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白惨惨的大雾笼罩着大地河流,我独自徘徊在水波粼粼的河岸旁。终于,一辈子就这一回,我可以决定自己的命运了。两岸绿树成荫,杨柳婆娑,凉风过处,阵阵清新的草味树叶香参杂着新鲜的泥土与河水的味道迎面吹来。无数次,独自一人坐在岸边,以河岸与流水化解心中的烦恼苦痛。人人心中都有一个魂牵梦绕的地方,这里就是我的圣地,最亲的人。人世间最大的幸福,莫过于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看着至爱的容颜缓缓闭上双眼。我的至爱就是这条小河。现在就是我人生最幸福的时候,我坚定地朝河中心走去。冰冷刺骨的河水,令人眩晕的水面,忽然脚下踩空,没有挣扎,缓缓下沉。。。身体好像巨石一样沉重,灵魂拼命挣脱巨石,睁开眼发现自己站在了河面上。
站在水面,我确信自己已经死了,可是耳边一阵江南style的旋律让我不禁怀疑,这啥情况。。。这时看到两个人影朝我跑来,越来越近了,发现都是西装革履,只不过是一黑一白。不是黑人白人,而是黑西装黑皮鞋黑礼帽,白西装白皮鞋白礼帽。接着发现他们是以骑马式舞步奔来滴。看那阵势专业水准一点也输给鸟叔,我正傻愣愣的看着俩叔已跑到跟前了。出于礼貌,我先向长者打招呼,“Hi”英语专业的本能。
“Hello,howareyou?”俩人同时说。
我镇住了,口语好标准呀,纯正的美音,亏我英语还过八级,瞬间想钻老鼠洞。不能用英语跟他们杠下去了。
“咳,我是中国人呀,看你们也不像英美人士,发扬爱国主义精神,用母语交谈吧。”
两人相视一笑,“我们也只是会几句门面功夫,没办法改革开放死在中国的外国人太多了,地府阎王下令让我们精通各国语言,不然就要下岗了。看你说英语,还染着黄发。。。”
哦,我懂了,他俩是黑白无常,来接我去投胎的。原来地府也改革了,我还停留古典志怪小说的阶段。正在琢磨他俩是不是在阴曹地府呆长了,脑子受潮了把我当成老外。黑无常拿出来一条金灿灿的黄金项链和一只银闪闪的白金手镯。哇哦,我两眼也跟着放光。可能是这四道光太耀眼,白无常赶紧说,“这是勾魂的,有的人死了,不愿意去投胎,想当孤魂野鬼,孤魂野鬼太多地府治安就差了,影响阎王声誉。以前用粗铁链来收鬼,效果也不太好,野鬼东跑西跳很难逮呀。后来阎王听判官建议用黄金白银,效果果然好,放一条黄金项链不出十秒方圆几百里的魂魄都出来围观了。自然容易把他们引去投胎。”
“我才不愿意当孤魂野鬼,我真心想去投胎。”
“那咱走吧。”俩无常说,“在路上,你想想下辈子想当什么,投胎前判官会对你的求投胎意向进行判决。”
“哦,那么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