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森豪威尔出身军旅,二次大战期间,获罗斯福任命为盟军欧洲战区最高统帅,率领盟军反攻欧洲,策划诺曼底登陆,最后战胜德国,成了家喻户晓的二战英雄。
战后他原本想退休安享晚年,没有太大的竞选意欲,但最后,经不起在野已经20年(当中4届输给罗斯福)、发誓不容再失的共和党费尽唇舌的游说,勉为其难地出山,代表共和党竞选总统。他当选总统时已经62岁,是美国史上年纪第三大的当选者,仅次于69岁的里根及68岁的哈里森。
因年事已高,他的精神体力大不如前,再加上家喻户晓,不需要通过大干一场来扬名立万,最重要的反而是珍惜羽毛,不让其二战英名受损,所以他的主要施政方针是无为而治,让饱受战争折腾的国民休养生息。
艾森豪威尔更想找人分担重担,于是设立了白宫幕僚长一职,找了亚当斯(Sherman Adams)出任,百分百的信任和授权,自己反而退居幕后。于是亚当斯成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白宫史上著名的权臣。当时华府流传两个笑话,第一个是:“万一艾森豪威尔死了,尼克逊(副总统)当了总统,那怎么办?”但另一个更直接:“万一亚当斯死了,艾森豪威尔当了总统,那怎么办?”
日常工作和生活安排上的繁文缛节,艾森豪威尔能免则免,官式宴客场合能减就减,晚上6点之后便下班回房休息。
50年代是电视刚刚兴起的年代,他与太太旋即迷上这个神奇的光影盒子,晚上总爱乖乖留在电视机前“煲”节目。甚至为了看电视,连吃饭也简单打发–坐在沙发上,对着电视,膝上放一个托盘,盛些简单食物边吃边看,即当时流行的所谓“电视餐”。
这位军旅出身的总统口味并不讲究,精致烹调只严格限于国宴等隆重场合,平常就吃简单的美式家常口味,毕竟50年代还是国家恢复元气的年代。当然,这位老总统也有他喜爱的食物,如两寸厚的牛排、肉碎蔬菜马铃薯蓉块,而偶尔在门廊外搞个BBQ聚会,也是他的心头好。
艾森豪威尔偶尔也喜爱下厨,这是他幼时已经学会的技能,拿手菜是炖牛肉、BBQ以及德裔宾夕法尼亚州人(Pennsylvania Dutch)式早餐。
电视开始兴起后,社会进入一个大众消费年代,为了方便全神贯注对着电视边吃边看,美国社会开始流行晚上吃“电视餐”(TV dinner)。那是一个铝盘子,内里分成一格一格,分盛不同食物:一格主菜,通常是炸鸡块或烧牛肉;一格蔬菜,通常是杂豆或胡萝卜;一格淀粉类食物,通常是薯蓉;一格加工密饯水果或甜品。吃前,顶多需要整盘放在焗炉中稍稍加热;吃时,整个盘子捧在手上或放在膝上,不需要桌子,方便对着电视;吃完,整个盘子干脆丢掉,干手净脚,省下时间又可继续看电视。
你可说这是标准懒人餐,当然也是垃圾食物餐,用今天的标准来看,营养价值并不高,却也反映了那个年代民众对电视的沉迷。
最初的电视餐由史云生食品公司(即生产史云生清鸡汤的那间公司)在1953年推出,全名是“TV Brand Frozen Dinner”,史云生更把“TV dinner”拿去注册专利商标,结果这个产品大卖,其他食品公司纷纷效仿,“TV dinner”作为名称的专利到1962年即被撤销,从此成了一个广泛称呼。到了80年代,美国人开始注重健康,舆论大肆攻击垃圾食物,这种食物才逐渐式微。
我相信,贵为总统,当年艾森豪威尔吃的电视餐,起码是厨师新鲜做出来的,不会是冷藏食物,但这位总统对电视的沉迷,相信与升斗小民并无二致。
(本文部分内容参考自Barry H.Landau所著《The President’s Table》)
文 蔡子强 编辑 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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