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篇推理】死亡之兰(4)

时间:2015-04-22 13:02:14 

第三章 夜莺之歌

钟辰轩似乎一点也没有感到惊奇。

“你走进去了,然后呢?你割下了她的双手?”

程启思深深吸了一口气。“不,我扼死了她。”

施思正在剧院门口等他,她才排练结束。程启思下了车,还没来得及说话,一个人影就从旁边猛冲了过来。

程启思拉着施思退了一步,一看,却是那个阴魂不散的唐家华。

唐家华的长发油腻腻乱糟糟的,显然已经几天没洗了,没有背他的小提琴,却拿了一把水果刀。

施思吓得脸都白了,程启思又是好气又是好笑,把她拉到了身后。“你这是干什么?”

“施思是我的女朋友,你敢碰她……我就把你杀了!”唐家华大声地嚷,引来了一群人围观。

程启思无可奈何,把证件拿了出来。

“好吧,那我们去警察局谈吧。”

唐家华顿时泄了气,拿着水果刀的手也垂了下来。

听着周围人的讪笑和议论声,他急急地挤出了人群,回头扔下了一句话,“你是警察,我拿你没办法。我就把施思这个水性杨花的女人杀了!”

程启思听着他的威胁,忍不住想笑,一回头看到施思脸色煞白,安慰说:“不用担心,这种类型的人,是最不可能杀人的。”

施思脸上恢复了一点血色,“为什么?”

程启思替她拉开了车门,“因为整天把杀人挂在嘴上的人,是根本没有勇气去杀人的。这就是俗话说的,会叫的狗不咬人。”

施思噗哧一声笑了出来。程启思发动了车,施思说:“你好久没来看我表演了。还在查那个案子?很忙吗?”

程启思说:“还好。”他突然问:“最近有没有人给妳送花?”

施思愣了一下。

“有啊,不就是你吗?”

程启思打了个哈哈,不再提这回事,他心里想的,却是林明泉。他很喜欢施思,是打算认真跟她交往的,施思自己也有这个意思。

程启思对那个唐家华不以为意,但对林明泉却总有点担心,他想,一定得好好找个机会跟林明泉谈谈这事。

“启思,今天晚上去喝酒?”

程启思回头,看到林明泉,就笑着说:“有什么好事?”

林明泉咧了嘴,笑道:“没什么事,就想约着大伙出去开开心。”搭了程启思肩头,道:“走吧,还可以顺便查案呢。”

程启思一直想跟他谈谈施思的事,这时候总算找着了机会。“明泉,我想问你,关于施思……”

林明泉脸顿时涨红了,双手急忙一阵乱摇。

“我也只是偶然看过她的演出,想给她送束花而已……我绝对没有什么意思,真的。她跟你很配,你们在一起很好……”

程启思还想说什么,林明泉已经溜走了。

他无可奈何地走回了自己办公室,一推开门,就看到钟辰轩在对着计算机发呆,握着鼠标的手也凝在那里不动。程启思凑到了屏幕前,也瞪大了眼睛。

是一封电子邮件,标题是:杀人者的赠礼。附件是一个音频档,名字是:“夜莺之歌”〈LeChantduRossignol〉。

虽然是大白天,但一瞬间程启思身上却有种冰渗渗的感觉。

他望了钟辰轩一眼,钟辰轩沉默着,终于缓缓笑了,伸手把音箱的音量调到最大,笑道:“不错,让我们来欣赏一下凶手特别赠送的『夜莺之歌』吧,希望不要让我们失望。”

女子的歌声在空气中回响,深沉圆润,起初很低,渐渐拔高,婉转颤动,像双簧管的悠远。忽然声音猛然间拔高,越来越高,而且在很高的音域时还能千回百转。

钟辰轩喃喃道:“他可以保存人体器官,却无法保存流动的、转瞬即逝的声音。他把这美妙的声音保存了下来,很好的音质,接近完美,有金属振动的质感,是位专业的歌手。”

程启思重重地叹了口气,他对这件案子已经头痛之极了。

秦颜的死让他很难受,急于找到凶手,但过了这么大半年,居然是毫无收获。凶手动手的时间也非常不定,完全捉摸不到他下一步会做什么。

程启思又把那曲子放了一遍,“很静,应该是专门的试音室。什么杂音也没有,一点线索也无。”

钟辰轩笑笑道:“是,不过我发现了一件事。但那只是感觉,不能作为证据。”

“什么?”

