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财政部官网发布《财政支持稳增长的政策措施》,表示将研究个税改革方案。2011年提高个税起征点后,个税改革一再被提起,却始终未出方案。如今经济跌入低谷,“三驾马车”中,投资和出口均遇难题,剩下的也只有在促销费上努力。
今年“两会”期间,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以仅2800万人交个税的数字,反对再提个税起征点,这个数字颇令人诧异。2014年,全国个人所得税共计收入7377亿元,同比增长12.9%,据此可推算,纳税人人均2.6万元,每个月平均缴纳近2200元。而每个人缴税2200元,以当前的税率,税前收入至少2.1万元,全年收入达到25万元。当然,除了工资性收入,个税征收对象还包括劳务报酬、红利和房屋买卖所得等多种收入,可无疑,工资性收入占个税的绝大多数,而工资收入能达到25万元的个人在当今社会绝对是高收入。依据统计局的公开数据,2014年全国城镇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超过了5.6万元,意味着月均工资超过4600元。这个工资,即使扣除了社保和公积金等费用,职工平均到手收入也应该超过了3500元的个税起征线了。显然,缴纳个税的人数绝非区区2800万人。实际上,自2011年提高起征点后,2012年来自工资薪金所得个税占61.4%,此后占比节节高攀。
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年均工资,2005年还是1.82万元,截至2010年即涨至3.65万元,5年涨了一倍。正是因为工资快速上涨,原来未被纳入个税征缴范围的职工,渐成缴纳个税的主力,引发了起征点在2006和2011年两次调整。2011年起征点从2000元调至3500元后,恰逢人口红利拐点,短短4年间,职工平均收入再涨54%。调整后,个税适用超额累进税率为3%至45%,而3%和10%的相对低税率只针对超出3500免税线后的4500元以下的收入,超出4500元以上,税率陡升至20%,超过9000元,升至25%。也就是说,当应税额达到8000元后,个人收入就面临着颇为沉重的“税负”。在一线城市,8000元只是生存及格线,这里不必赘述。城镇低保人群的保障水平年年涨,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每年涨幅均达到了10%,而这些收入,即使超过个税起征点也无需缴税。上市公司高管减持股票,收入动辄上亿元,却可以通过税收筹划做到5%~10%的税率;炒房者,获益不菲,也只有20%的税率;炒股票的获利甚至分文不缴。唯独为社会创造财富的在职人员的收入却被蹿升的物价和一成不变的税率蚕食,于理不合。
个税改革当然不应止于每隔四五年上调起征点。现行的分类个人所得税制“分别征收、各个清缴”特性天然地造成了收入来源单一的工薪阶层缴税多,而收入来源多元化的高收入阶层缴税少的不公。税收的本意是调节收入差距,二次分配,分类征收却加大了收入差距。如此明显的制度瑕弊,却迟迟不能予以改进,除了税务部门的人力物力准备不足,更大的阻力或来自于既得利益者。
迄今为止,政府的减税刺激还只局限于小微企业层面。今年上半年,全国共有239万户纳税人享受了所得税优惠;2700多万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了税收暂免,减税共计486亿元,10月,小微企业减税范围还将扩大。尽管减税范围牵涉到数以千万计的单位、个人,但税务部门面对的仍都是传统的报税对象,同样的征收流程。个税改革,核心是改进代扣代缴这种简单粗放的缴税方式,促进官民互动,使每位纳税人按自己的家庭收入和支出情况报税。问题是,涉及数以亿计、从未有报税体验的纳税人,涉及以家庭为单位的复杂的税务抵扣和税率,粗放型到精细型的管理转变,谈何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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