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林菲菲认识了一个网友,叫李强,两人在网上相谈甚欢。见面后,李强发现林菲菲既美丽又温柔,简直是自己心目中的“女神”。于是,李强对林菲菲展开了热烈的追求,可林菲菲只是把李强当普通朋友。
谁知李强痴心不改,且求爱的招数越来越夸张。他曾用啤酒瓶碎片划伤自己,逼着林菲菲做自己女朋友,还拉着林菲菲爬上天台,扬言如果娶不到“女神”,他就索性跳下去一了百了。
林菲菲害怕李强的纠缠,就一直躲着他。这天,李强在林菲菲上班的路上蹲守,把林菲菲逮了个正着。李强扯开外套,给林菲菲看了看外套內侧的口袋,里面有一个透明的瓶子,装着不知名的液体。
李强面带凶色地对林菲菲说:“看见了吗,我今天可是带着家伙来的,如果你再躲着我,我就让你毁容!”
林菲菲吓得想喊救命,却被李强一把抱住,李强紧挨着她的耳朵,小声说道:“乖,听话,今天是个好日子,跟我去领证吧,事成以后,我保证好好对你!不然,你家地址我可记得,你不顾及自己,也想想你的爸妈吧……”
看着李强疯狂且狰狞的脸,林菲菲吓傻了,迫于无奈,她不得不和李强去领了证。
把“女神”搞定后,李强兴奋不已,一改刚才的凶恶,温柔地对林菲菲说:“你先去上班,我去准备些东西,晚上咱俩好好地庆祝庆祝。”
摆脱了李强的控制后,林菲菲哭着跑回了家,对父亲老林诉说了事情的经过。
老林得知此事后,安抚着惊魂未定的林菲菲,说:“只要人没事就好!”
“可是我现在成了‘已婚妇女’啊……”林菲菲把结婚证往桌上一拍,哭得稀里哗啦。
老林眉头紧蹙,说:“目前看来,让李强马上和你办理离婚手续是不可能的。事已至此,现在当务之急是切断李强和你的联系,以免再产生其他纠葛。”
老林一边让女儿小心与李强周旋,一边安排把林菲菲送去了外地,彻底消失在李强的视野里。
两年后,林菲菲遇见了自己的心上人,两人情投意合,准备结婚。这天,林菲菲终于把心头的“疙瘩”向男友坦露。男友听了后,安慰她说:“你是被胁迫的,去民政局撤销你与李强的婚姻关系就行。”然而,当林菲菲来到相关部门要求撤销她与李强的婚姻关系时,却没有得到支持……
律师点评:
故事《“女神”要结婚》涉及的一个法律问题,即申请撤销婚姻有法定时间界限。
根据法律规定,因胁迫而结婚的,受胁迫方虽然具有撤销该婚姻效力的请求权,但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生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故事中,林菲菲尽管有“被胁迫婚姻”之实,但基于已经超过了法定期限,则不能通过“申请撤销”这一程序解决,当然,如果林菲菲有确实证据可证明“被胁迫婚姻”的客观事实,也可通过诉讼离婚解除婚姻关系。
(发稿编辑:丁娴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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