钟辰轩十指交叉,微笑道:“告诉我,从这歌声中,你听出了什么?”

程启思略一沉吟,道:“甜蜜的『夜莺之歌』。”

钟辰轩点点头道:“是啊,太过甜蜜了,充盈着甜蜜感与幸福感,连我们听者,都被那种喜悦所感染。即使是录音,也让我们沉浸到那种甜蜜得像发自内心的喜悦之中,音乐是奇妙的东西,它必须发自内心,才有感染力。

“我实在无法想象,如果有人把刀架在我脖子上,我怎么还能表达出那种充盈的甜蜜与幸福感。”

程启思闭上眼睛,细听那曲子,最后道:“就像是唱给恋人的歌。”他皱了皱眉,“这个女孩子的声音,我有似曾相识的感觉。”

钟辰轩振作了一点精神,问:“是谁?”

程启思挥挥手不让他说话,努力在大脑里搜寻了许久,失声道:“苏雅?”

钟辰轩呃了一声,无精打采地道:“不认识。”

程启思嘿了一声:“你一向不理人,独来独往,同事们的聚会你从不参加……”

钟辰轩懒洋洋地道:“我知道,你又要说,我这样的个性,只有你才忍受得了,对不对?是,是,是,我找到你这个搭挡,是我的运气,我的福气,我早该烧香拜佛了。”

程启思被梗得无话可说,拉回话题道:“我说的是朱锦的未婚妻,我听她唱过歌,所以一听就觉得耳熟。她出国了,所以你没见过她。”

钟辰轩道:“她是学歌剧的?听那种唱法,应该是在国外留学的。可惜了,音质确实很完美,缺的只是娴熟的技巧。”

程启思不悦地道:“你能不能不用这种评论商品的口气来说人?”

钟辰轩微微一笑道:“客观冷静是基本的素质要求,这难道还要我教你?”拉回话题,道:“朱锦跟他未婚妻感情好吗?”

程启思道:“很好,半年前朱锦才送苏雅出国了,她在维也纳留学,学声乐。”

钟辰轩笑道:“这几天法医那边都忙,朱锦天天加班,是不太可能跑到国外去。”

程启思道:“我查查出境记录就成,不过,若真是朱锦,我绝不相信他会笨到这样去杀人。何况她是不是苏雅还难说,我先把这声音送去分析吧。”

钟辰轩往躺椅上一靠,笑道:“那就拜托你了!我还是在这里听听这首『夜莺之歌』来得舒服。”

程启思为之气结,钟辰轩却又道:“我相信你的记忆力和判断力,若这个女孩子真是她的话,她应该已经死了。”

程启思沉默,他记得苏雅的模样,不算美人,但温婉秀气,颇有古典气质。朱锦对她是千依百顺,两人已交往了多年,计划苏雅留学完后便结婚,实在难以想象朱锦会杀她。

程启思摇摇头,不再想下去,想总归是自己的主观意识,而且往往还带了个人的感情色彩,现在重要的是证据。

“明泉说晚上一起聚聚,喝两杯,一起去吧。”

钟辰轩蹙了眉,道:“我不喜欢那种场合。你想去自己去就好了,何必拖上我?”

程启思笑道:“那里的老板以前是卓嫣的情人,不排除情杀的可能性。虽然我很难想象会有人为了那样一个女人,而设这样大、这样精致的局。”

钟辰轩提起了几分兴趣,道:“也好,我想看看这个人是不是凶手。”

程启思失笑道:“看?”

钟辰轩笑而不语,最后道:“人是很愚蠢的动物,内心所想往往就突破自己的意志而流露在表情、语言和肢体动作之中。

用你的眼睛,好好观察,用你的头脑,好好思考。”

程启思把一份卷宗丢在了他面前。

“有这个时间,还不如好好研究一下我们现有的资料,验尸报告出来了,我把这几具尸体的报告都汇总了一下,一起看吧。”

他在卷宗上指点着,“身体器官都是用手术刀之类切下的,凶手手法娴熟,干净利落。”

钟辰轩说:“死因都一样,勒死的。”

“不错,很简单,太简单,勒死的,用的都是死者身上的物品,凶手很懂得随手取用。除了勒死秦颜的凶器没被发现之外,卓嫣是被她自己的腰带勒死的,卢雪则是用她的发带,纪婉儿则是被她自己的长发勒杀的,手法很专业,都几乎

没有什么挣扎。”

