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建平
阿拉初入职场,便有一个前辈对她说:“这个社会是很复杂的,所谓人心难测。你一个姑娘家,不能表现得太软弱,不然别人都会欺负你。”
阿拉心里冷笑:哼!凭我这么漂亮的容貌,走到哪儿不是大杀四方?还轮得到人家欺负我,我不欺负人家就不错了。
但一工作起来,果然发现自己太幼稚了,职场里面玄机重重。首先就是工作的单位,加她一起也就四个人,是宏远公司驻上海的一个办事处。三个同事都很高冷,平时不苟言笑,显得异常深沉。她有几次显露出一点天真烂漫的样儿,他们看都不看一眼,臊得她自己都脸红了。
这样,她就显得很孤单,连个说亲近话的人都没有。这天到外面办完事回来,她看到门口蹲着一条金毛犬,颈上戴着一条皮带项圈,看着很有质感但精神很萎靡,像好多天没吃过东西一样。
刚好手上有两个包子,她就放到金毛犬面前。金毛犬立刻吃起了包子,欢快地摇起了尾巴,吃完后亲热地蹭着她的小腿,一副顺从样儿。阿拉就又买了些东西给它吃,然后便决定收养它,将它带到了办事处。
办事处是租的一套带院子的平房,位置比较偏。她和同事都不是上海人,这套平房面积较大,有几间用作办公,另几间住人。因为管理不太严,养狗也就不碍事。
她将金毛犬带进小院,大家先是很惊诧,却也没有说什么。阿拉有了它作伴,心情也逐渐好了起来。
可是没过几天,处长杨志辉就看金毛不顺眼。这天他把大家召集起来,对阿拉说:“小姜,我们这小院里不能养狗,你把它送人吧。”
阿拉瞬间脸色大变,这些天她和金毛已建立了深厚的感情,怎舍得将它送人?耳边不由想起前辈的教导:“不能太软弱,否则别人就会欺负你。”于是她壮起胆子说:“处长,凡事都得讲个先来后到。我养狗在先,你定规矩在后,这不明显的马后炮么?”
杨志辉不由倒吸一口凉气,这小姑娘挺厉害呀!刚要发作。一边的副处长说话了:“老杨,你说这话的确太武断了。咱们小院能不能养狗你总得和大家合计一下,光凭你一句话就要阿拉将狗送人,这也太随意了吧?”
此言一出,更令人大惊失色。原来副处长名叫夏斌,后台比较硬。他这是公然和杨志辉叫板,看来一番龙虎斗,避免不了。
杨志辉立刻明白不能来硬的,因为现在二对一,自己不占优。另外一人未表态,看来是想鹤蚌相争,渔翁得利。为了一条狗如此身陷险境,实在不值得。所以他便恨恨地说:“既然你们非要养,我也不拦着。但丑话说在前头,万一出了啥事情可别怪我,我可是提醒过你们的。”说完他悻悻地走了。
阿拉万分高兴,不禁对夏斌投去了感激的目光。夏斌心领神会:“小姜,你就放心的养吧!没人会拿它怎么样。”
“谢谢副处长!”阿拉牵着金毛欢快地离开了。
不觉过了几天,夏斌像是换了一个人,对阿拉热情了起来。原来他虽然是个副处长,却还是个单身,年龄三十出头,也不算太大。他看着阿拉青春貌美,早就想追她,看到现在时机成熟,这才开始付诸行动了。
阿拉也不拒绝,对他献上的殷勤,照单全收。夏斌不由心花怒放,为那天的挺身而出兴奋不已。
这时,杨志辉和那个同事才明白过来,怪不得夏斌要逞英雄,原来竟有这番盘算。那个同事心想:如此一来夏斌和阿拉同处一条战线,自己免不了吃亏,所以找到杨志辉:“处长,你上回赶狗的决定是英明的。我的想法和你一样,也是要把狗赶走。”
杨志辉大赞:“好!那咱们就二对二,再来一遍。”两人接着低声商量,酝酿出了一个周密的赶狗计划。
过了两天,杨志辉正准备行动,夏斌却哭丧着脸过来说:“处长,我求求你还是把那条金毛赶走吧。”
楊志辉惊愕万分:“这不是你要阿拉养的吗?怎么……”
“唉!都怪我考虑欠周,现在追悔莫及啊……”夏斌接着就倒了一番苦水出来。
原来,夏斌开始追阿拉后,才知道要追到美女可真是如跨越万水千山般艰难。一开始,他请阿拉看电影,进饭店,感觉都挺好,但接下来的事却超出了想象。
