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钰闻了闻烧焦草丛的气味,再用现场检测剂测试了一下焦灰,发现助燃物很像无铅汽油。
李昌钰让警察分头到山林里搜索,他和两个刑警在尸体旁收集证据。很快,李昌钰蹲在草丛旁搜索时,发现有一支未烧完的火柴棒,他便用镊子小心翼翼地拾起,放进盒子里。他心想,既然火是用火柴点燃的,必然有火柴盒,于是叫刑警们在四周搜索,寻找火柴盒之类的可疑物证。果然,他们在距离尸体15公尺处找到了一个用纸板叠起来的火柴盒,但已被烧过,肉眼很难识别上面的字样。
从乔安娜脸上留下的烧焦物来看,凶手在强暴时将泳衣拉起,罩住她的眼睛,不让乔安娜看到他的脸。于是,李昌钰对怀特说:“这个强奸杀人犯很可能认识乔安娜,可能是她的同学、朋友或邻居。”
怀特不以为然地反问:“博士,你是怎么知道的?”
李昌钰说:“如果你去强暴熟人,你愿意面对她吗?”怀特自讨没趣地摇了摇头。
在接下来的调查中,李昌钰发现死者的双手和双脚都曾被鞋带绑过,便将烧焦的鞋带带回化验室作进一步的检验。而且,死者被刺了十_刀,从伤势及伤口的长宽来判断,凶器是可放入口袋内的单刃小刀。
经过大半夜的现场勘查,收集到不少物证,刑警便准备将尸体移走,但李昌钰表示调查仍未结束,要从死者的下体收集精液证据。刑警们都感到不可思议,因为下体己被烧焦,一般都会认为所有精液证据都已被烧毁,李昌钰却说,刑事鉴识人员不能满足于“想当然”,而应该实际检验。
果然,他用棉棒从死者烧焦的下体收集到一些液体。他又用放大镜在靠近下体的地面上寻找,发现了几根毛发,很可能是阴毛,李昌钰将这几根毛发放入证据袋内。
所有线索指向同一人
回到化验室后,李昌钰用化学方法开始进行检验分析。
在烧焦的火柴盒上有一些英文字母,经过一番辨认,原来是一家总部设在哈特福市的机械公司,他马上打电话叫刑警沿线查访;对毛发进行分析时,李昌钰发现这是白人男性的阴毛,很可能是嫌犯在强奸被害者时摩擦脱落的;至于绑住死者的鞋带,他发现那是靴子的鞋带。靴子的鞋带通常有不同的标准长度,如26英寸或32英寸等,但本案的鞋带有47英寸半长,相当奇怪。李昌钰据此推想嫌犯家里有一捆鞋带,自己剪下来使用。另外,在鞋带卜还发现了红色油漆,这种油漆是家庭住宅所使用的单层油漆,经过漆片化验,油漆很新,因此推判凶犯在案发前不久曾做过油漆工作。
在从死者阴部取到的液体中,李昌钰找到了精子,经化验分析后发现疑犯血型为B型。当时血液酵素分析已经引进到刑事鉴识界,这种方法能进一步分析血液中的遗传因子,更准确地锁定嫌犯。但用于血液酵素分析的仪器并不多见,在刑事鉴识界,酵素分析仪是由英国苏格兰场发明的。幸好苏格兰场的生物化学化验室主任卡拉费是李昌钰的朋友,曾经带了一套仪器送给他,所以李昌钰得以对残留精液进行酵素分析,结果发现其PGM型为2-1型。
精液对比之后,李昌钰立刻通知怀特,乔安娜为独立案件,与“连环摧花杀手”无关。因为现场采集的精液与连环摧花案受害女孩身上的不同,不可能是同一嫌犯所出。
原先就认定此案为“连环摧花杀手”所为的怀特当然有些尴尬,但李昌钰逐条向他说明各种血液分析的科学证据后,怀特暂时排除了原先的假定,改以科学证据获取到的线索来进行侦查。
但最重要的是,他们仍没有找到杀人的凶器。李昌钰建议刑警继续进行地毯式搜索,经过两个星期的搜索,终于在树丛中找到了一把日本生产的单刃小刀,刀刃上仍有血痕。
小刀上的血迹与乔安娜的血型吻合,刀刃的切痕也与乔安娜身上的伤痕吻合,因而可以判定此刀即为杀害乔安娜的凶器。李昌钰对刀柄使用药品显相,又发现了指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