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律师又来找我了,当然还是关于国资委收购我公司的事情,原来我在那张协议上写的那句话,让国资委很紧张,害怕我出去后会和他们打官司,为了彻底不留后患的解决这个问题,国资委把收购协议换成了我公司自愿要求把资产设备卖给国资委的协议,龚律师很无奈的对我说:“你自己看看吧,如果愿意签的话就签,不愿意签我就带回去,他们还真能让你一直坐牢坐下去啊。”我问龚律师:“如果我签了这个协议,是不是就意味着我能出去了。”龚律师摇摇头:“这他们是不会说的,我只知道政府要求国资委在这个月无论如何要把公司业务接过去,由国资委经营。”
我拿起协议看了下,这完全是个不平等的协议,只规定我公司要怎么做的义务,却没有我公司该享受的权利,写的内容好像是我公司央求国资委把资产设备收购去,他们把自己放在救世主的位置,协议后面还附了一张财产清单,9辆车子,公司的仓库以及电脑复印机传真机之类的,有些东西我也记不清了,我知道公司里现在我老婆在处理,我对龚律师说:“这上面的财产我要和我老婆核对下。”龚律师说可以,拨通了电话递给我,听筒里传来老婆的声音:“喂,哪位?”我心头一热,大声的说:“是我啊。”
电话那头的声音马上变了,“真是你吗?”
“是我,我很好,家里妈妈孩子都好吗?”我很担心家里有什么事;
“都好都好,”老婆已经有点慌了;
我甚至已经感觉到那头有湿漉漉的味道了。“我现在正在看那份协议,真的愿意就这么全部卖了吗?”
“不卖又能怎么办呢?”老婆哽咽着说;
“卖了我们就什么机会都没有了?”我大声告诉老婆;
电话那头终于哭出声音了:“我什么都不要了,我就要你回来。”
我沉默了,老婆在电话接着又哭着说:“有人已经跟我说了,说你签了这个字对你是有好处的,你就签了吧”
我深深的吸了口气,对着电话说:“我知道该怎么做了,好,我挂了。”
老婆在电话里说:“签了吧,只要你能出来,什么都无所谓了。”
挂了电话,我突然意识到了,在这场政府与民争利的博弈中,我已经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人质了,如果我不在这份协议上签字,那么就很可能有不利于我的局面出现,我想出去就必须在协议上签字,如果不签字,那么很可能继续被关押,乃至被判刑,横竖我的公司是无法开下去了,我一动不动的坐在椅子上,思绪万千,我唯一东山再起的希望也没有了。
耳边响起了老婆的话,“只要你能出来,什么都无所谓了。”是啊,只要人还在,希望就还在,财富地位就真的这么重要吗?想通了这一点,我对律师说:“算了,这场游戏我们玩不起,我签字。”
拿过协议,我很利落的签上了我的名字,感觉就象在签《南京条约》一样,我为之奋斗了7年的企业,等我出去的话,只有一个空壳在那里了,所有业务所有资产已经属于国资委了。
当国家的法律沦落为个别政府手中与民争利的工具时,不知道这是我个人的悲哀,还是国家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