半个月前,阿拉带着金毛去理发,夏斌跟着去了。在专门的宠物店推剪了一番,居然就要五百多元。夏斌心都凉了,我一个副处长理发,五十元也就够了,这狗咋比人还金贵呢?虽然忿忿不平,但夏斌却抢着付账,哪怕心里痛极了。
没过多久,阿拉又带金毛去护理,夏斌又去了。这一次掏耳朵、挤肛门腺……一套做下来居然要一千多元。他照例抢着付账,却感觉心像被剜了一样。两天前,阿拉说给金毛看中了一件皮衣……夏斌再也受不了了,所以才来找杨志辉。
杨志辉听得差点笑岔气。现在三比一,阿拉可再也没理由养狗了吧?他马上说:“好!这次咱们一起把金毛赶走,大家都省心了。”
下午,杨志辉把大家叫到了一起,对阿拉说:“阿拉,上回我让你将金毛送人,你说我是马后炮。这次我询问了大家的意见,都不同意你养狗,所以你还是把金毛送人吧。”
阿拉的柳眉瞬时竖了起来,望着夏斌。夏斌低下了头,不敢看她。她又望向另外一位同事,这位同事眼神闪烁,说:“这件事吧,我看也不是啥坏事。小姜是一个小姑娘,养条狗防身还是很有必要的。”
杨志辉瞬间如闻一声炸雷,这人怎么突然反悔了?疑惑间,这位同事继续说:“你们赶狗也要考虑一下我们女人的感受,咱们天生体质较弱,有条狗在身边胆气会大一点,哪怕是遇上坏人了也不怕,因为有条狗保护咱们。这样不是挺好么?为啥非要赶它走呢?”
原来这位同事是一个中年女子,都叫她冯大姐,嘴巴向来厉害,轻易不能得罪。
这一下又突然变成了二比二,而且拿女人的安全做托词,要是强行赶金毛走,就是欺负女人,这锅可不能背。
阿拉大喜过望,感激地望着冯大姐。冯大姐却心里有愧,她临时改主意是因为突然心软了,联想到自己也是女人,可不能事事都被男人左右,所以和阿拉站在了一起。
杨志辉尴尬一笑:“还是冯大姐想得周到,那金毛就继续养着吧。”
赶狗的事又落空了,但阿拉却心神不宁,隐隐觉得背后一定藏着一个大秘密。
果然,几天过后,杨志辉带了一个年轻小伙子来到了小院。小伙子一见到金毛,就直呼:“金豆豆,你都跑到哪儿去了?可让我找得急死了。”
金毛瞬间就奔到他跟前,撒着欢儿蹭他的裤腿。一人一狗相认,他才是金毛真正的主人。原来小伙子自从丢失了金毛,就到处张贴寻狗告事。恰好被杨志辉看到了,便带他来认狗。
接着,在小伙子的感谢声中,金毛被他带走了。阿拉十分失落,大家见她心情不好,就请她到酒店吃饭,席间循循开导。不知不觉酒喝多了,杨志辉大着舌头说:“小姜,按理来说你养一条狗,我不该管着你。但我一见到狗就满腔憎恨,是因为……因为……”突然间泪流满面。
原来,杨志辉小的时候,还有一个双胞胎弟弟。一年夏天,弟弟被狗咬了,因为大人觉得没事,就没去打预防针。谁料后来得了狂犬病死了,所以一见狗,杨志辉就想起死去的弟弟,恨入骨髓。
这么一说,众皆释然,就禁不住同情他起来。阿拉也没有了怨恨之心,举起酒杯说:“处长,其实我也没有那么喜欢养狗。因为金毛的事情给你添堵了,我向你道歉,先干为敬。”便一饮而尽。
热酒顺喉而下,阿拉不由又想起了初入职场时前辈的交代。前辈说:“你才刚刚开始工作,有些事我可要告诉你。你是一个女人,一定要保护好自己。咱们小院里有两个男人,都非常好色,千万别让他们占你的便宜。”
因为这句话,阿拉战战兢兢,所以才收养金毛保护自己。可相处下来,发现杨志辉和夏斌并不是好色之徒。夏斌追求自己,那也是正常之举,并没有龌龊的行为。只是因为自己不喜欢他,才故意带着金毛高消费,让他知难而退。这么想着,她就望向了前辈,正是冯大姐。
冯大姐是说过这话,但压根儿就没放在心上。她只是觉得阿拉长得挺漂亮,以后肯定会抢了自己的风头,所以先吓唬吓唬她。这只是女人常有的妒忌心理,没想到阿拉却当真了。
职场里竟有这么多玄机,真是要步步小心,不然可就是一步一个坑啊!
(插图/谢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