钟辰轩翻着报告,道:“没有别的发现?太少了。”

忽然,他呵了一声:“最近的那一位死者,纪婉儿,她的头发真漂亮,难怪被凶手连同头皮一起揭走了。”

程启思叹道:“是啊,长及脚踝。若非如此,那凶手也不会选上她吧?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钟辰轩道:“凶手既自信又好炫耀,他告诉我们,他的犯罪是唯美的。

“我奇怪的只是,为什么在『头发』这个案子的时候,死者身边放的是一朵黑色、一朵白色的花?那明显暗示的是『眼睛』,……

而不是头发,在『耳朵』、『手』、『鼻子』的时候,放的都是与之相关的暗示品。”

程启思往椅子上一靠,头一仰说:“『耳朵』他放了一对贝壳,『手』他放了一张『巴尔札克』像的仿制品照片,『鼻子』……

他放了个小爱神复制品雕像。

“确实,为什么他不放一把头发或者别的什么,而要放两朵花?他不会想暗示白头发跟黑头发吧?”

钟辰轩说:“不会,我一看就觉得暗示的是眼睛,黑花象征瞳仁,而白花是象征眼白。我也不明白他为什么会犯这么一个错误,而且还是有意为之的错误?”他摇摇头,“不说这些抽象的东西了,你从验尸报告有没有得出什么结论?”

程启思用笔敲着桌面,道:“让我们总结一下:第一,这个人应该有一定的外科手术的能力。不一定要医生,护士或者杀猪的都可以,至少也有一定的医学常识,否则他把这些东西弄回去,如何保存?”

钟辰轩道:“那也不一定,或者他是故布疑阵。也许他根本就已经把那些东西丢掉了,一把火不就烧了?”

程启思笑道:“你这就是在说外行话了。他在哪里烧?一点痕迹都会检验出来的。”

钟辰轩道:“我只是举例,再不扔进海也不错?那些东西,要长在人身上才美,割下来不就是死的了,还有什么保存的价值?当然,每个人的想法不一样。”

程启思说:“第二,这个人应该有一定的艺术修养。不,应该是相当的艺术修养,那鼻子的比喻,像普西克就挺冷门的,我可不相信他为了制造相似度,而专门去翻查有关普西克的事,一定是平时就很熟悉的。”

钟辰轩接过了话头:“第三,便是动机。”

程启思道:“第一个可能性,他确实是在收集美丽的东西,他是一个心理变态的杀人狂。第二个可能性,凶手不是一个心理变态的人,他是一个很正常的人,他想杀的,大概只是其中一个女孩子。

“把针藏在哪里不容易被人找到?当然是一堆针里。所以,他不停地杀人……为的是隐藏动机,如果是这个可能性,我们就得加大力度,调查一下这几个女孩子周围的朋友。”

钟辰轩一摊手,道:“无外乎便是那几个动机,金钱,感情,仇恨。如果按照第二个可能性,这是有预谋的精心策划的杀人案,我觉得不太像情杀案,太冷静了,冷静过头了。

“我只能看出藏在后面的凶手的一种沾沾自喜的情绪,以及他那种好炫耀的特点。他喜欢华丽灿烂的事物,时时喜欢玩点小花样来引起警方的注意。”

“我从来没想过凶手是个女人。直觉吧?”

钟辰轩摇摇头,“不,不是直觉,直觉是由很多事实和经验堆积起来的。你想想,好几个案子都是发生在深夜,而且是一些情侣爱去的地方,一个女人半夜约另一个女人去海滩散步吹风,恐怕没几个女人愿意去吧。”

程启思笑了起来。“那这个凶手岂不是个很有魅力的男人,才会约得出来这么多个女人?”

钟辰轩还是摇头,“不,我不这么认为,凶手是不是个有魅力的男人,我不确定,也许是。他没有自卑的心态流露,这也说明他本人应该不会是个糟糕的人。

“但是,你换个角度想想,如果他跟这些女人都有过频繁的接触,我们没有理由调查不到。

“或者,一个两个,凶手会很顺利地逃脱,但是,四个,还是没有线索,就很出奇了。不管凶手是以什么理由去接近这些受害者的,都不应该丝毫没有线索,这本来就是这个案子的关键,也是破绽。”

程启思无精打采地说:“我知道,但是我看不出来破绽在哪里。”

钟辰轩笑道:“你说我懒,你也好不到哪里去,明泉都帮你把事做完了。调查跑腿的事,不都是他在做?”

