了点头,在湿淋淋的皮包里翻找着。“我给你一张我演出的票,如果你有兴趣的话……”她翻来翻去半天也找不到,脸更红了,低声地说:“我大概……大概把票忘在家里了……”
程启思看着她的模样,忍不住想笑。这个女孩跟秦颜一样是那个圈子的人,但她看起来就清纯干净,很有点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
“没关系,我买一张票进去好了。”
“可是……可是,普通的票已经卖光了,只剩特别贵的那一种。我只是跳小配角的……”施思嗫嚅地说。
这时候已经到了剧院门口,程启思把车停了下来,“没事的,妳先进去吧。我一会买了票就进去看。
”
施思正想说话,程启思的手机忽然响了。
“……什么?又有案子?在哪里?……好,我马上来。
”
他挂了机,有点抱歉地看着施思。“对不起,我有点急事,只能下次再来看妳表演了。
”
施思点了点头,有一点失望的表情。她下了车,弯下腰对着程启思说:“谢谢你。
”
程启思朝她挥了挥手,不敢再耽搁,开车绕着剧院兜了个圈子,向案发现场直驶了过去。
这次的案发地点,跟前两次的都很不一样,是在一所有名的大学里。
死者的尸体被扔在大学里一座僻静的小树林里,是一对学生情侣在晚上散步的时候发现的。两个人坐在一块山石上说悄悄话,突然觉得石头后有什么东西,探过头一看,顿时吓得大叫,急忙打电话报了警。
死者的一对耳朵被割了下来。
程启思对着那个女孩子,默默地注视着。
那是一张平淡的脸,算得上清秀,但却并不吸引人,她穿着一条朴素的格子长裙,几本书散乱地落在草地上。
也许卓嫣的死有一部分会是她自作自受,也许秦颜的死是因为她的舞蹈把她双手的美展现给了所有人。但这个女孩,一看就是一个文静听话的好女孩,她不该成为受害者。长着一对美丽的耳朵,这并不能算是一种错误。
他注意到,有一对小小的浅色贝壳,被放在死者身边。
林明泉正满头大汗地在草地上一寸寸地翻找,田悦把一包纸巾递给了林明泉,“擦擦汗吧。”
林明泉接了过来,朝她感激地笑了笑。
这时杜山乔走了过来,蹲在地上细细察看死者脖子上的伤痕,神色特别难看,一张脸比往日绷得还紧。
一看到他过来,田悦都闭了嘴不敢说话,程启思看见杜山乔在不断地抹汗,忍不住问他:“老杜,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
杜山乔不回答,朱锦站在旁边,一直朝程启思使眼色,但程启思始终没明白他这眼色是什么意思。
杜山乔站了起来,取下手套说:“这个受害者我认识,她叫卢雪,是我亡妻的妹妹。”
林明泉、田悦和程启思面面相觑。
朱锦叹了口气,说:“一年前,老杜妻子的葬礼上,我见过她一次。我说,老杜,这次就让我来好了,你还是先回去休息吧。”
杜山乔平平板板地说:“不用了,这是工作。不用管我,你们都去做你们的事吧。”
大家都知道他的脾气,也不再劝了。
杜山乔看了程启思一眼,说:“快点抓到凶手。卢雪的父母本来就只剩她一个宝贝女儿,现在一个都没有了。”
“我们会尽力的。”程启思回答,却觉得心里沉甸甸的。
“死者叫卢雪,大一的女学生,调查结果是─她很单纯,单纯得都有点不像是这个时代的人了。学文科的,据她同学说,很浪漫,满脑子的诗词曲赋。
“看她照片,不算漂亮,只是有书卷气而已,她也不爱打扮,连耳洞都没穿。”田悦一边看卷宗,一边说。
林明泉说:“那是自然,现在没穿耳洞的女孩子能有几个?除了特别不爱打扮的,谁不是三五个的,十个八个也不稀奇。
凶手就看上了她的耳朵。”
田悦有点惋惜地叹了一口气,卢雪的情况是她负责调查的。
“我们已经调查得相当清楚了,没什么可说的,她的背景很简单,父母都是文科教授,她属于跟这个社会比较脱节的女孩子,没有男朋友,对网络也不太喜好。
“她的遗物里,日记本也只是记了些随笔,平常的琐事。她亲戚朋友都说她是个温柔懂事的女孩子,不会惹事,更不会有什么仇敌,很遗憾,在她身上我们恐怕挖不出更多的线索来。”
钟辰轩坐在一旁听着,这时候忽然问:“杜医生是她的姐夫?杜医生的妻子是怎么死的?”
