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县令审案两则:
审“猴尿”
南宋宝庆二年,设镇平县,第一任县令元好问,为官清正,断案有方,百姓都尊称他为元大人。
元大人上任的第二天,就有人来击鼓告状。元大人接过状纸,只见上面写道:“小民侯妙,状告本村王二,其父生前将他家三亩二分地以五百两纹银卖予小民。现其子王二不肯交割,望大人高悬明镜,为民作主。”
元大人忽然想起,昨天到任就听人说:镇平县城西有个欺压乡邻、无恶不作的土豪,此人名叫侯妙,人们对他恨之入骨。因山里的猴子尿又辣又臊,就送他个外号“猴尿”。莫非堂下告状的侯妙就是此人?
元大人看完状纸问道:“侯妙,听你所言,王二的父亲把地卖给你,可立有卖地契约?”
侯妙答道:“有!有!小民有契约。”说着,忙从怀中掏出契约,递给旁边站班衙役,交于元大人。元大人看过契约,沉思片刻,又问道:“可有证人?”侯妙急忙回答:“有!有!中人、证人都在堂外。”元大人命速传中人、证人上堂。衙役把中人、证人带到大堂,元大人抬眼望去,这一干人衣帽不整,跪在大堂眼神飘忽不定,都不像本分之人。
元大人对这一干人审视过后,朗声问道:“王二的父亲把地卖给侯妙,你等可知详情?”一干人同声答道:“知道,知道。”元大人命衙役速传王二上堂。话音刚落,外面急匆匆走进一人,朝着元大人当堂跪下,声泪俱下道:“元大人,小民冤枉啊!望大人为小民作主。”
元大人问道:“下跪者可是王二?”“小民正是王二。”元大人又问:“你父亲生前把地卖给侯妙,你为何拒不交割?”
王二闻听,哭诉了事情的经过:
“我父亲去世时,小民已二十五岁,当时家中一切事务均由小民作主。家父有病卧床,得的是心胸疼痛之症,侯妙多次托人到我家说合,要买我家那块地,父亲因这是祖上留下来的老业地,说啥也不肯卖,侯妙见买地不成,就放出口风说,地若不卖给他,就断了我家车路。”元大人问道:“何为断了你家车路?”王二道:“我家这块地四面都是侯妙的地,他断了我家车路,不许我家的人畜车辆从他的地头经过。这块地就成了闷葫芦,哪还种得成?到那时,这块地想卖也得卖,不想卖也得卖,老父听如此说,当时气结胸心,来不及救治,活活气死在家中,死时只有四十几岁。”王二说罢,泪流不止。
元大人听了王二的诉说,又看看堂下跪着的一干人,心里已明白了几分。立即命人把中人、证人等带下堂去,单留侯妙一人。元大人问道:“侯妙,交接地契之时,你家可吃酒席?”侯妙答道:“买卖地产房屋,设宴招待中人、证人,这是老规矩了,小人哪能少得了。”元大人又问:“这几个中人、证人可都在场?”侯妙答:“在场,在场!”元大人微微一笑道:“这就好办了。”
元大人命这一干人一个一个进来,一个一个地问:“侯妙买地吃酒席时,你可在场?”“在场,在场。”“在哪面坐?”这些人万没料到元大人会问及这事,要串供已来不及,只好胡诌一气,随便说个方向。元大人命师爷一一记下,命衙役抬来一张方桌,证人和中人一共六个,就搬来六把椅子。在大堂上安放停当。命这六位中人、证人按自己说的方位对号入座。
此时,大堂外面已被百姓们围得水泄不通,都要看看这位新上任的县太爷如何审问这个祸害乡里、欺诈良民的“猴尿”。
只见六个人乱了一阵,一个人按自己报的方向坐了上坐(坐北朝南),其余五人报的都是左边(坐东朝西),两个人同坐一把椅子,已经挤得吭哧吭哧,还剩一人急得团团转,头上直冒汗。元大人惊堂木一拍:“大胆,还不快快坐下,再不坐,小心大棍伺候!”这人吓得哆哆嗦嗦,坐在了两个人的腿上。
此时围观的百姓哄堂大笑,个个捧腹。
元大人待六人坐定,问道:“侯妙,吃酒席你是主人。这座位你是怎么安排的?”围观的百姓又一次笑弯了腰。
“猴尿”见事情败露,豆大的汗珠直往下滴。
元大人威严地大喝一声:“大胆侯妙,竟敢串弄作假,欺瞒本县,诬告良民,还不从实招来!”侯妙见抵赖不过,更怕皮肉受苦,就一五一十地如实招了供,把如何伪造地契,串通几个酒肉朋友作假证的经过和盘托出。
元大人听后说道:“刁民侯妙,欺压良善,丧尽天良,本当办你个诬告之罪,念你尚能如实招供,拉下去重责四十大板,日后若再为非作歹,定要严厉惩办。”堂前站班衙役大都为当地人,对“猴尿”的为人了如指掌,恨之入骨,元大人话音刚落,众衙役一拥而上,把“猴尿”当堂按下,重重打了四十大板。侯妙被推出大堂,在街道旁捡了个打狗棍当拐杖,一瘸一拐地回家去了。
王二谢过元大人明断之恩,回家安心种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