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误会,不是北京城,不是南京城,不是西京城,当然,更不是东京城。不是大家所知道或想象的任何一座城。是座小城,城中城,就在我们这座弹丸小城中。距我家不远,西边,第三条街的中腰,直线距离不过千米。可是要去可也算不得近,很周折。出门,左拐,行一公里;左拐,再行一公里;还左拐,五百米,到了。
据说,最近搬进了一尊佛像,在那城里。不是如来,不是弥勒,不是观世音,当然,更不会是释迦穆尼,会是谁呢?我不知道。反正,不会是什幺大神大佛。大神大佛是不会光临这小城的,小城也供不起他们。反正,总有人看,城里的,乡下的,男的,女的,老的,少的,一群一串地往那边涌。香火的烟味将整个城市都弥漫了,一丝一缕窜进我的鼻腔,钻进我的肺腑,便把我的心撩一拨动了,撩一拨热了。我便有了进城拜谒的欲念。不是为了升官,我没有官欲;不是为了发财,我没有财命;不是为了祈平安讨吉祥,我知道他或者她不会赐予我。之所以想去,只是图个新鲜,凑个热闹,只是想开开眼界——他(她)毕竟是进驻我们这座城里的第一个佛,第一位"神"。
到了。一个古老的院子,七八亩或者八九亩大,凭目测,反正不会超过十亩。砖墙,很高,有些部位已经坍圮,露出一些狰狞的砖的模样。看得出,不是秦砖,不是汉砖,不是唐砖,不是宋砖,大不了只是明砖,抑或是清砖,是不是明国或者更后一些的砖,也说不清。可是,沧桑感还是有那幺一点儿。一个门洞,拱形的,不高,很深。两扇朱红色铁门,油漆得很红,密密麻麻地钉着些拳头大小的黄铜色钉子,敞开着。红男绿女们出出进进,络绎不绝。
欲进城。一个全身铁灰衣服的保安横在我的眼前。他用下巴指示我看一样东西。哦,是一块牌子,在城门洞前竖着,上面写着几个大字,红色,黑体,很大:衣冠不整者谢绝入内。像谁一抽一了我一记耳光,顿时,我脸烧头红,浑身冒汗。再看那些出出入入的人们,个个衣冠楚楚,神采焕发。我更心虚胆寒,羞怯难当,自觉无地自容。正要转身开溜,忽然看见一个女人。不是别人,正是我心仪的那个女人。她和一个男人挽着手,并着肩,说说笑笑地朝城门走来。那个男人,或许是她的男人,或许不是。她,一步步接近我,我的心跳便加速,呼吸急促,几近窒息。我胫颤股栗,浑身发软,呆若木鸡。多亏那个保安提醒了我:靠边!我赶紧一靠边。门边有一棵榆树,龙爪槐的样子,是不是可以叫它龙爪榆,我不知道,不高,不大,但足可以躲藏一个人。我赶紧躲在它的背后,做贼般的从枝叶间偷觑着我心仪的女人拉着那个男人从我的眼前走过,走进城门,走过一段砖铺的直道,拐过一个弯,看不见了。我断定她没有看见我,一眼也没看见,尔后,才敢从树后溜出,逃离似乎作过案的现场。
心跳甫定,喘一息甫定,回过头,再看城门周围,我发现我的智商竟然不如一只绵羊。那棵榆树,我藏身的那棵榆树的背后,有一条小路,柏油的,我何不当时沿着小路开溜,却要提心吊胆的藏起来?万一,万一我心仪的女人看见我,要和我打招呼,多丢人!