程启思有点狼狈地咳嗽了一声。

“我手头的案子又不止这一桩。我比较忙啊……”

钟辰轩的笑容更浓,“借口而已,你不就是不想在外面东奔西跑?你总说我不敬业,我看,我们是彼此彼此,谁也别说谁,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我是真想快点找出杀秦颜的凶手,但是……这么久了,我也有点灰心。难道,真的会变成一桩无头悬案?”程启思的表情很沮丧。

钟辰轩安慰说:“只要凶手一直做下去,就一定会露出马脚。你不用担这个心。”

程启思叹着气,“已经第四起了,一年都快过了。如果再破不了这个案子,我看我索性辞职算了。”

“你辞了职也饿不死,你父母给你留的遗产不少吧。”钟辰轩不经意地说:“你放心,凶手不可能一直好运下去的。”

他停顿了一下,又问:“你难道就没想过,凶手为什么会这样一直好运?每次都找不到他的任何线索,任何破绽?”

程启思愣了一下。

钟辰轩说:“也许,这就是破案的关键。”

晚上,钟辰轩却有点后悔来到了这种灯红酒绿的地方。

很久不曾到这么气氛糟糕的地方来了,那种吵闹让他烦躁不安。依稀恍惚地记起了那个夜晚……跟她……的婚宴上……

钟辰轩使劲按住太阳穴,头又开始痛,痛得像针刺一般剧烈,他摸索着抓过桌上的酒杯,仰脖一饮而尽。

有人自身后拍了拍他肩头,钟辰轩回过头去,程启思放大的脸就在半寸远的地方,倒吓了他一跳。

“你来了?”

程启思坐下,道:“明泉这家伙,自己约了人,还不准时。”

看桌上的红酒已经被钟辰轩喝得七七八八了,他奇怪地问:“你不是不喜欢喝酒?怎么今天一个劲地在灌?”

钟辰轩闭了眼睛道:“我头痛。”

程启思盯了他一眼,去吧台要了杯冰水,递给他道:“别喝了,越喝头越痛。怎么,你不喜欢这种地方?难道会让你头晕?”

钟辰轩端过冰水,一口倒了下去。

程启思暗暗摇头,他喝水的模样倒像是在喝酒。

“以前,我也在这样人多的地方,举行过婚宴……”

程启思有些惊奇,他从未听钟辰轩讲过自己的私事。

钟辰轩似乎是醉了,又接着说了下去:“她真美……她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女孩子……我还记得她穿着一身白纱的模样,美得就像是仙子……”

程启思看到钟辰轩虽然醉了,却依然痴痴迷迷的眼神,有些惊奇,他从来没见过钟辰轩有这种表情。

“那真是你的福气。”

他刚说完,就发现钟辰轩的脸色大变。

“不,她跟我的婚宴,就不是她的福气了。”

程启思问道:“为什么?”

钟辰轩拿起酒瓶,也不用杯子,直接就着瓶口倒进了咽喉。“她死了。”

“……病故的?”

钟辰轩摇摇头。

“就在婚宴上,被人杀死的。”

程启思默默地注视着他,这次没有阻拦他把那瓶酒一饮而尽。看着殷红的酒液自钟辰轩唇角缓缓流下,当他对上钟辰轩的眼睛时,他惊讶地发现钟辰轩眼中竟然有泪光闪动。

钟辰轩又去倒酒,程启思伸手拦他,轻声道:“你酒量不好,别喝得这样急,对身体不好。”

钟辰轩不理他,只是一杯杯地喝,间或夹杂着模糊的低喃:“若兰,若兰。”

程启思环顾了一下身边的灯红酒绿,有点恍惚地想象,当年钟辰轩穿着礼服,挽着一身白纱的新娘。那时候的他,是不是会笑得阳光灿烂,用宠溺的目光看着身旁的新娘?

“抓到凶手了吗?”程启思知道这句话问得不合时宜,但职业习惯还是让他忍不住问了出来。

钟辰轩骤然眼中一寒,肌肉也绷紧了,在接触到程启思温柔而真挚的眼神之后,又慢慢放松了下来。

“凶手死了。”

程启思更是好奇,想问又不好问。

钟辰轩道:“我很想亲手杀了他,但他却比我快了一步。”他冷冷一笑,道,“把他自己连同研究所一起烧了,什么机会也不留给我。”

“研究所?!”

