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杭州7月27日电,杭州市西湖区法院7月27日向记者发来传真,对近日甚嚣尘上的网上关于“5·7”案被告人胡斌系替身的传言进行回应,称“法院确定,出庭受审的就是交通肇事犯罪致谭卓死亡的胡斌本人”。至于其“确凿证据”无非还是自己证明自己的正确无误的奇怪言论。
而据23日时代周报,河南新密28岁的农民张海超知道自己患上了职业病。为此2年来,他为了治病,已经欠债9万多,可在他按照国家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以及程序向郑州职业病防治所申请鉴定时,他拿到的结果却是“肺结核合并无尘肺0期”,于是无奈之下,张海超不顾医生的劝阻,躺上了手术台,用“开胸验肺”这个惊世骇俗的举动来证明自己的病情。日前当记者询问他为何有这幺大的举动时,他说,既然走到这一步,钱已经不是那幺重要了,真相对我最重要。
联系比较以上两件新闻我们可以发现,一个是法院对自己所审交通肇事罪犯替身漫不经心的回应,一个是农民工为自己维权所付出的无奈之举,两个新闻事件的当事人虽然都是面对事关自己事实质疑所做的反应,但态度却有天壤之别,前者作为被嫌疑者依然漫不经心地把自己放在权威部门的位置上自言自语,后者则为了追求真相不得不开膛破肚以血淋淋的事实证明自己的病情,并且这两件事两个人尽管为不同的案件不同的案情却说明了同样一个不正常的社会现象:凡是强势群体向弱势群体查验真相何其霸道和方便,数不胜数的处一女卖|婬*案就是一个个例子,而弱势群体向强势群体查验真相又何其艰难和危险?开胸验肺的农民工便是一个典型代表案例。就不要说目前胡斌替身案了!
那幺农民工可开胸验肺,为何杭州西湖法院就不能开监验犯呢?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一点,那就是在追求真相的道路上,宪法赋予我们所有社会公民以及社会组织的知情权是平等的权利,哪怕公检法作为公共权力部门也不应该置身之外,因为当今社会司法公务员不是青天大老爷,而是人民公仆,人民群众完全可以去质疑以及监督他们的一切工作,对他们的任何工作评头论足,甚至限定他们在一定时限内作出有效回应。
其次我们群众也不会为了真相要求他们再像那位农民工一样冒着生命危险去开胸验肺证明什幺,毕竟那样太缺乏人道精神,--如果杭州西湖法院或相关部门真的心里无鬼,仅仅让在押犯开监验明正身就可以消除社会上种种替身的“传闻”,连这幺简单事实回应都不肯做,恐怕说不过去!
再之,谣言止于智者,也止于足够说服力的事实走到阳光下曝光,而杭州相关司法部门总是停留于自己证明自己的窠臼,恐怕只会使广大围追堵截的网民们更加怀疑他们了。
最后杭州西湖法院信誓旦旦声明自己完全走的是司法审判程序,案犯身份确认无疑,当时将胡斌押解至该院接受公开审判,被害人谭卓亲属、生前同事,被告人胡斌亲属,人一大代表、政一协委员、媒体记者等各界人士60余人旁听了庭审,对其身份也毫无疑义。果真如此吗?不谈在24日当事人家属和死者谭卓的父亲谭跃就公开认为,关于胡斌“替身”的问题西湖法院发布的辟谣通告“没有说服力,毫无意义”,希望上级司法机关认真对待此事。难道走司法程序就完全没有漏洞?其实不然,是人不是机器在运作便会有造假可乘之机,特别是监守自盗尤其防不胜防,此案例在各行各业可谓数不胜数。有关人员不要自欺欺人了!
当然最近事件有了一些小小的变化,网上日前热传的“小道消息”称,杭州飙车案主犯胡斌的庭审替身已被网友“人肉”出来,是一位的哥,名叫张礼礤,还贴一图为证。就在网友们纷纷呼吁相关部门给说法的时候,一名北京男子却在四处向媒体证实,被网友散布到网络中的照片是他,并不是什幺“张礼礤”,自己并不是杭州飙车案庭审的主角,一时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使案情更加扑朔迷一离,但我觉得即使这位刘姓男子不是所谓的张礼礤,也不能够证明胡斌替身怀疑纯粹就是子虚乌有,还有生活照上的胡斌和该犯在开庭审判时外貌细节相差甚大,被大多数网友判若两人自然可以成为大家怀疑的主要证据。一旦这两个人包括胡斌原来生活照走或者放到一起来真相即会大白于天下。
实际上,据报道,在一个知名网站上质疑“法庭上的胡斌和飙车肇事的胡斌是不是一个人?”觉得“不是同一个人”的几个帖子就有8873人支持,130人反对。我想,不会大家的眼睛都不好吧!什幺是民意,这便代表了真正的民意,所以大家要求得到杭州有关部门的合理性*的回应也属于正常的知情权范畴,杭州西湖法院以及上级部门用不着面对网民质疑继续不耐烦或者敷衍了事了,希望今后尽快能够以更加具有说服力的事实来证明自己的清白,最好开监验犯,还大家一个真相,同时也希望有些网友严谨求证,不要误导大众,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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