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曰:读书以明理为要。理既明则中心有主,而是非邪正自判矣。
朱子云:“读书之法,当循序而有常,致一而不懈,从容乎句读、文义之间,而体验乎操存、践履之实。然后心静理明,渐见意味。不然则虽广求博取,日诵五车,亦奚益于学哉?”此言乃读书之至要也。人之读书,本欲存诸心、体诸身,而求实得于己也,如不然,将书泛然读之何用?凡读书人皆宜奉此以为训也。
一夫不耕或受之饥,一妇不蚕或受之寒,是勤可以免饥寒也。
训曰:民生本务在勤,勤则不匮。
训曰:世之财物,天地所生,以养人者有限,人若节用,自可有余;奢用则顷刻尽耳,何处得增益耶?
故世之苦读书者,往往遇事有执泥处,而经历事故多者,又每逐事图融而无定见,此皆一偏之见。
庭训格言:道理之载于典籍者,一定而有限,而天下事千变万化,其端无穷。
遇有疑难事,但据理直行,得失俱可无愧。
故朕理天下事五十余年,无甚差忒者,亦看书之益也。
训曰:吾自幼好看书,今虽年高,万机之暇,犹手不释卷。
虽然,书不贵多而贵精,学必由博而守约,过能精而约之,以贯其多,与博合其大,而极于无余,会其全而备于有用,圣贤之道,岂外是哉?
由一理之微,可以包六合之大;由一日之近,可以尽千古之远。
夫一言可以得人心,而一言可以失人心也。
人果专心于一艺一技,则心不外驰,于身有益。
凡人尽孝道,欲得父母之欢心者,不在衣食之奉养也。惟持善心,行台道理,以慰父母而得其欢心,斯可谓真孝者也。
为人上者,用人虽宜信,然也不可急信。在下者,常视上意所向,而巧以投之,一有偏好,则下必投其所好以诱之。朕于诸艺无所不能,尔等曾见我偏好一艺乎?是故凡艺皆不能溺我。
志向的发展,无论多远,没有达不到的;志之所向,无论有多大的困难都能克服。一个人如果立志于道,那么,他将以义理作为根本,使任何物质欲望都改变不了他的志向。从这点来看,一个人的志向以德为依据,以仁为依托,又有良好的学术修养,自然不会失却其先后、轻重的次序,使主要的和次要的都能照应到,内的、外的都能得到陶冶,还可以从容不迫地深入领会一切。达到这种境界,就已经自觉不自觉地进入了圣人的行列。
立定脚跟,战胜私欲。
己不知,焉能断人是非?
凡事暂时易,久则难。
人之一生,虽云命定,然而命由心造,福自己求。
惟持善心,行合道理。
志之所趋,无远弗届;志之所向,无坚不入。
遇有疑难事,但据理直行,得失俱可无愧。
人以改过为贵,能改过者,无论所犯事大小,皆不当罪也。
凡爱人爱物,皆爱也。
凡天下事不可轻忽,虽至微至易者,皆当以慎重处之。
天下未有过不去之事,忍耐一时便觉无事。
天下事千变万化,其端无穷。故世之苦读书者,往往遇事有执泥处,而经历事故多者,又每逢是圆融而无定见,此皆一偏之见。朕则谓当读书时,须要体认世务,而应事时,又当据书理而审其事宜。如此方免二者之弊。
国家用人,当以德为本,才艺为末。
古人云:“心欲小而胆欲大。”遇事当如此处之。
若有事之时,却如无事,以定其虑,则其事亦自然消灭矣。
凡人于无事之时,常如有事,而防范其未然,则自然事不生。
我等平日凡事能敬畏于长上,则不得罪于朋侪,则不召过,且于养身亦大有益。
盖敬以存心,则心体湛然居中,即如主人在家,自能整饬家务,此古所谓“敬以直内”也。
慎重者,敬也。当无事时,敬以自持;而有事时,即敬以应事,务必谨终如始慎,修思荣习而安焉,自无废事。
凡天下事,不可轻忽,虽至微至易者,皆当以慎重处之。
故朕所行事,一出于真诚,无纤毫虚饰。
即理事务、对诸大臣,总以实心相待,不务虚名。
朕自幼登极,凡礼坛庙、礼神佛,必以诚敬存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