林明泉叹了一口气。“一年前,杜医生和他妻子,还有他妻子的妹妹─就是这次的死者卢雪─一起出门旅游,是去爬山。
“结果遇上暴风雪,他的妻子失足从山上坠了下来,当场死亡。从那以后,杜医生整个人都变了,以前他不是这样子的,又爱说又爱笑,很开朗的。”
钟辰轩沉吟着,然后问:“你们以前都没有见过卢雪?”
“杜医生是法医,跟我们不是一个部门,也许见过,但都没什么印象了。”林明泉回答:“朱锦就比较熟一些,杜医生妻子的葬礼,我们也去过,但当时人又多又杂,根本没有留意到她。”
程启思心不在焉地听着。他已经对卢雪的情况很清楚了,这只不过是例行报告罢了。
他看到林明泉在不停地看时间,奇怪的问:“明泉,你怎么了?有什么约会吗?”
林明泉啊了一声,忙说:“没有,没有。”
田悦突然格格地笑了起来,程启思瞪了她一眼。“妳笑什么?”
田悦笑着说:“程哥,今天你也一直在看墙上的钟啊。你也有什么约会吗?”
程启思一怔,跟着脸上一热,他确实跟施思约好了,这天晚上去看她的演出。
他咳了一声,把手里的卷宗合上了,掩饰地说:“好了好了,今天先散会吧,该做事的时候就做事,该休息的时候就休息。”
他急急地走了出去,听到后面田悦正缠着林明泉。
“明泉,晚上我们去看电影好不好?”
林明泉却一溜烟地跑了出去。“不行,今天晚上我有事。”
田悦一脸要哭的表情,钟辰轩笑了一笑。
“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田悦,妳还是另觅情郎吧,找同事有什么意思?”
钟辰轩一向不干涉别人的事,这时候却冒出了这么一句,程启思听在耳里总觉得怪怪的。但时间已经很紧了,他也没再问,急急地下了楼。
赶到剧院的时候,程启思一抬头,就看到一张巨幅的海报,“莎乐美”。施思告诉他,这是她第一次跳主角,所以非常紧张。
程启思买的是最前排的座位,他刚坐下,就觉得身边也有人坐下了。一看,却是钟辰轩。程启思呆住,嘴也张大成了O形,“你怎么来了?”
