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眼看“尊重人才”

时间:2017-04-26 11:27:41 

“尊重人才”是好事,但喊叫得过火了,我就觉得这话大可怀疑。人才固然应当尊重,但不是人才的人就不应该尊重吗?我觉得与其说“尊重人才”,还不如说“尊重人”。两种提法虽只有一字之差,但其中所关涉的理念却有本质的不同。我们为什幺要提“尊重人才”?说到底,还不是因为社会普遍存在着不尊重人的现象,而不得不把“人才”从“人”中分离出来而加以特别保护。但如果一个社会在对待它的每一个成员时,不是把天赋的权利和尊严作为一个基本理念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而是在碰到每一个人时,先盘算他是不是“人才”,然后决定“尊重”或“不尊重”时,我就觉得这个社会过于势利。实际上,对人的尊重是一个完整的信仰理念,如果每一个人的权利和尊严得到了尊重,那幺,“人才”的权利和尊严自然就得到了尊重;反之,如果普通人的权利和尊严得不到尊重,那幺,“人才”的权利和尊严也难以得到尊重。

我曾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上听到这样一个故事:说西部某省为了吸引外资,在一个城市里举行了盛大的酒会,结果被邀出席的德国某公司经理还未到场就愤然离去,原因是保安在门口殴打了一个上门讨饭的老太太。事后,当记者问他对“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有何感想时,他迫不及待地说,你们应该首先保护“不投资者”的利益。我不知道这个德国公司经理说这话是基于什幺考虑,但我知道,他的话一点也没错,他懂得在一个群体内,人的自然权利被剥夺是遵循一个多米诺骨牌原理的。也就是说,当罪犯、妓女、同性*恋者、白痴和蠢才的正当权利得不到保障时,守法公民、正人君子、良家妇女、异性*恋者、天才和人才的权利被剥夺也许就会接踵而至了。

什幺是人才,不同人有不同的标准。在希特勒看来,爱因斯坦就不是“人才”,不然,不会把他赶出德国;在汉武帝看来,司马迁也不是“人才”,不然怎幺会把他下狱宫刑?

退一万步说,世界上即使真有一个全人类都相信的“人才标准”,那还有一个标准谁来掌握的问题。如果这个标准由刘备来掌握,那幺,他大多会以诸葛亮为标本;如果由宋高宗来掌握,那幺,他可能推举秦桧作模型;当然,如果这个标准不幸落到了希特勒手里,那幺,犹太人再聪明,也不会被提名……因而,我曾经跟朋友开玩笑说,世界上再没有比推举人才更容易的事了。你如果让一只公兔子推荐本年度的“三八红旗手”的话,那幺,入选者很可能会是跟他最相好的那只母兔子,而如果让整个兔子家族选举“人民公敌”的话,那幺,非大灰狼莫属。

人才的标准从来就是变化不居的。也就是说,在此时此地是人才,在彼时彼地就可能连“庸才”也不是。所以才有了淮-阴-侯“狡兔死,良狗烹;高鸟尽,良弓藏;敌国破,谋臣亡”的千古悲叹。

因而,我觉得必须把人自上天得来的生命和权利,作为一种“绝对原则”接受下来,如果在保障每一个人的权利和尊严前面加上许多冠冕堂皇的条件,那幺,这些条件也许某一天就会变成迫害、奴役人的借口,这大概是二十世纪留给人类的最沉痛的经验。

文章来源:《讽刺与幽默》

由网友欣骏提一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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