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山伯爵大人有着和贵族身份相衬的苍白脸色,他坐最华丽的马车,租剧场里位子最好的包厢,吃最难得一见的珍馐。他一时兴起会突然动身从巴黎赶去马赛,而他手下的人永远会随时把最快的马沿路给他备好。他随手花大价钱买下一眼看中的两匹灰斑马,很快就把马儿们白白奉还原主人——每匹马的身上,还装饰了好些小钻石!
初读,再读,反复读,马头顶、耳朵上的那些小钻石,总是在我眼前闪着我从未见过的光泽。
在与基督山伯爵相熟之前,我所能想到的最夸张的穷奢极欲,也不过是午饭后多喝了一瓶老家最好牌子的酸奶。那样富可敌国的有钱人,那样的生活,虽是躲藏在小说中,仍旧像小猫的尾巴拂过鼻子尖儿,挠得我心里痒痒的。
伯爵大人还有个神秘的小岛,岛上藏着他的宝藏,他那艘比旁的船都快的船儿,可以在他想的任何时候送他去岛上,那岛上还藏着许多他救下来的人。他一掷千金地报复害他的人,几十万法郎眼都不眨地花出去,只为发一封假电报,并由此导致仇人投资失败破产;他毫不吝惜地报答帮过他的人,随手便能买下一艘货轮和整船的货物送给恩人。
他几乎拥有一切,只要他想要做的事情,就总是能做到。几乎是人所能拥有的欲望的极致了吧?
幼时我与朋友同看基督山伯爵的故事时,两人议论起来,不免都对马耳朵上的小钻石津津乐道。那得是怎样的一种挥金如土?
我折服于其人格魅力,便无条件地认可了他做的每件事。看着他寻到宝藏,不由自主地想着,若是我也有那样的一个藏满宝藏的小岛,也拥有那样的生活,那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情呵。
单是有钱到一定程度也是不成的,小气些沦为葛朗台、阿巴贡之流,大方些也只是个寻常豪富,偏只有基督山伯爵,他不止有钱,还挥霍,而且挥霍得很文艺,举止言谈都彷如一首诗,写在黑夜的星空下的一首诗。
我在内心偷偷对自己承认,我多想也是那样的一首诗呀。
一直以来,无论是家庭、学校还是社会,都叫我不得做一个拜金的人,初中政治书上批判拜金主义,经典文学中斥责麻木不仁的贵族和有钱人,那些在华丽的包装下过着精致生活的人总是有苍白的灵魂,而上流社会所谓的“道德标准”冶炼出来的公子和小姐们,则往往因被优越感异化的内心,却对劳苦大众的苦难毫无怜悯。
然而对金钱,对优越生活的向往早已内化在我的集体无意识当中,道德是社会的产物,贪婪却是固有的天性,就在先天的渴望和后天的克制做斗争之际,我看到了基督山伯爵大人。看伯爵大人的一掷千金,我大快人心,看着他受了那样的罪,吃了那么多的苦,10余年后逆袭,华丽转身,他的穷奢极欲都成了对他苦痛的补偿。
承认自己内心深处潜藏的拜金,当真是个羞耻的事情,幸而我还坚信着君子爱财取之以道,对伯爵大人,不过是远远地羡慕嫉妒罢了。
伯爵大人只是书中的纸人儿,并未在真实中招摇,然而当我把扎在书里的头抬起来,却看到许多个假扮成伯爵的大人的葛朗台和阿巴贡。
再四下看看,拜金突然仿佛成了不用羞耻的事情,倒显得我遮遮掩掩小家子气了。炫耀财富和男权甚至已经是正在电影院里公映的主题,数千万元的票房和众多的粉丝则预示着,有的是愿意大声承认自己欲望的人啊。
开着名车穿着名牌、在纸醉金迷的大都市里出入高档会所,这或许不会是每个人承认的渴望,却很难在心底否认自己没有一丝这样的欲望。便是我,虽然一脸坚贞地不肯花钱买票进电影院看《小时代》,也不能不承认,我对那样的生活何尝没有丝丝艳羡。
要命的是,当我开始抵触鄙夷这种艳羡之时,另一件奇妙的事情发生了——我同时对我的自省行为产生了优越感。矛盾的情绪在我的脑海中否定之否定,我既无法彻底认可自己,也无法真正地谴责自己。
幸好,阿巴贡和葛朗台再怎么包装,也永远成不了基督山伯爵,伯爵大人的非同凡响之处还在于,他拥有的财富、名望、地位,随时都可以放弃,在他自己心里,真正重要的从来不是那些被旁人羡慕的外物。
你看他,连那么名贵的钻石,他都可以挂在马耳朵上送人呢,或许这才是我迷恋他的原因吧。
即使他永远是在马赛过着苦哈哈日子的穷水手,于我来说,伯爵大人仍是迷人的。(张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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