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里,国人对他人是不太信任的。邻居的孩子小晶今年只有12岁,却少年老成:陌生人与他说话,不理;陌生给糖果,不吃;一个人在家,不是自己的亲人决不开门……我的一个朋友也遭遇过一次明显的不信任:几天前,他买了一个电脑板有一毛一病的电饭煲,去商店退换,老板不干,固执地认为电饭煲是朋友弄坏的,两人一大吵一架,闹到消费者协会才解决问题。这种不信任有时甚至显得非常滑稽。北方某大城市一名老太太被汽车撞伤躺在地上,肇事车逃逸,行人多如牛一毛一,却没有谁肯停下匆匆的脚步,一个好心的司机想送老太太上医院,然而,在做好事之前,他首先要求老太太写条子证实自己不是肇事者。
我们之所以对他人尤其是陌生人不信任,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我们这个社会诚信很成问题,一些人常常利用别人的信任干一些损人利己的事,时间长了,大家都学乖了,于是,先把人看成坏人,熟悉了,对这个人有了充分了解,才把他当成好人。
然而,搞笑的是,国人在公共权力领域又是特别信任人的。我们总是相信某些在关键岗位的人绝大多数是好的和比较好的,他们的个人品质足以使他们恪守社会的道德和法律。官一场上这样的事很多,不说。最近,武汉大学就出一台一项让人百思不解的政策:从2005年开始,录取研究生时,考试成绩只作为参考,录取与否由导师说了算。
我不怀疑武汉大学招研改革的初衷,现在研究生高分低能的现象比比皆是,问题是让导师掌握研究生录取的绝对权力,这样的录取方式可能公正吗?西人说:“权力导致fu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fu败”。在以往的研究生招考中,虽然导师也会面试,但毕竟有研考成绩作为制约,导师个人权力的发挥不至于漫无边际;现在导师可以轻而易举决定一个考生的学术命运,那幺以招生谋利的冲动势必水涨船高,假设导师们扛不住金钱和美色*的诱一惑怎幺办?
在信不信任人这一点上,西人的观念很值得我们值鉴:在日常生活中,首先把你当作诚实的君子;在公共权力领域中,首先把你看作唯利是图的小人。在日常生活中信任人,于是有了种种让人感到温暖的事情:房东把一个家交给陌生的租房者,然后自己一家人毫无顾忌出外旅游;一件衣服在规定期限内,即使穿过了,只要你说不合适,商店也可以无条件全额退款。在公共权力领域不轻易相信人,因此也就出现了强劲的权力制约:市长用公车送了一回妻子,被判处六个月徒刑;联邦银行行长接受下属超规格的接待,被迫立即辞职;一个以性*开放着称的国度,总统与年轻女人发生不正常的关系,却弄得灰头土脸。
一个社会信任错位是很可怕的,该信任人时不信任,容易消解一个民族的凝聚力;不该信任太信任,又会导致民一主发育的迟缓、fu败的盛行。西方的天空并不都是阳光,对西方负面的东西,我们已经有过很多批判,不过我觉得,西方好的东西,我们还得认真学习,至少在信任人这个问题上,他们做得比我们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