“有新舞剧上场,我怎么会不来看。”钟辰轩淡淡地说,见程启思还瞪着自己,朝舞台扬了扬下巴,“开场了,有什么话,看完了再说吧,看舞剧的时候闲聊是很不礼貌的举止。”
“莎乐美”,一个由圣经故事改编而来的戏剧,在王尔德的天才,或者说是变态之下,被演绎成了一个血腥的爱情故事─如果能把那种畸型的感情称之为爱情的话。
少女戴着七重面纱,赤足在血中而舞。银足少女纵情而舞,为的是最后一吻。
得不到爱人的一吻,于是,砍下他的头为代价,碰触那冰冷的嘴唇。
用最恐怖的办法,来占有。用我嘴唇的温度,来保持你的热度。
付出的代价,不止是一舞,也是自己的生命。
施思的妆化得非常浓艳,浓艳得几乎让程启思都认不出她了。她身上裹着七层色彩艳丽的纱,双足晶莹洁白,如同一对飞舞的银色鸽子。
她美艳得真如同从王尔德笔下走出来的莎乐美,用她的舞、她银色鸽子一般的脚,把她的艳光投射给在场的每一个人。
“不错,她很有潜质。”莎乐美是一幕独幕剧,演的时候并不长,落幕的时候,钟辰轩一边鼓掌,一边说。
“她的腿也很美,一般来说,跳芭蕾舞的女孩,腿都不见得好看,可是她从腿一直到脚都很美,既有力量又纤细笔直的那种美丽。这是上天的恩赐啊。”
程启思看着施思退场,站起了身。“我去一下后台。”
钟辰轩微笑了一下。“好,我先回去了。”
程启思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人流里,向后台走去。
施思还没有卸妆,只披了一件外衣在那里等他。她脸上发着兴奋的红光,手里抱着很大一束白玫瑰,是程启思给她订的。
“谢谢你,启思。我今天跳得好吗?”
程启思笑着说:“妳听听台下的掌声就知道了。”他又问:“妳还有事吗?如果没事的话,我请妳去吃晚饭。妳应该还没吃饭吧?”
施思点了点头。“你等我一会,我马上就换衣服,一会就好。”
程启思看着她跑进化妆室里,一转身,却看到有个熟悉的背影在不远处一晃而过。他失口叫了出来:“明泉?”
果然是林明泉,一脸尴尬的表情,手里也抱着一束玫瑰花。程启思顿时呆住,过了半天才问:“明泉……你也是来找施思的?”
林明泉脸涨得通红,一个劲摇头。“不……不是,我只是……我只是……”他突然把那束红色的玫瑰花向程启思手里一塞,“我是……我是把这束花带给你的,怕你的花不够!”
程启思看着他像兔子一样跑得飞快,哭笑不得。
这时候施思走了出来,她已经换了身白裙子,脸上的妆也洗净了。“怎么了,启思?你手里怎么又多了一束花?”
程启思把那束玫瑰放在她手里。“妳的一个崇拜者送给妳的。”
施思把那束鲜艳欲滴的红玫瑰接了过来。“谁啊?人呢?”
“走了。”
程启思正想解释两句,忽然看到一个留着长发、背着一把小提琴的男人走了过来。那男人的眼睛恶狠狠地在他脸上游走,然后看向了施思,“施思,走,我们吃饭去。”
“家华,我已经有约了。”施思有点不好意思,她偷眼看了程启思一眼。
程启思揽住她肩头,从那个长发男人身边走了过去。
那男人突然一把拉住了施思的手臂,“施思,妳打算跟我分手了?”
“唐家华,我们从来没有谈过恋爱……”施思嗳哟一声叫了起来,“放开我,你弄痛我了!”
程启思冷眼看着,把唐家华的手从施思手臂上拉了开去。“我们走吧,施思。”
唐家华还想追上去,突然,林明泉又不知从哪个角落冒了出来。
“站住,警察!”
程启思看着一本正经的林明泉,又是好气又是好笑。他拉着施思走了,林明泉还在那里板着脸对唐家华说:“证件呢?拿出来!”
施思一面走,一面担心地回头。“他……家华他犯了什么事了?”
程启思忍住笑说:“没事,别担心,只是例行查问一下而已。晚上想吃什么?”
