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告做最终陈述时,她却提出这份婚前财产协议不是自己的真实意愿,而且签字不是自己的笔迹,要求法庭对笔迹做司法鉴定。
一审只能休庭,等笔迹鉴定结果出来了再行宣判。
真是天有不测之风云,人有旦夕之祸福。谁也没有想到,就在双方离开法院的这一天晚上,被告因为烦恼,与朋友喝了一点酒,在回家的途中,遭车祸死亡。
这起官司,对原告来说真是峰回路转。她马上要求继承被告所有的财产。
也正当人们认为,这是上天对原告的眷顾时,被告的父母却在此时出现了。这是一对年龄并不是很老,但却因为丧子,被打击得精神几乎崩溃的老人。在法庭上,他们已经是满头白发,大有风烛残年的感觉。但就是这对老人,他们在法庭上向法官出示了一份最新的文件,他们已故儿子的遗嘱。
这对原告来说,如同是五雷轰顶,简直是不可能接受的事。他不可能有这份遗嘱!这份遗嘱一定是伪造的。原告再一次要求进行司法鉴定。
一桩离婚案子,却像似一部悬疑小说。太刺激了,太不可思议了。
事实也是令大部分人都无法料到的,婚前财产协议和被告的遗嘱这两份文件都是真实的。也就是说,被告是一位真正的神人,他早就知道,自己的婚姻以及自己的命运是什么,为此,他早早的做好了一切安排。
遗嘱中,他将自己85%的财产给了自己的父母,另外15%的财产给了自己的男友。而自己的合法妻子,却一个铜板都没有给!
他们真是前世的冤家。
最后的宣判,原告不接受,但她也不得不接受。
这本身就是一起为了物资而结婚的典型案例。
原来,这起婚姻是因为原告曾经告被告强奸自己,为了避免灾祸上身,被告不得不接受了与原告的婚姻。
那是在一个晚上,被告到一家夜总会去消费。他是这里的常客。由于喝多了,他醉得无法回家。这时,原告出现在他的身前,她主动提出将处在醉酒状态的被告送回家。她是这家夜总会的陪酒女。到了他的家,她就演了一出被强奸的戏。等到被告清醒过来,她说自己被他强奸了,要到警暑报案。他恳求她不要去报案,什么事都是可以商量的。于是,她提出,既然自己的一切都给他夺去了,只有一条路,那就是嫁给他。
面对这样的无理要求,他开始是无论如何不能接受的。但现实也是放在那里,她手上有被强奸的所有物证,她被他摧残后破裂的处女膜,他留在她内裤上的精斑。不结婚可以,那就坐班房,还有就是附带民事诉讼。
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几经权衡,写下了同意结婚的保证书。可是,在办理婚姻的过程中,被告也精心策划了婚前协议的签定,同时,他也深谋远虑地写下了一份防止出现意外后的遗嘱,于是,便有了上面的案子。
案子是结了,可是作为法官,我的心里真的不好受,世界怎么会变得如此令人窒息——谁都难以相信,就连夫妻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