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许多反映清朝生活的历史剧中,经常会听到不同时期、不同皇帝动怒时的一句经典台词:将某某发往宁古塔,永世不得入关!那么,何为宁古塔?宁古塔又在何处?
其实,宁古塔不是“塔”,而是一个城名,是一个清朝时期的关外流放罪犯场所。旧城在今黑龙江省安宁县西海林河南岸旧街镇。宁古塔属边远地区,旧时,这里环境恶劣,气候异常,寸草不生,五谷不长,很适合罪犯改造。既不是塔,而为何又称为“塔”呢?相传,清皇族的远祖兄弟6个,曾居住于此。满语谓6为“宁古”,个为塔,古称“宁古塔”。把罪犯流放到宁古塔,有两层含义:一是惩恶与扬善,让犯了罪的人背井离乡受尽磨难,到关外去自首、自思、自悔,接受风沙洗涤;二是为清皇族的老家“增砖添瓦”。清朝时,全国偏远落后的地区有的是,可清王朝为什么不把罪犯流放到其他地方改造,而首选宁古塔呢?意图很明显,那就是宁古塔是满族的发源地,是清皇族的老家。罪犯来到这里不仅要开荒种地,修桥筑路,改变清皇族老家的面貌,而且还要忍饥挨饿,为当地官员、满人当牛做马,沦为家奴,以显示祖上的荣耀。
历史上的罪犯流放最早起源于五代后晋天福年间,到了清代有了较大发展,逐步健全了罪犯流配制度,设置了多处罪犯流放点。顺治初年,已制定了大清律,对罪犯的流放作了详细规定,主要是流放人员的起因、种类,流放人员的刑期,流放人员的生活等。乾隆初年公布的《大清律例》规定:“强盗免死减者,行劫数家止首一家者,伙盗供出首盗即时拿获者,偷盗坟墓二次者……具佥发宁古塔等处。”发往宁古塔的罪犯,一般以1O年为期,然后考察他的现实表现,如能悔过自新,改恶从善,又情愿回原籍者准予回籍。但如果被判处无期徒刑,将永远不得入关,除非皇上特批。根据《中国通史》、《清史稿》等史书记载,发遣到宁古塔的罪犯,除了平民百姓和旗人外,还有朝廷大臣。顺治十二年(1655年)吏科副给事官彭长庚,一等子爵许尔安因上疏称颂睿亲王多尔衮,并要求为多尔衮平反昭雪,并恢复爵号。皇上将此事交给大臣们密议,密议结果,判处二人死刑。但皇上念其二人曾有功于朝廷,便下召免死,流放到宁古塔。
清朝期间,发配到宁古塔的“名门望族”也不计其数。康熙年间,轰动朝野的戴名世《南山集》案、方孝标《滇黔纪闻》案,先后涉及三四百人,包括康熙的宠信江苏巡抚张佰行、名人志士方苞等许多无辜人员受到株连。康熙看过奏折后,认为涉案人太多,有些恻然。再过一个多月就是他的六十大寿了,他也想讨个吉利。据此判决,只斩戴名世一人,并未罪及家人。对方孝标,因其已过世,并未深究,只是将其子及家人一并发往宁古塔。
清朝发遣罪犯的场所除了宁古塔外,还有尚阳堡。尚阳堡在辽宁省开县东20公里处。顺治四年,深秋季节,秋风瑟瑟,秋雨飘飘。在清军占领的南京守军,正查进出城门的行人。忽然,在一个欲离宁南下的广东和尚函可的行囊中发现了违禁品——一本记录抗清志士事迹的书稿,名叫《变记》。清军大惊失色,立即将其扣押,并施展酷刑,但一无所获。后刑部以“文字干预时事”罪判决,将其流放到关外沈阳。顺治六年。函可逝于冰天雪地的异乡。同年,山东高密山李因对当时的法律不满而上书皇上,换来了死刑,后皇上念其情有可原,改为杖责,徒步宁古塔;后又免其杖责,流放到尚阳堡。无论是宁古塔、尚阳堡,还是清朝时期的其他监狱,都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利益,对犯罪人或反抗者进行惩罚镇压的一种手段。它是封建社会的产物,是在法律不完善、不健全情况下,改造罪犯的一种形式,它将随着封建王朝的消失而退出历史舞台。
选自《科学奥秘周刊》
2007.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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