“什么都好,我跳舞之前没吃东西,饿得不行了。”施思朝他甜甜地笑了笑,笑得程启思心都要醉了。
“好。”程启思替她接过了化妆箱。
施思笑着说:“这次可别吃了一半饭,你又有事跑走了。”
程启思笑了,“怎么会?我现在是在项目组,这种情况还是很少碰到的。那个凶手很有规律,一两个月杀一次人,没那么频繁的。”
大海轻轻地翻动着白色的浪花,拍打着海岸。薄薄金光洒在海面上,那是太阳落山前的最后一抹色彩。
钟辰轩静静地凝视着眼前的尸体,他的眼神却很温柔,温柔得彷佛是在凝视一个熟睡的情人。
他穿一件黑色的长风衣,身材修长而匀称,他行动时有种不经意的、彷佛是生来便有的优雅从容。他的头发被海风吹得微微有些凌乱,在晚霞的余光下,他的侧脸线条极美,如同雕像。
他戴上手套,弯下腰去,轻轻翻动尸体,尸体腐烂得不算厉害,当然这个厉害是相对而言,至少,已经看不清楚面目,尤其可怖的是,头发连同头皮一起被凶手扯了下来拿走,看得到白色的头骨,一堆蛆虫与苍蝇围着尸体,嗡嗡乱转。
一旁已有人开始呕吐,大概是个新来的警察吧。
钟辰轩并没有反应,继续细心检查。最后他站直身子,长长出了一口气,慢慢取下了手上的手套,他的手指白净而修长,但很有力,更像一双弹钢琴的手。
程启思这时候才急急地赶了过来,问道:“怎么样?”
“你又迟到了。”钟辰轩摇摇头说,“没有什么发现,还是等法医鉴定过再说吧。”
林明泉也走了过来,一边走一边脱了下手套,用力吸着鼻子。
程启思干笑着说:“明泉,看来又是你第一个到的。怎么样,有什么发现?”
林明泉做了个苦脸。他的五官本来长得挺端正,这一皱就成了个猴子脸。
“时间不短了,最近连下了几场暴雨,附近……又是海……”
钟辰轩脸上浮起了一个淡淡的笑容:“是啊,我如果是凶手的话,什么东西信手一扔,不就什么线索也不会留下了?”
程启思说道:“已经是第四具女尸了,我们居然还是一点线索也没有,一点办法也没有!”他一脸的愠怒和不满。
钟辰轩回头望着那具尸体,缓缓地说:“第一次是手,第二次是鼻子,第三次是耳朵,这一次,却是头发。下一次,又该是什么?”他扣紧了风衣,对程启思说:“我们走吧。”
林明泉哎了一声,叫道:“你们要到哪去?怎么又扔下我一个人了?每次现场都是我最早来,最晚走……”
程启思嘿嘿地笑,一脸堆满了笑。“能者多劳,明泉,这里就交给你了。辰轩没发现什么,我也没发现什么,你……你再好好找找,啊?”
林明泉无可奈何地哼了一声,挥了挥手。“好,好,反正就像你说的,这是第四具女尸了,破不了案,咱们一起倒霉。”
程启思笑着说:“破了这桩,大概还有下一桩,怕什么?升不了职?不干这一行又不会饿死。”
他转过身正要走,却看到钟辰轩站在那里,很专注地凝视着那具女尸,夕阳的淡淡光影将他的脸映得如同瓷器,眼中却有种很轻柔的茫然。
“辰轩,还没有看够?一具冷冰冰的尸体,还有什么好看的?”
钟辰轩微微掀起了嘴角,“尸体成了这样,验尸报告一时半刻也出来不了吧,我想先找个地方吃饭。真奇怪,我每次见了尸体,居然会觉得饿。”
程启思摇头:“你实在不够敬业啊。”
钟辰轩淡淡道:“我不敬业,你也绝对不是模范。要学,学明泉去。”
程启思转过眼去看,果然林明泉正在现场上东走西看,不由得笑道:“谁敢跟他比了,这半年他不知道是哪根筋出了问题,特别勤快,我看是急着想升职了。”
钟辰轩笑了笑说:“你不是说过了吗?这案子破不了,谁都别想升职。”
他给程启思的感觉一直很奇怪,钟辰轩对任何事都淡淡的,虽然程启思经验丰富,但偶尔也会有些情绪冲动的时候,比如看到了有些很无人性的案件的时候,比如这一桩。
但是钟辰轩一直是淡淡的,并不是冷,既不是岩石也不是冰,他的眼睛特别黑,是一种非常少见的纯黑色,程启思从来没见过这么黑的眼睛,甚至不能说是深邃,因为是纯黑的,黑得在瞳仁里什么都看不到。
两人找到一间小餐厅吃晚饭,程启思一手握着筷子,另一手翻着一本厚厚的彩页插图书。
钟辰轩夹了一片鱼放进嘴里,说:“一边吃饭一边看书的习惯不好。”
程启思道:“我是在查资料。”
钟辰轩略略挑了挑眉头,等着他说下去。
程启思说:“你看到死者身边有两朵花了?”
