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接报后十分重视,急派刑侦、法医和其他技术人员赶到该单位。
另一方面,公安局又发出通知,邀请部分疾病学家和医药界知名人士到达该单位,协助办案人员尽快查明真相。
在现场勘查时,法医很快发现这可能是一起食物中毒事件。于是,食堂成为第一个重点检查对象。
刑侦人员与法医一起到食堂检查时,发现里面的主食库、副食库、冷库、备用储藏间等,均投放有一种毒鼠药。该药化学名称为“溴敌隆”,是低毒灭鼠药剂,其特征是鼠食后慢性中毒而死。如果人误食,那毒性会扩大数倍,十分钟至半小时内,就可能产生中毒症状,甚至致命。
法医再仔细查看了医疗所对患者的项目样检,发现毒化鉴定中都注明患者送的检验物中有“溴敌隆”。
如此,“溴敌隆”就成了罪魁祸首。但是,杀老鼠的“溴敌隆”是从哪儿进入到V单位食堂上述部门的呢?
V单位是本市最具影响力的大单位,单位纪律一向非常严格。单位仅博士、硕士就达400来人,可以说是个人才荟萃的地方。门总经理曾多次对全体职工强调“单位无小事”,“进门即入密”,连单位里的空调、彩电坏了要修,也都是运到外边修,从没让维修工进过单位。单位里有人迟到了,门总都要求必须写明迟到时间并查清原因。这样纪律严明的单位,又是谁弄来的“溴敌隆”呢?
门总密切配合刑侦人员的调查,指示单位调查组协助办案警察速速追查黑手,以切断毒源,确保人员和生产安全。
经过连续作战,公安人员查出该食堂的管理员齐凯歌有重大嫌疑,遂报检方批捕。
单位里任何人都没有想到齐凯歌竟是下毒的“黑手”,因为作为食堂管理员的齐凯歌,每天起早摸黑地买菜、购米,还想尽办法为大伙改善口味、提高营养,他工作十分勤勉。怎么他反倒成了下毒的“黑手”呢?
为了消除“投毒”事件在社会上造成的恶劣影响,法院很快进入了审判程序,以多人中毒、案情重大、情节恶劣为名由判齐凯歌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判决后,齐凯歌直喊冤枉,而审理此案的刑庭法官在庭审报告中也提出,这件案子还有些问题。
复核该案的省高级法院在审查这一投毒案的报告中提到:“能证明齐凯歌具有作案的客观条件,可以认定他是重大嫌疑人,但是,是否能认定他犯有投毒罪,目前还存有疑点。”
于是,齐凯歌投毒案悬了起来。
勘测现场“猫腻”
一天夜里,快11点了,武伯欣已经准备上床休息。忽然电话响起,他一听,声音很熟:“噢,是常主任啊!你深更半夜找我准是有急事。”
“对,无事不登三宝殿,我找您确实有急事。”常主任说。
常主任是个办案踏实的老法官,他马上说起M市已经搁浅三年的投毒案……
武伯欣抽空看了常主任留下的案卷,觉得卷宗里确实存在一些让人疑虑的问题。比如,齐凯歌在两次供述中都提到了一件事——职工中毒事件发生那天,他看见炊事员金某、刘某两人把热腾腾的绿豆大米饭,抬到售饭窗口下,等他们俩走了以后,他就开始投毒。
但金某的证言却与齐凯歌的供述大有出入。
金某说:“我清楚地记得,当天午饭时是小刘和老韩抬的饭,我根本没跟小刘抬饭。”
小刘和老韩在执法人员调查时说:“那天是我们俩抬的饭,没小金的事儿。”
这两个人说的与金某说的一致,却与齐凯歌的供述不一致。
武伯欣发现这一矛盾,抚卷沉思:三人所作的证言均与齐凯歌所说不符,到底怎么回事呢?是因为齐凯歌没经历过打官司,所以在审讯时心神不定,一时记错说错,还是他故意编造谎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