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干部“召回”调查(2)

时间:2015-06-17 06:03:49 

干部召回制度,2014年8月在兴仁县推行。提及制度设计和推行的背景,谭云临说,现在发展的任务更重,生态要求更高,如何将发展和生态结合起来,需要智慧、创新和超常规的动作来推动。

现实是,很多干部已经不敢闯、不敢担当了,出现为官不为的现象,特别是反腐大力推行后,很多干部以“遵守纪律”的名义不干事,普遍出现怠政、惰政、躲政。

担任组织部长时,县里常有单位的“一把手”找到谭云临反映:希望把×××调走,他作风不正、办事拖拉,人品不行……

“干部是组织派出去的,既然不合格,那就借鉴商品的模式,把他们召回来。”兴仁县委决定:对不合格的干部回炉再造,进行大修、小修、维修,在修理、保养后,再输送出去。

围绕着“庸、懒、散、慢、浮、腐”六个字,兴仁县针对全县的公职人员,提出了12种应该被召回的情形,并于2014年8月11日出台了《兴仁县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办法(试行)》。

这份试行办法中,规定被召回的情形包括“在单位或领导班子中闹不团结,各自为政、拉帮结派、搞内耗,单位干部职工或群众认可度不高、反映比较大的”、“不服从组织安排和工作安排,推诿扯皮,政令不畅,造成不良影响的”、“连续旷工超过7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5天”,等等。

甚至有些规定还比较虚,不好量化,但因为下指标召回,所以很有威力。时任黔西南州委组织部副部长的梁喜明,目前是黔西南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他告诉《南风窗》记者,兴仁县第一批就召回了148名干部,引发全州干部的震动。甚至有评论说,兴仁官场发生“地震”。

2014年9月25日,黔西南州委组织部发文号召辖下的各地组织部门比照兴仁县做法,创造性开展“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工作”。当时,梁喜明也琢磨:既然县里能搞,州直单位可不可以也搞搞?

这样,2014年10月20日,作为试点,州人社局也在100多名干部中,召回了26名,并视情况扣发他们4万多元的绩效工资。

一场更大范围内的官场博弈,由此拉开大幕。官场“博弈”

如何确定谁该被召回?召回后,如何处理?是召回中关键的一环。一开始,兴仁县的做法是:在单位内部进行民主投票,主要就“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打分,分低的被召回。

兴仁县还规定,35个人以下的单位,测评中的最末一名召回。70人以上的单位,末三位召回。35至70人的单位,末两位召回。

此外,在国土、经贸等有审批权的部门,还引入服务对象的无记名评价。如果参与测评的服务对象中,有30%以上反映被测评的工作人员存在“吃拿卡要”,或50%以上的服务对象认为被测评人员在办事过程中,存在“态度生硬、冷漠、推脱”等行为的,必须召回。

这样,一些人少的单位,也要报召回名额。“有的单位只有几个人,有的领导也不知道要召谁,召了就没人干活,所以领导只好自己召回自己了。”兴仁县城南街道办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杨景成告诉《南风窗》记者,这有些不科学。此外,通过投票决定谁被召回,也出现一些干部不好好搞工作,整天就和同事“吃喝玩乐”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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