“当然看到了。”钟辰轩说,“不过是两朵假花。怎么,你在找那两朵花是什么花?”
程启思正在疯狂地翻着那本《花卉大全》。“黑色的花很少,既有白色又有黑色的花更少。”
“这个世界上原本就没有黑色的花,只是很深很深的紫色,近似黑色而已。”钟辰轩说:“不过,因为是假花,死者身旁那朵倒是纯黑的。”
程启思抬起头,看了他一眼。“你的眼睛就像是纯黑色。”
钟辰轩道:“那你认为,挖出来的眼睛─不是眼球,是整个眼睛─像什么?”
不等程启思回答,他似笑非笑地说:“像一片花瓣……晶莹透明的花瓣。你看我的眼睛,想象一下……就像这样……黑的和白的花瓣……有首诗怎么说来着?『在人所有的器官之中,我最爱眼睛之美。眼睛属于光,属于水。』”
程启思拿筷子的手僵住了。
钟辰轩继续说:“而把手砍下来作观赏品的事屡见不鲜……罗丹是因为雕像的手过于美了,破坏了整体均衡而砍掉它,而在中国古代,一个客人说弹琴的女子的手很美,主人就可以把那双美丽的手砍下来,用盘子盛上送到客人面前。
“顺便说一下,如果喜欢的是整个人,那就可以把整个人煮熟了送上去。至于耳朵……听过科克多〈JeanCocteau〉的诗吗?
『我的耳呵,是贝的壳,怀念着海的声息。』”
程启思道:“没听过这首诗。不过,看卢雪生前的照片,她的耳朵确实长得很美,像贝壳一样。”
钟辰轩道:“如果不够美,也不会被凶手选为目标了,而在今天发现的这具女尸身边,有一朵白花,一朵黑花。也许,凶手是想告诉我们,他的下一个目标,会是一双美丽的眼睛?”
程启思注视着他的瞳仁。
“你的眼睛,是不是真正的纯黑色?”
钟辰轩笑了。“这世上,有那么多纯粹吗?”他眨了眨眼睛说:“现在的女孩子不是流行戴一种叫角膜变色片的东西么?戴上了,不仅瞳仁乌黑,还晶莹水亮。”
“但我知道你没有,你的眼睛是天然的纯黑色。”程启思道:“你真的认为,凶手是在收集美的东西吗?眼睛,鼻子,耳朵,手……”
钟辰轩微微一笑。“我只想知道,如果他收集的是男人身上的东西,生殖器可以割下来,女人他准备怎么办?我拭目以待。”
程启思刚喝下一口水,险些喷了出来。他盯着钟辰轩,慢慢地说:“辰轩,有时我真觉得你比那个凶手还要变态。
“假如真如你所言,他是在收集各个女人身上最美好的一部分,那么,你却把这变态的一幕形容得如此诗意,甚至……唯美。如果不是我天天跟你在一起,听了你这番话,我真会怀疑……”
钟辰轩道:“怀疑是我做的?”