钟辰轩似乎后悔说多了,转过头,不再说下去,正好林明泉伙同一票人说说笑笑地过来,程启思也只能闭嘴不问了。

有时候看钟辰轩,总觉得他眼角有种淡淡的落寞,是为了他那死去的未婚妻吗?程启思用眼角的余光瞟着钟辰轩。

他注意到他刚才过来之前,钟辰轩的手里握着什么东西在看,一看到他就紧紧攥在了手心里。

程启思想了一会,突然恍然大悟。

钟辰轩手里隐隐露出一根红色的丝线,是他第一次遇上钟辰轩的时候,对方拿在手里把玩的那朵玉雕的兰花。

若兰。

刚才钟辰轩轻轻念着的就是这个名字。

那么,这朵兰花就是他送给未婚妻的礼物了?

程启思深思地看着晕乎乎靠在椅背上的钟辰轩,他满腮通红,显然是有点醉了。今天找他一起查案子似乎是不可能了,程启思站起身,去找那个跟卓嫣有关的经理。

郭永诚坐在办公桌前。面对程启思,他很不安。

“我没有杀卓嫣。”

程启思注意到他十指放在桌面上,绞来绞去。面部虽然没有什么表情,但眼角的肌肉在微微牵动。

这个人在害怕?怕什么?

程启思几乎在那一瞬间就可以断定,面前这个人不会是凶手。这几桩案子的凶手好虚荣、好炫耀,甚至是以诱导和戏弄警方为乐,而郭永诚,却为了不知名的原因,在害怕。

“我跟她只是玩玩,她也不会当真,我也不会当真。我犯不着杀她。”

程启思道:“那是你说的。”

停了停,他又道:“在这个案子水落石出之前,你也逃不了嫌疑的,所以请你把你知道的全告诉我们,这样对大家都好。”

郭永诚摊开手,道:“我对她并不了解,如果不是她妹妹来拿她的遗物,办理一些事宜,我根本不知道她还有个妹妹。我说过……我们只是玩玩,大家都不会认真,对对方的情况也不会太关心,更不会刻意去留意。”

犹豫了片刻,他终于道:“这话说出来不太好听,但是在这里的女孩子,有几个是干干净净的?我在这圈子混得太久,什么都看得清楚,绝不会跟这些女人较真的。

“卓嫣也一样,她年纪虽然不大,但是个熟透了的人,跟我也不过是周旋周旋,一旦有了更好的主儿,她会迫不及待靠上去的。”

程启思盯着他,目光并不锋利,只是一直盯着他看,直看得郭永诚头上冒汗。

“那你为什么害怕?”

郭永诚整个人一颤,抬起头来,嘴唇有些哆嗦。程启思探了半个身子到他桌前,直盯着他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你知道什么?你看到了凶手?”

郭永诚浑身猛地痉挛了一下,用力摇手,连同头一起摇,摇得汗水都溅到了程启思脸上。“不,不,我什么都没有看见。”

程启思有点不耐烦,道:“你可以说你没看见,不过,凶手是很敏感的,他会怀疑是不是有人看见了。这是个聪明的凶手,他就会顺藤摸瓜,最后找到你,然后……”

郭永诚跳了起来。

“你在吓唬我?”

程启思好笑地瞅了他一眼,这人真是没底气的样子。

“我没心情跟你废话,我告诉你,那凶手还在杀人,鼻子、耳朵、手、头发,一样一样的割,他是不会停下来的,会一直继续下去。”

他心中记挂着醉了的钟辰轩,懒得再说,便朝门外走去。

“是那面镜子!”

程启思回过头:“镜子?”

“你们应该到她家调查过,也应该注意到了那面镜子,那是古董,非常名贵,据说曾经是法国宫廷用的东西。这种东西,卓嫣是买不起的,她也不会花这个闲钱去买,她喜欢的是衣服、珠宝,和金钱。”

“那面镜子很贵?”

