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财产公示制必须消除法律障碍

时间:2017-04-26 13:51:54 

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被全世界公认为“阳光制度”。今年1月中旬,浙江慈溪市施行“廉情公示”,向社会晒出700多名官员的资产家底;与此同时,经过半年多运作后,新疆阿勒泰地区也对外公布了千余名官员的财产情况。一东一西两个地区的“试验”所引起的社会强烈反响,使官员财产公示这一从地方开始“破冰”的制度,成为今年两会讨论的“热门话题”之一。

据人民网3月31日报道:从今年(2009年)起,湖南省浏阳市领导干部的个人收入、个人财产、配偶及子女从业、就学、出国(境)、外出旅游、公车使用、入股投资、婚丧操办等,都要向当地纪委申报,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正当公众对制定全国官员申报制度望穿秋水之时,浏阳版的推出,无疑又给了公众一个小小的惊喜。惊喜之余,也期盼这项制度能坚持实施,并尽快消除法律障碍。和阿勒泰、慈溪改革一样,浏阳版改革同样在法制依据方面遭遇尴尬。因为缺乏国家法律支持,济阳版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同样受到某些官员的抵触。而且对无具体法律依据支撑宾浏阳版能否长期坚持实施,顶一住压力,不流于形式,也是艰巨考验。

春寒料峭,当我们为不少地方开始实行财产公示制欢呼的同时,我们没有理由不为官员财产公示制的实行担一份心!没有理由不去为这一些星星之火去助一份力!

当然,官员财产申报制成为我国领|导|人、人一大代表和政一协委员以及老百姓讨论和关注的热点,也不是偶然的。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月28日)与网友在线交流回答关于反fu败的问题时,曾首次正面回答了网友们提出的,关于在我国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制的问题。他说:“许多网友在网上提出为什幺还不建立官员的财产申报制度,我认为这个建议是正确的,这应该是反对fu败的一项重大举措”。

然而,随后的《zheng府工作报告》却不见片言只语,就是4月26日的十届全国人一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上,对于《公务员法》(草案)中领导干部资产申报制度能否写入该法,也无法成为一个定论!从建国初期的张青山、李子善贪一污一案开始,新中国走过几十年反腐历程,难道这一“终端反腐”制度的建立就这幺艰难吗?

不错,官员财产公示制的确会侵犯部分人的利益,甚至是侵犯某些人的“隐私”,但人民期待建立廉洁zheng府的愿望不更反映了民心所在吗?我们有理由相信官员财产公示制的实行必将成为历史发展的方向和潮流,浩浩荡荡,不可阻挡。

立一党一为公,执政为民,是一党一的一贯要求。官员财产公开制度,从一个方面看,官员的财产被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使有的官员不舒服、不习惯。但我们相信,我们的绝大多数的干部是好的和比较好的,他们是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的。官员财产公开,把官员称职与否、贪廉与否,完全置于人民群众的审视之下,这样称职的官员就会得到人民的拥护和支持,而fu败分子也必将因财产公开而被淘汰出干部队伍,腾出位置给清廉的官员,真可谓是一举两得。因此要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就要进一步加强预防fu败的工作力度,继续推进反腐倡谦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

从这个意义上讲,对于众望所归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最明智也是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尽快通过立法予以确立。这是法治原则下的必然性*要求,也是促成财产公示制度迅速发挥效用的必然途径。我们期望新的法律为官员财产公示制破除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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