程启思摇头道:“想想而已,我想,若真是你做的,会更诗意,更唯美。而且……更华丽灿烂一些,你……本来是个招摇的人。”
钟辰轩眼中有种奇怪的光彩,“看别人做,跟自己做是大不相同的。何况我又什么时候招摇了?我一直很低调吧。”
程启思做了个手势,他不知道怎么解释自己的意思。
“不是指你在日常的生活中,是指……可以这么说吧,你面对犯罪的心态?哦,我不知道怎么说才好。”
钟辰轩把盘子推到了一边。“看来你的犯罪心理学还是没白修的,我还以为你上那课的当儿都在睡觉呢。”
这具头发连着头皮一起被扯掉的女尸,因为腐烂情况比较严重,花了相当一段时间才查明她的身分。
死者名字叫纪婉儿,是一家文氏心理诊所的护士。
程启思约钟辰轩一起去,钟辰轩却借故推了,林明泉也出外调查去了,程启思只能带着满脸不情愿的田悦一道过去。
这家诊所并不大,但很整洁,里面刷着淡米色跟浅绿色,放着一些绿色盆栽,很是赏心悦目。
穿着粉红色护士装的女孩子走了上来,微笑着问:“先生,有预约吗?”
凭着证件,程启思见到了文桓博士,那是个跟程启思年纪差不多的男人,长得很英俊,穿着一丝不苟。
一向活泼的田悦,今天却特别沉默,坐在一边拿着纸笔不开口。
“程警官有事找我?”文桓笑了一笑。
程启思把一张照片拿了出来,递给文桓。“纪婉儿,她是你诊所的护士吗?”
“婉儿?”文桓看了一眼,脸色微微变了。“她死了?”
“是的,我们前段时间发现了她的尸体。”他把发现尸体的经过,大致地说了一遍,又说:“她父母都已经过世,孤身一人在这里,所以,我只能找你来探问她的情况。”
文桓沉默了一会。
“一个月前,婉儿向我请假,她说她要去旅游,一个星期就回来,我也没在意,就答应了。但是过了半个月还没看到她,我觉得奇怪,但又联系不上。我以为她是贪玩,她工作一直很卖力,常常加夜班,让她放个长假也是应该的……”
程启思默默地算了一下。纪婉儿遇害的时间,大约就是在一个月以前。也就是说,她自从请假的时候开始,就已经遇害了?
文桓再看了一眼手里的照片。“她的头发……”
程启思说:“被凶手全部剪掉了。你能给我一张她平时的照片吗?”
文桓正想说什么,又突然地闭上了嘴。
程启思觉得他一定是临时地改了口。
“我现在没有,不过,我家里好像有。这样吧,程警官,明天你来拿照片好吗?”
程启思答应着,文桓又叹了口气,“其实,我想想也知道婉儿是为什么遇害的,她有一头非常漂亮的头发,一直长到脚踝。
我也在报上看到过最近的连环凶杀案,大概凶手看上了她那头丰厚黑亮的头发呢。
“婉儿还说过,有不少人愿意花大钱来买她的头发,她舍不得。如果她肯卖了……唉,也不会发生这次的事了。”
“我们一定会尽快破案的。”程启思说:“文医生,你对于纪婉儿还有没有什么有价值的数据?”
那丝平静的微笑又出现在了文桓脸上,“我一向不干涉他人的私生活,婉儿是个很有干劲、做事也很细心的女孩,她天生就是做护士的料,很有爱心。别的……恕我无可奉告了。”
程启思叹了口气,和田悦告辞出去。田悦还是一言不发,程启思奇怪地看着她。
“小悦,妳今天怎么了?”
田悦啊了一声。“不,没什么,昨天没睡好,头有点昏。”
程启思关心地说:“那我陪妳去看看?”
田悦赶忙摇头。“不用了,程哥,你送我回家就可以。你不是说你今天还有约会吗?”
程启思确实跟施思有约。
“好吧,如果有什么事,随时给我或者明泉打电话。”
田悦挤出了一丝笑容。“没事的。”
把田悦送回了家,程启思注视着她上楼的背影沉思。田悦这一整天都心神不宁的,程启思还是第一次见到她这个样子。
他摇摇头,把车开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