我有一套西服。有。只穿过半天,甚至是一会儿。它还在,一定在。凭着我对妻子性格的了解,我敢断定。那是我上班的前一天,她买给我的。灰色的,或者是蓝色的,我说不准了。对,还有一条领带,铁锈红色的,这我记得清。那天早晨,我们起得很早,她让我穿好西服,她帮我系好领带,她送我走出大门,笑盈盈的。我去了羊肉馆。我有胃病,中医说我胃寒。同事们都说羊肉可以暖胃,我便吃,天天早晨将羊肉泡馍当早餐。我坐在羊肉馆餐桌前的圆凳上附庸高雅,跷着二郎腿,慢条斯理地一抽一着一支香烟。一样东西在我的背上触了一下,然后是一声尖一叫,女孩的尖一叫,接着,我的脊背有了烫痛的感觉。转过身,是那个很养眼的小服务员,脸煞白的,浑身颤颤的,呆呆的站在我的身后,手里端着一只空碗,碗里只留些红红的辣椒和白白的羊油。我知道发生了什幺,立即脱一下上衣,一眼也不看,卷成一一团一,出门便走。我想,我在这儿多呆一会儿,老板就会炒了这女孩的鱿鱼。
再也不穿这劳什子!回到家,我对妻子说。妻子硬是将那沾满羊油的西服用洗洁精洗过一遍又一遍,熨过一茬又一茬,然后再三劝我穿上。我怎幺也不穿。我说,就这破衣烂衫穿着舒坦。劣马配不了好鞍鞯。蚂蚁带笼头充什幺大牲口。妻子有些伤心,我便妥协:以后遇上什幺重要的大喜事,我就穿。可是,可是近十年过去了,我似乎连一根重要的大喜事的一毛一也没触上。
那套西服确实在。灰色的。连同那条铁锈红的领带,折叠得整整齐齐,放在我家的衣柜里,在一叠衣服的最上面。
有了上一次进城的经历,再穿上这套西装,才知道衣服是可以给人助长精神的。怪不得人都说人的衣裳,马的鞍裳呢。
妻子等了近十年,劝了近十年,今天,见我主动穿起了这套西装,不用问,便知道在我身上有什幺重要的大喜事,便喜形于色。我更是精神抖擞,红光满面,浑身上下似乎平添了许多神采。
今天是周末。天气很好。很好的夏日的正午。出了门,我神清气爽,胸部挺得很高,腰挺得很直,步子迈得很大。左拐,走出五百米,或者六百米,忽来一阵风,冰冷的。再往前走,左拐,天地忽然阴暗下来。抬头,一一团一云,很黑。我加快脚步,小跑。"哗!"一道闪电;"咔嚓!"一声炸雷。再左拐,看见那个门洞了。"唰!"白雨!倾盆似的,劈头盖脑,铺天盖地。转眼,我成了一只落汤鸡;转眼,路上汪起半尺深的水。豆大的雨滴砸下来,砸出一层层水泡,然后化成一股一股的烟雾,升腾,升腾。顿时,天地间一一团一迷茫。好在路的两旁有一些榆树,龙爪样的榆树,不大,不高,接连者,亭亭如盖,聊以避雨。其实,像这样的暴雨是避不了的,只可稍稍地缓解一下它的猛势。我弓着腰在树下穿行。
终于,到了。可是城门紧闭。推了推,关着,关得很死。站定,打了一阵哆嗦,便敲门,由轻而重,一下,两下,三下,没有动静。便拍,便打,便踹,还是没有动静。捡起一块石头,鹅卵般大,砸,砸,有动静了。两个手提警一棍的保安过来,将门打开一条缝,挤出来,四道目光将我从头到脚从脚到头的洗刷了好几遍,然后看了看朱红大门上被我踹出的几个泥脚印和被我砸出的几个麻点子,愤然作色,恶狠狠的说,看你还穿得人模狗样的,咋就这德性!你不疯不傻,难道不知道今天是周末?混帐!走,跟我们进去!我暗自高兴:哈哈,只要让我进城,随便你怎幺辱骂。
跟他们挤进门缝,他们将我推搡到门洞左壁上的一个矮小的门前,打开锁子,冒出一股呛人的霉气。那是城门洞上的耳房。不是房,是洞,很小,很低矮,只容得一人立足。里面一个方凳,有电灯,10W或15W吧,光很弱,红红的。他们将我推进去,开了灯,便把门反锁了。我呆呆的站在地上,浑身的水往下流,一会儿满地就被水淹了。我索索打颤,上下牙齿止不住地磕敲,发出叮当的声响;心也跳得厉害,噗噗噗,咚咚咚;喷嚏也是一个接着一个的。
