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传承”与“和平演变”

时间:2017-04-26 11:27:55 

自青藏高原的悲剧发生以来,我们的媒体和网络经常挥动着两个带有“大棒性*质”的标签。

这两个标签一是“反华-阴-谋”;二是“和平演变”?

这两个“大棒标签”一度在中国舆论界消失了近十八年,也是中国经济不受干扰高速发展的十八年。再度热火起来可能源于今年与吉利数字“8”有关联的一系列悲剧。

这两个“大棒标签”在中国有很大的威摄力和杀伤力,造成误伤的概率也极高。无论你多幺爱国或对中华民族多幺赤胆忠心?只要有人给你贴上“反华-阴-谋”的标签,就会有一大群不明真相的“左愤”缠着你不依不饶,直到把你折腾得灰头土脸仍不肯放手。

令人不解的是:这两个“大棒标签”的适用范围相当广泛。几乎所有的“真话”、冷静思辩文字和与西方沾得上边的一切价值取向都成为两标签挥动的对象。

首先国内唯一坚守良知,在“假、大、空”成为媒体时尚的新闻大背景下坚持报道少许“真相”的《南方都市报》被攻击为“反华媒体”;是西方在中国实施“和平演变”的工具?

接下来是真正爱国勇于说“真话”的良知文人一一夜间被“左愤”污为“汉奸卖国贼”……

最后连全人类共同创造理应由全人类共同享有的文明成果——“普世价值”也成了西方“和平演变”的精神工具?

总之一切与西方有关的精神文明成果都可贴上“反华-阴-谋”与“和平演变”的标签。

连温总理也公开宣称“民一主、法治、宪政”等“普世价值”不是西方独有的专利,而是全人类应共同享有的“文明成果”!我们的“左愤”为何要把这些“共同文明成果”与“反华-阴-谋”、“和平演变”绑在一起呢?

难道在“左愤”眼中这些文明成果只有西方才能享有?我们根本不配?

如果鲁迅生活在今天,也一样会被不明真相的“左愤”污为西方奉行“反华-阴-谋”与“和平演变”的工具。因为他老人家对自己的“祖国”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一个劲暴露国民“劣根性*”,把绝大多数国民影射成“阿Q”,认为中国几千年的历史都可用“吃人”两字来概括,几乎没说过中国人一句“好话”;同时极力主张中国应该学习西方革除积弊,尤其要用西方的科学民一主理念来战胜中国的专制思想,用西方的文明成果来提升我们的民族……在把“爱国”当“口号”的“左愤”眼中,这些理论不是“崇洋媚外”是什幺?不是“民族虚无主义”是什幺?不是“外国的月亮比中国圆”是什幺?总之鲁迅不是“汉奸卖国贼”又能是什幺?

可鲁迅真的是“汉奸卖国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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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愤”把“民一主、人权、法治、宪政”等“普世价值”等同于“和平演变”工具的理论依据是:这些“文明成果”首先来自西方。西方一直“亡我之心不死”,在用武力无法征服我们时,就企图向我们输出他们的“价值取向”,以达到从精神上控制我们的目的……

“左愤”的这一“恶意推论”逻辑的矛盾荒唐之处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西方亡我之心不死”这一命题成立吗?汶川大地震的事实已经给予了有力的回答。既然是“假命题”,在此命题基础上导出的结论自然离事实很远。

其次就算西方真个亡我之心不死,他们的“文明成果”我们有必要深闭固拒吗?学习或接受他们的文明成果真个对我们有害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左愤”的观念误区是把“文明传承”与“和平演变”两概念混为一一团一。

所谓“文明传承”,是指对人类自身的文明进步有益的文明成果,无论是何人、何地?哪怕是自己的敌人创造出来的,全人类都有学习继承的必要,否则受害者只能是自己。如工业革命时期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发明创造的电灯、电话、火车、轮船等物质文明成果,只停留在中世纪生产力水准的地球人都有义务敞开胸怀学习接纳,就算是自己不共戴天的敌人发明的结果也一样。美国印第安人就坚决拒绝“白人仇敌”的物质文明成果,在现代工业文明大背景下仍坚持在森林弯弓射箭追逐走兽;在河谷两岸刀耕火种,结果不但没机会向“白人仇敌”讨还公道,相反还面临自身文明“绝种”的可怕威胁。他们当初那样做的目的也许一样是为了抵御“白人仇敌”的“和平演变”,可抵御“文明成果”的结局是自身的衰亡。

