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也可能是自由的源泉

时间:2015-07-29 17:02:22 

《谁在守望言论》

【美】欧文·M·费斯 著 常云云 译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5年1月版

欧文·M·费斯是耶鲁大学斯特林法学讲席荣休教授,曾担任联邦最高法院威廉·布伦南大法官的助理。自1964年于哈佛大学法学院毕业后,费斯便一直从事与法律相关的工作。《谁在守望言论》的出版,凝聚了他数十年来对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深刻思考。

在古典自由主义的解释里,政府是自由的敌人。在这一思维模式下,国家只要有碍自由的管制,无论出于什么原因,总会遭到舆论的口诛笔伐。正因如此,那些原本善察“民意”的政客不大会在自由问题上冒丢选票的风险,而会选择口若悬河地谈论空洞的自由理论。费斯的疑问正是来源于此。自由当然是好的,这无须证明,但费斯认为自由应有一定的语境,应是相对的,比如在面对公平问题时,自由就有必要充分考虑公平的问题。“当前辩论的许多参与者乐意承认平等的影响力,但又拒绝臣服于它。他们尊重对抗价值,然而在解决自由与平等的冲突时,只会支持自由。”

就自由与公平二者关系,费斯选取“仇恨言论、淫秽作品和竞选捐款”这三大言论主题加以剖析,权因这三大主题“支配了今天的公共辩论领域”。正是由于盲目地支持言论自由,表面上言论更加自由,实际上往往会导致另一些人言论的“沉默化”,这些人分别是少数种族、女性和没有捐款能力的人,从社会层级结构上看,他们是弱势群体。也就是说,在言论自由那面看似伟大光正的旗帜下,可能会造成原本更需要高度关注的弱势阶层滑入更深的失语深渊。当平等被无端缺失,所谓的自由就难免沦为中上层社会的圈子游戏。从长远看,这还可能进一步固化底层贫穷弱势现状的代际传承。

对于弱势地位的提升,显然不能仅仅指望弱势阶层的自我抗争。弱势之所以弱势,恰恰因抗争无力。他们必须借助外力,才可能争取到应有的社会公平地位。也只有还之以公平,弱势阶层的权益才可能得到更为充分的保障。费斯认为,国家有义务也有能力扮演这一扶持角色,“因为政府对此提出的对抗价值具有非同寻常的必要性特质”。问题是,在“大社会、小政府”时代,社会舆论往往更强调政府的服务责任,对于政府的“管制”功能异常敏感且反感,潜意识中总担心“管制”行为会伤害到来之不易的自由。从另一角度看,“管制”的主要对象往往是权贵强势群体,受益者则是弱势阶层,政府“管制”功能的被“雪藏”,其实也折射强势群体对弱势群体缺乏应有的关怀。考虑到政府管制自由的糟糕历史,这样的担心并非完全多余。

在美国,经济自由化表面上为言论自由创造了条件,比如媒体的私有化,公权力失去了对媒体的控制力,但“管制”力量的缺位,往往会导致媒体向物欲倾斜。出于经营利益考量,一些媒体选择性地报道,有意识地推崇那些可能为媒体经营创造利润的阶层。再比如,在政治捐款问题上,费斯认为政治捐款也是言论自由的一种表现形式,但有实力捐款与无实力捐款肯定不在同一个量级,捐款就像一种期权投资,金额多寡对未来政策也很可能产生影响。

就言论自由与公平问题,费斯开出了两剂“药方”。一是政府可以重拾管制功能,限制强者的声音,放大弱者的声音,从而营造更具包容性更利于各方充分表达的辩论平台。二是政府可以通过“配给”方式,科学选择,扶持弱势群体。费斯观点的亮点在于,从言论自由中梳理出公平的重要性,这很可能是第一修正案未来关注的方向。但费斯的理论与现实仍旧有相当距离,虽然这无碍他观点的精辟价值。比如,一旦政府被重新赋予管制自由重责时,边界便显得尤为重要,界定边界显然十分困难。再者,所谓的充分争论,或不应简单地理解为让弱势阶层发声,因为真正的弱势阶层有了平台也未必就能发声,更别说发出具有影响力的声音。不是说这样的平台没有意义,相较于争论平台这一表面架构,如何让争论变成科学的力量博弈,这显然还需更多智慧。

文∣禾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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