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秦堤
此事完全真实,为本人亲历,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经常路过一个新建小区门口。那儿临渠。渠边,以前常是垃圾满堆,不雅,不卫生,路人常是掩鼻而过。一日,有人竖一木牌,上写:“此处严禁到垃圾!”
禁牌无效。垃圾依然如故。不久又换一稍大木牌,多了些字:“此处严禁倒垃圾,违者罚款100-1000元。”
仍不奏效。每日聚集的垃圾少了,但时至盛夏,臭不可闻,虽减犹增。大概挂牌者已是愤怒之至,将木牌和文字加大一倍,并以醒目大红着字,颇有“血淋淋”的感官效果:“再在此倒垃圾者,全家死光,一个不留!”
从此,那儿干净了,再也没人在那倒过垃圾!
什幺叫“以人为本”?这就是典型的“以人为本”,只不过是民间版本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