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军的“特种部队”

时间:2016-12-16 09:30:08 

翻开《中国人民解放军组织沿革和各级领导成员名录》,不难注意到鄂豫皖红军的一种特殊部队编制──手枪团。它最初出现于1934年红二十五军准备长征之前,建立了第一支红军的手枪团。红二十五军走后,继续坚持敌后游击战争的红二十八军,在建军初始,即便总兵力只有四个营,也建立了一支300余人的手枪团,直属于军部。

以后来的眼光看,可以说,手枪团是当时红军的一支“特种部队”。

就其起源而言,“手枪部队”本身并不是红军的创造,在北洋军阀中就有过。但其最初主要是作为警卫部队出现的,并无“作战兵种”的意义。一般编制都不大,有的就叫做“手枪队”,当时最大的编制就是手枪营了。

红军的手枪部队,与西北军有一定关系。不过,最初红四方面军开始编制这种部队时,也还只是起警卫部队作用,所以开始也只编到了“队”,最多编到营一级。因此,在我军的沿革介绍中,除了红二十五军和红二十八军,都看不到“手枪团”这样的编制(一般“沿革”都只介绍到团)。

那么,为什么红二十五军和二十八军部队规模小了,反而要采取这种规模比较大的“手枪部队”编制呢?这就与后来战争形势的变化有关了。

在红四方面军时期,随着部队规模扩大,主要作战对象,逐渐从国民党军的营、团级单位为主,转变到以师、旅级单位为主。与这种对象作战,战斗时间一般也会比较长一些,例如苏家埠之战,就持续了好几个月。但到了红二十五军时期,部队规模缩小,作战对象也就缩小到以国民党军的旅、团级单位为主,作战时间一般都比较短促。而到了红二十八军时期,部队规模进一步缩小,作战对象就更小了,在主动出击的情况下,一般对手都以营级以下单位为主,很少与敌军团级以上的单位作战,作战时间一般也就很短,少有超过六七个小时者。另外,就是在敌人实行拉网式大规模“清剿”情况下,遇敌偶然性增大,有时我军在突然接敌时,在数量上就可能一点也不占优势。在这样的战争形势下,建立一种规模稍微大一点,突击力很强的部队,使其在关键时刻进行强大的战术突击,有利于较快地改变战场形势。像1935年的桃岭战斗,我军总计约五个营的兵力,敌军实际投入兵力先后有接近两个团,属于双方实力差别不大的一次战斗,在这种战斗中,把手枪团作为突击时的一支生力军,就会有较大收效。还有一点,那时候的战斗,到了最后决战时,往往是以白刃格斗结束,在这种情况下,短距离的抵近射击的机会很多,手枪就可以发挥比步枪更有效的作用。1937年夏的白羊山战斗中,我特务营与东北军作战,双方兵力差别并不大,在最后的近距离混战中,李世焱同志所率的手枪团的一个分队,以快速、准确的抵近射击,迅速击毙击伤了大量敌人,为最后歼敌起了重要作用。

手枪团战士的装备,除了配以手枪与西北军有一点类似外,其余均考虑其战术突击队的特点而设置:一般每人还配有马步枪一支,这是考虑到,部队同时也经常与敌较远距离作战,但又不能背负过重,马步枪就比较合适。红二十八军手枪团没有像西北军那样普遍配有大刀,白刃格斗时,一是靠手枪抵近射击,二则靠马步枪上的刺刀和枪托。

红二十八军手枪团这支“特种部队”,甚至一直延续到了新四军四支队的初期。后来,随着战争形势的变化,1939年1月,四支队对部队进行改编时,结束了鄂豫皖红军的最后一支“特种兵”——手枪部队的历史。

选自《摇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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