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军,男,38岁,高中文化。捕前系某公司保卫科干部。因犯盗窃罪于1994年7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同年10月被送至河南省第一监狱服刑。
1961年秋天,我出生在豫东平原的一个普通干部家庭里。父亲是参加过抗美援朝战争的老兵,母亲是位中学教师。父母为了让我将来有出息,给我取了一个挺响亮的名字———李军,说让我像一名军人一样堂堂正正,建功立业,光宗耀祖。我没有辜负父母的一片苦心,从小学到初中,一直都是班上的三好学生。
1977年底,17岁的我高中毕业了,在父亲军人形象的影响下,我穿上了绿军装,走进了军营这所大学校。在对越自卫反击战中,我冲锋在前,不怕苦,不怕累,更不怕死。战斗结束后我被授予二等功臣的光荣称号,并在火线上入了党。1979年底,入伍不到二年的我便穿上了“四个口袋”,成为一名年轻的军官。
1984年,因部队裁军,我转业到家乡某机械制造公司保卫科当上了科长,不久和公司的一名女工喜结连理。一年后,我们又喜添一子。公司为了照顾我们的生活,破例为我们安排了一套三室一厅的住房。至此,我的人生道路可谓是霞光满道,一帆风顺。
1993年春,在我们负责保卫公司财务科去银行提款的时候,我有机会目睹了一百多万元的大宗现金。自此之后,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总感到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失落感,晚上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怎么也睡不着:那大捆大捆的钞票属于自己的仅有几张……嗨!自己都结婚这么多年了,到现在连装修房子的钱都还不上。
看来这辈子不会有出息了!老实说,这时我也想到了“伸手必被捉”这句话,但是那大捆大堆钞票的影子怎么也不能从我脑际消失。我又想,钞票就放在财务室柜子里,自己又熟悉场地,乘着夜色从后窗进去,绝对不会有人发现,为了以后的幸福冒险一次也值得。我去了,也“成功”了。一连几天我都沉浸在得手的兴奋中。
那天下午,我若无其事地去公司上班,刚到办公室不久,两个警察便出现在门口……在看守所,经过预审人员的耐心教育,我如实交待了自己的犯罪经过,并主动退出了赃款,要求政府从宽处理。可法律是无情的,我因盗窃现金达六万余元,被推上了被告席。开庭那天,妻子带着儿子来看我,当七岁的儿子看到我手上戴着手铐时,问:“爸,你戴这干啥?咱回家吧!”一句幼稚的话问得我张口结舌,内心痛苦到了极点,面对尚不谙世事的孩子,我能对他说些什么呢?
接到判决书,我惊呆了,我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一个人一生能有多少个15年?人在中年,正是抚养妻儿、孝敬高堂的时候,正值年富力强、持家立业的时候,而我因财迷心窍,走上了这条本不该走的路,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也给亲人带来了无尽的哀伤。年逾花甲的母亲在妹妹的搀扶下到看守所看我,白发苍苍的老人,脸上泪水纵横。娘说:“军儿,你好糊涂呀!你怎么就想出这个歪点子呢?你爸现已卧床不起不能来看你了,他让我告诉你:家里的事你就不用操心啦,听政府的话,好好改造!”娘的话字字如针,刺在我的心上。临走时,娘又自言自语:“哎!我教了一辈子书,不曾想到自己的儿子却成了一个贼!看来这辈子不会再团圆啦!”望着母亲远去的孱弱的身影,我手扶铁窗,泣不成声:“妈妈……我对不起你呀!”
回到监舍,我一连两天没有吃饭,有生以来第一次尝到了失眠的滋味。我恨自己辜负了父母的一片苦心,我恨自己在妻子儿女正需要爱护抚养的时候,却一头栽进了监狱,感到自己再也没脸见家乡父老、亲人朋友以及生我养我的那片热土。只是在此时此刻我才真正理解了“一步登不上高山,一步却能跌进深渊”的深刻道理。然而这一切能怨谁呢?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我播种的是邪恶,收获的自然是惩罚。假如我能够在生活中自觉追求正确的人生观,摈弃享乐观,多为社会、他人着想,多为父母妻儿着想,怎么会有今天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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