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媚的形象和我想象中大相径庭,我以为她应该是个蓬头垢面疯疯傻傻的女人,没想到她居然很好看,也很干净,只是看着我的目光有些呆滞,不过,当她把视线转入到怀中抱着的洋娃娃身上时,就散发出慈爱的光芒,洋娃娃有点破损,却非常干净,通体散发着一股洗衣粉的清香,看得出来她是把它当成亲生骨肉一般妥善照顾的。
她怎么会杀死自己的孩子?我愈加疑惑。
我给了秦朗暗示:“晚上多陪陪你妻子吧,对她有好处。”他却误会了我的意思:“过几天我就要带她走了,她不会再打扰你了。”我苦笑,无言以对。
我一直在想秦朗为什么会搬走,也许他是察觉到什么了吧,所以不动声色地离开,不声张,只为保护一个女人最起码的清白。可他真的打算就这么放过那个男人吗?
不久之后,我在垃圾堆里见到了那个洋娃娃,把它捡了回来,至少,它像一个人。在冰冷的午夜,它能收容我的恐惧和孤独。
安静的玉米胡同不是世外桃源,是坟墓,我在这坟墓中掩埋了很久,久到我几乎忘记了那个洋娃娃本来的主人,每天晚上,我把它抱在怀里,用自己的体温将它一寸一寸焐暖,然后说晚安,用手合上她浓黑的睫毛。
一年多,苏媚回来了。
秦朗是这么解释的,走了一遭,还是发现玉米胡同最好,可以把这个世界给苏媚的伤害降到最低点。看起来,他好像根本就不知道那天夜里所发生的事情,而苏媚突然就哭了起来,她抓住秦朗的胳膊,大声地问他:“我的孩子呢?我的孩子呢?”
秦朗竭力安慰着她却无果,眼见她快要歇斯底里起来,我叹了一口气,跑回屋里抱来了那只洋娃娃,递到她手上的时候,鼻子一阵酸痛,好在她立刻停止了躁动,温柔下来。
我到底还是告诉了秦朗,其实玉米胡同并不像他想象的那么安详,有一些他所不知道的罪恶,在他大意的时候疏漏了进来。
他的笑容立刻就僵硬了,面容扭曲:“是你亲耳听到的?”
我点头。他点起了一根烟,猛地吸了一大口,想起什么似的,又递了一根给我:“谢谢你,其实我知道你是谁,可你放心,就冲你刚才说的那些话,我也会帮你死守住你的秘密。”
他攀上了我的肩膀,为我点着了火:“入室抢劫而已,我知道你一定有自己的理由。”
我突然在他诚恳的表情之后,发觉到了一抹狡黠。他并没有表现出该有的愤怒,紧张是有的,但还没有我想象中的那样严重。另外,他抽的是两千多一条的天价烟,这一切,都出乎我的意料。
我突然意识到,真相可能不是我想象的那样简单。
我是看着秦朗出门的,玉米胡同的夜来得格外早,只是七点多而已,巷子便空了,所以只有我知道他每晚必定会出去一次。不知道他用了什么方法,能够让一个那么癫狂的女人乖乖地留在家里而毫无动静。
在他走后,我推了推他家的门,打不开,然而稍微观察,就能发现只要轻轻一扭,那把铁锁就会应声而开,可是我终究没有勇气走进去,因为里面的那个女人是颗炸弹,说不定会在我进去之后爆炸,暴露我的位置。
我能做的只有等待。
这扇门到底是为谁而开?玉米胡同的夜色浓酽到可以掩盖一切,如果想要抹掉一些罪恶的印痕,这里实在是再合适不过的场所。
这里的老人们决计不会想到,苏媚家的门形同虚设,沉闷的脚步之后,一个黑影毫不设防,熟门熟路地走了进去。
同样的声音再度响起,像只肆无忌惮蹂躏猎物的野兽,苏媚困盹中只是发出微弱的哀叹,宛若人事不省。人在正常的睡眠条件下受到如此强烈的刺激,不可能毫无察觉,除非是被人下了药,安眠药。
接下来的几天里我跟踪了秦朗,上次酒吧中那个女人终于成功地被他摆脱了纠缠,这一次,他跟一个丰乳肥臀的女人走进了全市最好的一家五星级宾馆。
深夜造访苏媚的男人又换了,换了一个又一个。我终于明白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秦朗为什么能抽得起那样名贵的烟,为什么能住如此豪华的宾馆,是因为有一个蒙昧无知的女人沦为了他声色犬马荒淫无度的榨汁机。难怪他会坚持不跟她离婚,除了她,谁会提供给他源源不竭轻而易举得来的财富?
可是在白天,秦朗是个“好丈夫”,开门第一件事是洗衣服,每天都洗,洗衣机滚筒旋转的声音无情地碾压着胡同中死寂的空气,我看到那个陪伴了我一年的洋娃娃水淋淋地躺在窗台上,晒干之后,苏媚会在阳光下收取绳索上的小衣服,很妥帖地给它穿上。
秦朗知道我的秘密,所以我必须让他明白,我也知道他的秘密,这样才公平,这样我才不会受制于他。所以考虑了不久,我跟他摊牌:“秦朗,你是个畜生。”
他沉默了很久,终于说:“你以为我会为了那些肮脏男人的几个小钱就出卖自己的妻子?如果真是那样,让我被乱刀砍死,你没资格说我,为了钱去抢劫,你才是畜生。”
我冲了上去,揪住他的衣领,把他狠狠地按在墙上,愤怒地告诉他,我和他是不一样的:“我女儿被撞瞎了眼睛,需要做视网膜移植手术,可是我没有钱,你懂不懂一个穷人看着自己最爱的人绝望却无能为力的痛苦?你当然不懂,因为你是个畜生,一个该死的混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