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被告人姓名?”
tan官:“出生时注册姓名姚富贵,曾用名有姚建国、姚革命,现名仍为姚富贵。至于年龄就不好说了,我娘说是58岁月,身份一证是56岁,查档案是50岁月,组织部门考察是48岁。秘书说是40岁,打字员说我是28岁。究竟多大了,我是组织上的人,我听组织上的。”
法官:“你的主要犯罪事实?”
tan官:“我对钱从来就不感兴趣。有一次在路上看见别人掉了钱我都没有捡,这事我夫人可作证。”
法官:“别人掉了多少钱?”
tan官:“一分钱。”
法官:“你最担心的事是什幺?”
tan官:“伪劣商品和睡眠。”
法官:“请具体说明。”
tan官:“害怕钞票是假的,害怕金银珠宝、翡翠玛瑙是赝品,别人送来的钱收了睡不着觉,如果不收就更睡不着觉。”
法官:“知道市民对你的评价吗?”
tan官:“知道。有一年春节,为了表明我清廉为政的决心,请人写了“来客欢迎”,“送礼不要”的对联贴在门口。结果,第二天就有人改成:“来客欢迎带现金;送礼不要买东西。”人民群众是通情达理的啊!还有一次去看病,大夫在我的病历上写道:吃不愁,穿不愁,就是血脂太稠;能力不高,水平不高,就是血压太高;大会小会发言,前一列一腺也发炎;工作政绩不突出,就是腰椎间盘突出。”
法官:“好吧,就到这儿吧,请你在庭审记录上签个字。”
tan官接过庭审记录,在上方写下了“同意”二字后,接着又习惯地批阅:“此件请转发各部、委、局学习讨论,并将整改意见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