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强行并线 我不能撞?(2)

时间:2016-03-20 19:13:36 

一般情况下,我们都会推定,交通事故属于“意外事件”,很少有人会故意造成事故,即使 在赔偿损失上不用负责,修车也是耗时耗力且折损车辆价值。因此在交通事故认定中,主观因素并不是考虑的重点,经常是根据现场情况,“推定”哪一方应承担多 少责任。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则几乎都认定违规在先的一方应负全责。

这种做法的背后还有更深一层考虑,那就是交通事故处理的效率与公正权 衡的问题。很多情况下,人的主观意图是难以推断的,只能通过客观行为来推定。是否遵守交通规则属于客观行为,可以比较准确判断。但对于后车司机是否故意撞 击这样的主观意图,则除了当事人自己承认以外,难以确证。

假如追求百分百的公正,任何交通事故都应该在确定事故双方的主观意图后,排除有故意造成事故的可 能性,才能做出认定。但面对大量的交通事故,假如一味追究主观意图,事故责任迟迟不能认定,造成延误和精力的损失可能更严重。因此,出于效率考虑,大多数 交通事故仅仅根据现场客观事实来认定责任。

对于疑似比亚迪车主的“自爆”信息,假如的确是本人的真实言论,那么是否也意味着剧情会发生 逆转呢?如前所述,主观意图难以认定。“自爆”信息中的提法依然难以认定比亚迪车主属于“故意”撞击。最多只能推论出,比亚迪车主“选择了不刹车”。

他的 担忧也是合理的,因为担心紧急刹车会导致后车追尾。“不刹车”导致撞向前方突然插入的汽车,和“故意加油”撞击,两种心态并不相同,前者难以用“故意”来 形容。因为不刹车并不必然会导致撞车,毕竟当时两车仍处于相对运动中,假如当时大众车车速够快,便有可能及时脱身。

在一些人看来,比亚 迪车的行为挺“解气”的。然而,马路之所以是一个高度讲规则的地方,是因为马路上风险比较大,即使比亚迪车主真打算教训一下不守规则的人,那最终也可能导 致更为严重的事故后果。马路罗宾汉看上去促使人们遵守规则,实际上却可能破坏了马路上的安全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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