“是的,很贵,所以如果有人送给她,她会欣然收下,但是是因为这镜子本身的价值,而不是从个人喜好的观点出发。”

程启思有点玩味地盯着眼前这个人看,道:“你很了解她。”

郭永诚苦笑道:“不是了解她,是了解她们这一类人。”

他向门外做了个手势,道:“这里的女人,大抵如此。卓嫣的学历很高,也出过国,但一样会被金钱迷住了眼睛。即使具有比较高的品味和知识程度,她们也会把这些作为自己吸引男人的工具。”

程启思道:“继续说。”

“我跟她关系最好的那段时间,也常常到她家去,见着这面镜子,我就觉得好奇,于是问她从哪里弄来的。她说是一个朋友送她的,问我漂亮吗?我自然回答漂亮,但我也没有把这镜子的价值告诉她。”

“因为你清楚这面镜子的价值,你也想在有机会的时候,以低价据为己有。”

“我承认我贪心,尤其是面对一个根本不知道它价值的女人。程警官,你不会认为我为了一面镜子而杀了她吧?”

程启思盯着面前的人看。忽然身后有个略微低哑的声音响了起来:“一个如此务实的人,是想不出那么唯美而残酷的杀人方法的。”

程启思回过头,看到是钟辰轩,他的脸色还泛着红,但眼睛已经明亮清澈,只是声音比平日里低沉了些。

“就算你曾经有过想杀死她的欲望,你也没有这样的想象力。除非……有人替你想,而由你来做。”

郭永诚一张脸刷白,叫道:“你是谁?”

程启思道:“我搭档,跟我一同来的。”

“你诬蔑我!”

钟辰轩道:“我说你顶多是有这个欲望,我有诬蔑你吗?郭先生,不用这么紧张,每个人心里都或多或少有些不能对外人告知的愿望,你也不例外。至于你究竟有没有杀她,或者你究竟知道些什么,只有你自己心里清楚。

“为了你的安全,你最好还是告诉我们。这个凶手已经杀了好几个人了,他不在乎再多杀一个,虽然,他或许会觉得,杀你是破坏了他完美的杀人计划。”

他瞟着郭永诚,道:“你不必否认,你有很高的学历,专长就是古董鉴赏。所以,那面镜子的价值,她不清楚,你清楚。”

“我不会为了一面镜子杀人!”

“你是不会,不过,你是适合做帮凶的人。”

郭永诚气得发抖,指着钟辰轩,一句诬蔑却说不出口。程启思也觉得钟辰轩说过分了,这态度实在不像是一个警官该有的,但既然他话已出口,自己再说什么也是不给钟辰轩面子,他说不定还会跟自己翻脸。

钟辰轩看了他一眼,忽然脚下微微地趔趄了一下。郭永诚又气又怒没有注意,却逃不过程启思的眼睛。

难怪这人今天说话这么不留情面,原来是酒还没有醒。

钟辰轩却似乎看出了他心中所想〈程启思觉得自己的心中所想,一向都是瞒不过他的〉,道:“好吧,今天就到此为止。我们也只是顺道来请教一下郭先生,如果是正式传讯,我们会再请郭先生到警局来一趟的。”

一出来,程启思就埋怨说:“根本没有证据,你怎么跟他说那么多。我去跟明泉他们打招呼,然后我们就先回去吧,下次喝了酒,你别来私下查案。”

钟辰轩不置可否。

上了车后,他说:“上次你在卓家,有没有注意到什么异样的情况?”

“……卓紫那女人对着镜子看的样子很诡异我就不说了,我请她去帮我找些卓嫣的遗物,她一边走一边回头,对我很是警惕,目光就在那面镜子上打转。”

钟辰轩笑了笑,道:“这只说明那面镜子跟卓嫣的谋杀有关系,否则卓紫那么紧张做什么?我认为,卓紫至少是在心里有 欲望。螝欲望。我没有她非常详尽的数据,也无法具体分析,只能简单说一下我的看法,只是一种看法而已。”

“你说。”

“我只见过她一次,但我已经觉得她相当病态,太过于频繁地顾影自怜,而她绝对算不上一个美女。她靠她姐姐养活,以卓嫣的生活环境和教养,也不会对这个妹妹怎么保护和怜爱。

“你应该有注意到,她左脸上有细小伤痕,大概是指甲划伤造成的,卓嫣可能对这个妹妹不好,而且会打会骂。卓紫因为是靠姐姐生活的,所以她无法反抗。”

“卓紫那家小店我调查过,还是在她姐姐名下的,房子也是。她的生活完全依赖她姐姐。你有没有注意到她有什么频繁的小动作?”

