愧对爱妻

时间:2017-03-20 17:05:46 

李平生,男,38岁,初中文化。捕前系待业青年。因盗窃罪于1991年10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1992年3月被送至河南省第一监狱服刑。

每次与妻子见面,我几乎都无言以对。这并不是我无话可说,而是我欠她的太多太多,深深的愧疚使我无法开口。

我曾因盗窃罪被判刑7年,1984年刑满释放后,经朋友介绍,我认识了她。我的花言巧语打动了她的芳心,她不顾父母的坚决反对,甚至不惜与父母断绝来往,同我结了婚。婚后,妻子里里外外操劳,非常贤惠,深得街坊四邻的称赞。

像我这种有过前科的人,还能得到爱情,本属幸运,应该百倍地珍惜,应该以此作为奋起的契机,从此走正道,对妻子负责,对家庭负责。然而,婚后的我仍然是老样子———好吃懒做、贪图享受。

更甚的是,我恶习不改,又开始去赌博。我十赌九输。为了捞本,我又开始去偷了,使原本幸福的家庭罩上了浓重的阴影。

妻子知道后,多次规劝、阻止我,我听不进去;面对妻子的眼泪,我嗤之以鼻:“妇人之见!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靠你那点工资,啥时能过上舒坦日子。”我那颗道德沦丧的心从不认为“劳动致富光荣”,总是想通过偷窃快速致富。

一天深夜,我回到家,妻子给我打来洗脸水,突然看见我浑身血迹,惊得她手上的脸盆带水一块掉到了地上。我的左肩被人砍了一刀。她问原因,我却呵叱道:“你少管!”

妻子跪在我面前:“平生,求求你,走正路吧!”

后来,在父母亲友的帮助下,我在市区开了一家酒馆。从此,我浪荡的心更加放荡起来。我借开店之便,多次容留妇女卖淫。

妻子发觉后苦苦规劝我要正经做生意,不要再走老路。我不但不听,有几次竟当着妻子的面,与娼妓们鬼混。妻子实在是忍无可忍,向我提出了离婚,但在我的百般纠缠下,最终没能离成。她之所以再一次忍让,那是因为她已经怀孕。

1990年10月,东窗事发,法院以盗窃、容留妇女卖淫罪判处我有期徒刑13年,1991年被送至河南省第一监狱服刑改造。

从此,妻子承担起了抚养女儿和操持家务的重任,还常来狱中看望我。

1994年,我在狱中生病,向她要了500元钱。为了凑足这笔钱,她只好把每天加班4小时延长到8小时,一天工作16个小时。

超时的劳动,别说是一个女人,就是身强力壮的男人也顶不住啊!

妻子终因劳累过度,昏倒在机器旁,住进了医院。

当我闻知这一切,心灵才真正地被震撼了。善良贤惠的妻子,为了不争气的丈夫,吃尽了人间苦,受尽了世间罪。可我又给了她什么呢?耻辱、痛苦……我深深地感到,我愧对妻子的爱。

痛定思痛,我真是后悔莫及,我怎么会一而再地犯罪呢?道德的沦丧使我丧失了良知,才有了再次沦为阶下囚的悲剧。

我不能忘记过去,我也无法忘却过去。我要用过去的教训鞭策自己彻底改造人生观、价值观,使自己早日新生,报答妻子的一片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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