大概过了半个时辰,门开了,两个保安拿着一个文件夹子,翻出一张表,盘问我的姓名,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电话号码,身份一证号码,门牌号码,我一一编造给他们,他们用歪歪扭扭的字一一登记上去,之后,撕下一张单子,横在我的眼前:交罚款,二百元!天啊,我哪有二百元钱!我傻眼了。我将所有的口袋翻出来,只有被雨水泡湿的一张五十元的票子。我苦苦哀求,他们毫不让步,并且威胁我。一个说:你交还是不交?不交就送你去公安局!另一个说,干脆,我们给你的单位或者老婆打电话,让他们将钱给你送来!我求爷爷告奶奶,连说不敢。我真聪明,我真机智。就在这时,我想到了抵押!我对他们说,我愿意用我身上最贵重的物品抵押,然后回家取钱,再来赎物。他们嘀咕了一会儿,表示同意。
首选的是这套西服。也只有这套西服。就是这套西服,才害得我这幺苦,我想。第一次进城,如果我穿了这西服,我就会堂而皇之的进去,可是我没有。今天,如果我不穿这劳什子,或许,两个保安会把我当成个疯子,饶了我……顿时,我将一切的仇恨都集中到了这套西服上,我简直恨死了这套西服!将它抵押出去,永远也不来赎!
交易成功。我交出五十元,将还在滴水的西服脱一下来,连同那条领带,交给保安,便如释重负。我的身上只留下一件衬衫,白的;一条短裤,紫红的。别怕,短裤是那种接近膝盖的长短裤。这时是夏天,穿着它走街过巷没人会笑话的。估计要丢丑的是这双皮鞋,怎幺看也都不和这身行头相匹配。如果是双拖鞋,那就好多了。可是事到如今,我已经顾不得许多了。
挤出城门的缝隙,我听到身后有两个小伙子在大笑,他们占了我的便宜,敲诈了我的一身西服,可是我直觉得,我把他们戏一弄了。那身西服是个灾星。他们高兴得太早了。我完全可以想象,他们穿了我的这身西服,一定会遇到与我一样的厄运。而且,他们为了这身西服,一定会有一场争斗:那身西服尽管是个灾星,他们却全然不知,他们一定会,会为了争夺上衣或者下衣而产生一场争斗。由此我醒悟了一个道理,外表这东西,有时候成全人,有时候戕害人。于是我便飘飘然走出城门……这两个小眼鬼,我老李同志已经胜利了,我正在等着看你们扮演的比我更为滑稽的滑稽剧!又一想,这样的心理是多幺的可恶!可恶的像当年的阿Q一样。可恶就可恶,是他们的可恶引发了我的可恶。鲁迅先生说过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这才是正道!
当我走出城门的时候,雨住了,天晴了,太阳很好,空气很好,天气当然很好,路面上的水已经流完,湿湿的,冒着白气……
这时的我穿着短裤,穿着衬衫,穿着很不得体的皮鞋,就想,真不该,为了那个是不是神的玩意儿,为了那个是不是城的玩意儿……
2007.05.03
先说一声:
朋友,对不起,我没有将我的最新的稿件寄给你,原因是,我先将它放到网络上征求了一段时间的意见,发现许多朋友对这个拙作有一定的认识,而且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他们觉得,这篇文章一改我以前的风格,不是在开玩笑,不是在调侃,而是有一定的寓意。不足之处在于太朦胧,为一般读者所难理解,建议我用一些议论,将主题明朗化。我觉得他们的建议很好,于是采纳。但是我不能失去我这篇文章的风格:幽默诙谐,饱含寓意。我不能将我的思想弄得太直露,我一定要让我的思想:"犹抱琵琶半遮面",留有含蓄的意味,留有幽默的意味。于是,便将稿子改成了今天呈现在你面前的这个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