程启思道:“有,她一把手臂放在桌面上,就会条件反射地缩回来,还皱起眉,像是嫌脏。而桌面明明是擦得光可鉴人的。”

“这说明她有严重的洁癖,而且是有强迫症的那一型了。这种人就算是不停地洗手,也会觉得自己的手脏,老擦不干净似的。”

“她的房间非常非常干净,干净到一尘不染的地步。”

“她嫌脏,对这房子和房里的一切,因为这些都是她姐姐赚回来的。而她自己又不得不生活在这里面,所以她也觉得自己脏。”

“就为了这个,她就可以杀人?”

“你认为她有能力若无其事地把自己亲生姐姐的鼻子切下来?而且对方还是清醒的,说不定,还瞪着一双眼睛在看着她?”

程启思恶心地皱了一下眉头。

“不太可能。”

“所以呢,要我说,她跟郭永诚应该都是被凶手利用,郭永诚被卓紫利用,而卓紫又被凶手利用,只不过,卓紫是知道某些内情的,郭永诚则是一无所知。我想,郭永诚想要那面镜子,卓紫就用这个作了诱饵。

“郭永诚在卓嫣死后,就开始怀疑和害怕……所以在刚才我们去找他的时候,他的态度是恐惧的,他也提到了那面镜子。

这也是卓紫在我们去的时候,下意识地注意那面镜子的原因。”

“既然如此,她应该把那面镜子藏起来。”程启思说。

钟辰轩却摇了摇头。“你应该有注意到,那面镜子是嵌在墙里的,特意取下来,反正很奇怪,典型的欲盖弥彰啊。”

程启思想了想,又说:“郭永诚认识卓紫是无疑的,虽然他很拙劣地不承认。他说他有段时间常常去卓嫣家,怎么会没见过卓紫?”

钟辰轩点头,“他根本没有隐瞒的必要,却刻意隐瞒,就是心中有鬼的表示。”

这时候车子正好转了个弯,前面是H城的剧院,一座相当有气势的建筑物。

钟辰轩转过头往车窗外看去,一张巨幅海报赫然在目。那是“哈姆雷特”的剧照─死在水中的奥菲丽娅。

白色长裙如婚纱般浮在碧绿的溪水中,少女金色的长发散在水面上。星光照耀在她脸上,白色的睡莲环绕着她。

钟辰轩头中一晕,眼前一黑,坐在副驾驶座上,侧着身体,歪倒下去。

程启思看他突然昏过去,吓得不轻,急忙把车停在一旁,下车绕到他那边,打开车门察看他的情况,用力掐他的人中。

钟辰轩醒过来,眨了几下眼睛,看着他,然后慢慢地说:“我没事,回去吧。”

“真的没事?”程启思有点怀疑地看着他。

钟辰轩说:“真的没事,我们走吧。”

回去后,程启思不言不语的递了一杯咖啡给他,然后继续盯着他看,直看得钟辰轩心中发毛,苦笑道:“不要把我当怪物看好么?”

程启思收回了视线,闷闷地道:“你有没有把我当朋友?”

钟辰轩苦笑道:“你说呢?”见程启思张口想说什么,挥手制止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自己的心结,不必公诸于众,哪怕是最好的朋友。”

程启思一脸不快,钟辰轩淡淡一笑,“那么,你没有存心瞒着我的事么?记住,是存心、刻意的隐瞒。”

程启思一口道:“没有!”

钟辰轩又是一脸似笑非笑的表情,“是么?”

程启思最见不得他这种笑法,转了头道:“不跟你争了,你自己休息吧,我出去了。”

“等一下。”钟辰轩叫住了他。

程启思回过头,“什么事?”

钟辰轩微笑道:“没什么,我只是想对你证明一件事,那就是,每个人心底都有自己的秘密……启思,你就真的没有秘密吗?”

他的声音,低沉,带着一种奇特的磁力,让程启思听得一阵心悸。

“仔细想想,启思,你有秘密吗?不要急,你可以慢慢地想,对,慢慢地回想……人,总有一些事情,是会埋在心底,不能告诉任何人的……”

咒语般的声音在耳边一遍遍重复,钟辰轩半靠在椅子上,微笑注视着程启思。他两手的指尖交叉在一起,脸藏在阴影里,但一双眼睛却出奇的亮。

程启思终于醒了。他的头痛得彷佛要炸开,只记得最后在他眼前晃动的,是一朵洁白的兰花。

程启思看到钟辰轩正坐在椅子里闭目养神,冲过去把他抓了起来:“你做了什么?!”

钟辰轩道:“我并没有做对你不利的事。”他也不动,只是看着程启思笑。

程启思放了手,一字一顿地道:“钟辰轩,你究竟做了什么?”

