裹脚缠足,是我国封建社会残害妇女的一种恶俗。旧时女孩长到五六岁要用缠脚布把脚紧紧裹起来,迫使其不能正常发育,时间一长,使足骨变形。当时的风俗认为被缠得残废了的脚越小越美,名之曰:“三寸金莲”。姑娘找婆家。相亲时“看脚不看头”,认为脚小才是美人。
中国古代妇女以走路缓行慢移为美。《诗经》写道:“月出皎兮,佼人僚兮,舒窈纠兮”。舒,就是迟姗;窈纠,形容走路好看的样子。张平子《南都斌》也有“罗袜蹑碟而容兴”的说法。缠足恶俗的起源,主要和这种畸形的审美观有关。那么缠足究竟始于什么时代呢?说者各持己见。
一说始于汉。持此看法者的根据是《丹铅总录》引《杂事秘辛》汉保林昊峋奏言:“乘氏忠侯梁商女足长八寸,胫附丰妍的平趾敛,约嫌迫袜,收来微如禁中”。《孔雀东南飞》中也有“足下蹑丝履,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的诗句。认为这些都是对小脚的描写。
二说始于六朝。据《南史》载,齐东昏侯为潘贵妃凿金为莲花以贴地,令妃行其上,日此步步生莲花。六朝乐府双行缠说:“新罗绣行缠,足肤如春研;他人不言好,独我知可怜!”唐代韩握的《屐子》中有:“六寸肤圆光致致,白罗绣展红托里;南朝天子欠风流,却重金莲轻绿齿”。所以,持此说法者认为六朝时期是缠足的开始。
三说始于唐。伊世珍《琅环记》记载:“安史之乱”时,杨贵妃在马冤坡被缢死后,有一老妇因拾得贵妃的袜子而致富。其女玉飞还拾得一双雀头履;上面嵌有珍珠,履仅长三寸。玉飞将此视为异宝,从不肯轻易给人看。据《诗话总龟》载,唐玄宗从蜀避难回来,为怀念杨贵妃而作了《罗袜铭》:“罗袜罗袜,香尘生不绝;细细圆圆,地下琼钩;窄窄弓弓,手中弄初月。
《群谈采余》中有咏杨贵妃罗袜诗一首:“仙子凌波去不还,独留尘袜马嵬山;可怜一掬无三寸,踏尽中原万里翻。”清代《卫藏图识》载:西藏灯具,状如弓鞋,俗称为公主履。公主,指的是唐朝文成公主,文成公主曾嫁给吐蕃赞普弃宗弄赞。据此有研究者认为这是唐代缠足的实证。在唐代文人笔下,也有对女人小脚的描写,如白居易《上阳人》中的“小头鞋履窄衣裳,...天宝末年时世妆”。
四说始于五代。据陶宗仪《南村辍耕录》记载,南唐李后主有一宫殡叫窈娘,身段纤小,能歌善舞。“后主作金莲,高六尺”,令窈娘以帛缠足,屈上为新月状,穿着白袜在莲花中翩翩起舞,回旋飞转,就像凌云踏雾般。《道山新闻》也说:李后主窈娘以帛缠足,令纤小,屈足新月状。张邦基《墨庄漫录》也称弓足起于南唐李后主,是为缠足之始,出现后时人效之,以纤小为妙,自此缠足之风泛起。
据说清朝入主中原后,康熙帝曾下诏禁止女子缠足。这对女子真如“解放”一般。但长时间形成的习惯不易改变,当时引起了诸多纷争。康熙七年,大臣王熙奏免其禁,于是民间又公开缠足。直至解放前夕,缠足之风才逐渐消失。
妇女缠足作为一种民间习俗,受到过封建统治者的认可和文人墨客的欣赏。然而,有关这方面的记载,在历代正史中却很少见到。因此,要弄清古代女子缠足的起始时间,看来并非是一件容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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