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曾说:“魏晋,是以孝治天下的,为什幺要以孝治天下呢?因为天位从禅让,即巧取豪夺而来,若主张以忠治天下,他们的立脚点便不稳,办事便棘手,立论也难了,所以一定要以孝治天下。”
魏晋不孝是重罪
魏晋的书中记载的孝子似乎甚多。《晋书孝友传》载孝子14人,不算多;而列传所载,称“性至孝”、“居丧以孝闻”者,略计有55人,超过《孝友传》三倍。
孝既是朝廷倡导的道德规范,不孝当然成了严重的罪行。《世说·赏誉》注引,“每见国家赦书,谋反大逆皆赦,孙杀祖父母、子杀父坶,不赦,以为王法所不容也。”可见晋时不孝之罪甚于谋反,可谓重矣。
因此,在魏晋时代要整倒一个人,最简便的办法就是扣他一顶“不孝”的大帽子。
地痞流氓都是孝子
魏晋时代,孝的道德约束力量达到了非常大的强度,连以破坏礼法、放荡不羁著称的名士谢鲲等人,可以调戏妇女,却没有一个负“不孝”之累。
“以孝治天下”确实造成了一定的气候,为贯彻“以孝治天下”的方针,两晋统治者有不少动作。魏晋时代有一个方面就是所谓的“乡邑清议”,士人人仕必先经过相关的人评品,如果有不孝的污点,这一关就通不过。
《世说·任诞》曾经写道:“(阮)简亦以旷达自居。父丧,行遇大雪寒冻,遂诣浚仪令。令为他宾设黍臛,简食之,以致清议,废顿几三十年。”
如此特殊的情况下吃了一点肉羹,因在父丧期内,就被考核的人给卡住了,近三十年不得叙用。
但魏晋时代的君王背叛了各自的主子,做了主子之后却很需要臣民对自己的忠诚,羞于言忠而倡孝,其本意在求孝与忠的一致,“求忠臣必于孝子”,“资于事父以事君”。
倡孝弱忠太虚伪
既然以孝为重,不忠无损大节,如此倡导孝而弱化对忠的关注,如此强调的孝难免也有虚伪的感觉在里面。比如,《孝友传》中的刘殷、王延,都背晋事敌,做了刘聪的高官,仍名列青史。王育、韦忠、刘敏元都背晋投敌,却因忠于顶头上司或救助乡亲的义气,而仍在《忠义传》中立传。
虽说居丧期间是不能作乐的,比如明帝刚死,国丧未完,尚书梅陶私奏女伎,遭到御史中丞钟雅的弹劾。而到了谢安执政的时候,“期丧不废乐。王坦之书喻之,不从。衣冠效之,遂以成俗。”为什么无人弹劾?因为谢安已登台辅,位尊权大,没人敢碰了。
选自《老年文汇报》
201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