钟辰轩脸上又浮现了那种谜一样的笑容:“你应该知道。”

程启思道:“你对我用了催眠术?”

钟辰轩笑道:“我只是让你做了个梦,你放心,我没有问你任何事,不经人允许,去窥视别人内心,是不道德的行为,我不会做这样的事。如果我存心不要你知道我对你催眠过,我也是可以办到的,但我并没有那么做。”

“你究竟是什么人?我受过专业的训练,一般的催眠术,对我是不起作用的。”

钟辰轩道:“我知道,在心理测试中,你是第一名,你的精神力非常强,强到接近无懈可击的地步。当时的催眠师反而几乎被你所控制。”

“但是你竟然轻而易举催眠了我?!”

钟辰轩笑了笑,“那是因为,第一,你对我没有丝毫防备。第二……我找准了突破口。所以,我可以毫不费力地催眠你,而且,比起当时替你催眠的那位,我更是大师。”

程启思瞪着他,梦中的情景再现了,他用力甩甩头,但却挥之不去。“你究竟是谁?以你的能力,不该跟我搭档来做这一行。”

钟辰轩望着窗外,冷冷地道:“你忘了,你的上司交代过,永远不要问我的来历。这是─命令。”

程启思大声说:“你这样做,摆明了是要我去探知你的来历!”

钟辰轩叹了口气,道:“是我的错,我不该这么做。因为对你催眠,我自己也很疲倦,反而一晚上没睡着。”

“你难道不能对自己催眠,让自己睡个好觉,做个好梦?”

钟辰轩道:“我一样有我的心结,我一样有我的噩梦。”

他拿起床头一个药瓶,“看到了吗?我每夜要靠这个才能入睡。”他望了程启思一眼,眼神是莫测高深的,“你做了什么梦?

为什么这么气急败坏?”

“你还问我做了什么梦?这一切不都是你搞出来的?钟辰轩!”

钟辰轩在靠椅上转了个身,他的声音很平淡:“我不知道你做了什么梦,我只是引导你,让你回忆一些被你自己埋藏在脑海里的事。至于是什么事,这只有你自己才清楚,你睡着后,我并没有再对你发问,我不知道你梦到了什么。”

程启思凝视着他,慢慢地说:“我梦到了秦颜。”

“秦颜。”钟辰轩重复着这个名字。“有一双美丽的手的女孩子,你梦到她什么了?”

程启思的声音更低。“我梦见她一个人在酒吧里,酒吧里别的人都走光了,只剩她一个人,然后……”

“然后什么?你看到了什么?”

程启思抬起头,直视着他。“我走了进去。”

钟辰轩似乎一点也没有感到惊奇。“你走进去了,然后呢?你割下了她的双手?”

程启思深深吸了一口气。

“不,我扼死了她。”

钟辰轩跟他的眼神碰到了一起。过了很久,钟辰轩缓缓地说:“这只是个梦而已。”

“对我而言却似乎真实到确实发生过。”程启思回答。

钟辰轩叹了口气,望向窗外,天色已经放亮了,一缕晨光洒在房中。

这一刻,彷佛一切都被照亮了,什么都无从掩饰似的。

钟辰轩的语气很平静,“启思,这只是一个梦,那天晚上,你喝醉了,你没有出去杀过人。”

“我只知道,我没有任何杀秦颜的理由,我能确定的只是这一点。”程启思回答,“但那个梦,真实得令我害怕。辰轩,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说过了,我没什么别的意思。”钟辰轩伸了个懒腰,“在梦里,你有想过你为什么要杀秦颜吗?”

程启思沉默了很久,然后慢慢地回答:“没有。”

钟辰轩站起身,“走吧,应该去上班了。噩梦在阳光下面,就会无所遁形了。”

程启思正想说话,忽然手机响了,钟辰轩看着他的脸色一变再变,问道:“怎么?又出事了?”笑了笑,道:“你别说,我猜猜。是不是发现了苏雅的尸体?”

“不错……而且……”

“而且舌头被割下来了。”

程启思道:“对,但是……”

“但是并没有被带走,而是丢弃在了第一现场,是不是?”

程启思沉重地看了他一眼,道:“你说得完全正确。正确得就像是亲眼看到了一样。”

钟辰轩笑道:“我在听过苏雅的『夜莺之歌』之后,就基本上可以确定这一点了。”

程启思起身,拿起外衣。

“走吧,先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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