我想起了一百零八年前的义和一团一,他们的“爱国革命”手段是“挖铁路、拔电线、毁工厂、烧商店,屠一杀维新变法人士……”总之毁掉一切与西洋有关的物质成果,甚至于对遇到的戴眼睛撑洋伞等使用西洋物品的平民格杀无论……天老爷保佑义和一团一的“爱国革命”没有成功,否则拥有五千年文明的伟大民族今天的命运不会比美国的印第安人更好。

人类文明成果分为“物质”和“精神”两方面。“民一主、人权、法治、宪政”等“普世价值”是人类创造的共同精神文明成果。既然停留在中世纪生产力水准的地球人有学习接纳工业文明物质成果的义务;仍停留在类似中世纪专制体制下的地球人也一样有学习接纳现代文明精神成果——“普世价值”的必要。只接受物质文明成果拒绝与之相应的精神文明成果的“一条腿走路”方式不可能长期保持发展平衡,一朝失衡就会前功尽弃。中国在这方面曾经有过惨痛教训,慈禧太后的“马拉轿车”只是教训的一个幽默缩影。

所以“文明传承”是地球上任何一个国家民族都必须遵循的文明义务。以少数人的“特权目的”拒绝传承文明成果者,最终的受害者只能是这个民族自己。

下面再来说“和平演变”。

“和平演变”就是为了打击自己的竞争对手,在对方的阵营里培植削弱敌人服务自己的政治势力。

“和平演变”的主要手段有两种:

第一手段是直接培植从事内部破坏活动的特务、内奸,也就是西班牙内战时佛朗哥所说的“第五纵队”。如希特勒在二战期间就曾几次成功地培植并使用敌国的“第五纵队”,挪威首都在偷袭的当天陷落就得益于“第五纵队”的全力配合。抗战期间日本在中国培植的百多万“汉奸部队”,实质上都是“第五纵队”。

第二手段是腐化对方的权力阶层,尽可能推动只会贪一污弄权跑关系但没有任何能力、德操和民族责任心的垃圾政客走上权力岗位,使对手自己打败自己。秦始皇在统一中国的进程中,就曾成功的运用这一谋略,把两个最有实力的军事竞争对手赵王国和齐王国解除战斗力。赵王国的权臣郭开就是一个典型。秦始皇用重金把他扶上赵王国仅次于国王的高位,纵容他在国内贪一污索贿扼杀人才,造成赵王国众叛亲离人心思变的被动局面,最后竟然施展-阴-谋手段除去了秦军的两大战争克星廉颇和李牧,亲手拆毁了赵王国的“长城”,国防力量自此成了一道纸屏。

对于外来文明的按受方来说,“文明传承”与“和平演变”工具的主要区别是:

文明传承的终极目的是为了谋求自身的强大振兴和文明进步,也就是“师夷之长技这制夷”。“和平演变”工具的终极目的则是为了伤害削弱自己的国家,使自己的文明倒退。

“和平演变”工具分为“自觉”和“不自觉”两种。“自觉者”如佛朗哥和希特勒的第五纵队;“不自觉者”如祸国殃民压制人才的fu败政客,这号人口号“爱国”行动卖国。义和一团一也属不自觉者,因为他们自毁文明屠一杀爱国精英的行径间接帮了国家敌人的忙。

所以主张学习西方“民一主、人权、法治、宪政”属“文明传承”的范畴;与“和平演变”工具风、马、牛不相及。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上上世纪日本明治维新。明治精英认为日本暮气深重fu败丛生;主张全盘西化,学习西方的政治经济体制来谋求日本民族的新生,从西方强加的不平等条约中解放出来。日本天皇采纳了精英的建议,号召全国向西方学习,也就是向强加不平等条约的日本敌人学习。结果日本民族在短短三十年时间里就走完了西方四个世纪走完的路程,从一个蛮荒落后的草昧小国跃升为亚洲头号经济军事强国,废除了西方列强强加的不平等条约,并在对马海战中打败西方军事强国俄罗斯。当时西方是日本的敌人,学习敌人的结果是强大日本战胜敌人。所以明治维新是“文明传承”而不是“和平演变”。

对于文明成果的推销方来说:也只是抱有明确“损害和削弱”对方目的者才可划到“和平演变”那一边。否则就属“文明传承”的范畴。

当西方主动把文明成果推销给我们时,我们在相当长时期内很容易滑一入“动机论”的困扰:也就是西方把文明成果推销给我们究竟抱有什幺不可告人的动机?

西方并不是什幺有志“普济天下苍生”的基督天使,他们在推销给我们文明成果时自然把自己的利益摆在第一位。但谋求自身利益的传与者并不一定会损害接受者的利益。因为人类世界存在着很多“共同利益”;还有很多利益是相辅相成的。

上上世纪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劝说我们安电灯时,他们的第一目的就是为本国过剩的电器产品寻找销路,希望赚中国人口袋里的银子。但我们用电灯替代植物油灯后自身利益不但没有因此受到损害,相反还大有益处。电灯照明效果不但比植物油灯强很多,而且经济成本也比植物油灯低。我们还可因此学习电气照明这门工业技术。如果我们因为不想逞西方的赚钱动机继续使用植物油灯,那幺我们受到的损失比西方更大。

同理,今天西方在向我们推销“民一主、人权、法治、宪政”等精神文明成果时,首先考虑到的也是自己的利益。一个民一主的国家较少穷兵赎武,一个理性*和平的国际环境有利于西方发挥自己的科技经济优势,富人不希望有太多武装好战的穷人是可以理解的。西方的动机不是我们首先要考量的,我们首先要考量的核心问题是:我们在接受“民一主、人权、法治、宪政”等政治理念时是否有利于我们的文明进步?答案应该是肯定的。走向民一主法治的中国不但能大幅度提升自己的文明水准,从根子上铲除贪一污fu败的社会土壤;而且能方便汇集全民族的聪明才智,在不远的将来赶超西方的科技经济优势,就象当年的日本一样跑到了民一主推销者前面。

很多“左愤”喜欢把前苏联的命运拿来做比,认为走向民一主的俄罗斯就是西方“和平演变”的牺牲品?俄罗斯究竟在民一主进程中是不是“牺牲品”?下面的数据最能说明问题:

前苏联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期的民一主前夜,多数公民每天只能配备250克面包,购买时还要排很长时间队?那时我国的绝大多数国民都丰衣足食,货架上的商品供过于求,我们的生活水准远远高于俄罗斯。今天的民一主俄罗斯和我们的位置倒转过来了,除了多数公民享有真正的义务教育、免费医疗和廉价住房外,社会公平远超我们,实际收入比我们翻几番,工资福利增长幅度远高于GDP和税收增长幅度,生活得远比我们幸福尊严……

俄罗斯的经济增长,始于1999年,从1999年至2006年,年均增长约6%,经济总量增加了70%。然而,俄罗斯人的工资和人均收入却增加了500%,扣除通胀后,人均收入实际增长超过了200%。八年间,俄罗斯的人均实际工资和人均实际收入的增长速度,比人均GDP的增长速度高出二倍。俄罗斯的老百姓,实实在在地分享到了经济增长的成果。当下,俄罗斯人平均月工资10800卢布,约合人民币3650元。其中莫斯科人均工资最高,人均约2万卢布,折合人民币6700元;

看了上面这些“真相”,你能说民一主俄罗斯是“牺牲品”吗?

所以我们在面对外族推销的文明成果时,首要的不是揣测对方的“动机”,而是看这个文明成果是否对自己有利,是否有利于提升自己的文明水准。

很多人都有“好为人师”和“寻求同类为友”的天性*,一个人劝你学习什幺或接受什幺并不都是为了损人利已,很多人是为了满足一下实现自我价值的成就感。还有人因为自己“进步”了,希望周边的人也和自己一样“进步”,使自己能生活在一个“普遍进步”的社会大环境中,不致因周围的人蛮不讲理不易沟通使自己陷于孤立。一个人如此,由人组成的国家民族又何曾不是这样呢?

我们不能拒绝“文明传承”,应该敞开胸怀学习接纳已被多数国家地区证明了的先进文明成果。不但要接受物质成果,还要接纳精神成果。

“民一主、人权、法治、宪政”等“普世价值”不是西方世界的专利;而是全人类应共同享有的文明成果。

“文明传承”不等于“和平演变”,不要动不动就给“民一主、人权、法治、宪政”等“普世价值”倡导者贴上“和平演变”的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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