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德东作品〗恐怖小说---【三岔口】(上)

时间:2017-06-20 17:5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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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有一个小姐,她此时正走向黑天鹅宾馆。这时候当然是夜晚,整个城市华灯初上,姹紫嫣红。

餐厅门口停满了汽车,有三个酒气熏天的人又拉又扯又推又搡;发廊窗子里的光色是最香艳的,像一个个舞台,晃动着浓妆艳抹、发色奇特、衣着性感的女郎;歌厅和舞厅传出震耳欲聋的音乐,间杂着一种挑逗的怪音,那怪音总让人想到女人扭来扭去的臀部……

这个小姐扭来扭去地走进了黑天鹅宾馆。

她全身香得好像刚刚用香水淋浴过。头发长长的,墨黑墨黑,但是没有光泽,无疑是在某一家低档美容院焗的油。上身穿一件黑色低胸无袖衫,露出两只乳房的三分之一,还有两条完整的胳膊,那胳膊由于长期不劳动而保养得又软又嫩。下身穿一条牛仔短裙,只包住了屁股,紧得令人担心中缝的线会不会断裂。脚上穿一双高跟棕色皮鞋,鞋跟高得如同踩高跷———她不扭来扭去是无法走路的。

路边,立着衣柜商场的广告牌,那是本市最大的一家女性服饰商场。广告语却十分蹩脚:走进“衣柜”,出来你就不再是你了!

这个小姐慢慢停下来,盯着那个广告牌,打了个寒噤。她突然感到了某种不祥。

壹:我去衣柜

两个月之前,黑天鹅宾馆发生过一起凶杀案。

被害人是甜蜜蜜歌厅的一个小姐。当天晚上九点钟左右,她陪一个客人离开歌厅,从此再没有回来。

最后一个见到她的小姐回忆说,她是在歌厅门口碰到她的,她问她去哪里,她淡淡地说:“我去‘衣柜’。”

衣柜商场离甜蜜蜜歌厅只有两站路,她们经常到那里买衣服。当时,这个小姐以为被害人勾搭上了一个有钱人,要到“衣柜”去狠狠宰他一把呢。

因此,她还特意打量了那个男人一眼,由于歌厅门口光线暗淡,她只记得一个不明显的特征———那个客人长得很清秀。

最初,没有人意识到出事了,因为这里的小姐出台一夜不归是常事。直到三天后,依然不见她的影子,打她手机始终不开,最后,她的一个老乡报了案。

第四天上午,黑天鹅宾馆307房间发现了一具女尸。

那些天一直阴雨连绵。

黑天鹅宾馆307房间的客人总共预交了三天的房费,并且嘱咐服务员:不要打扫他的房间,也不要送开水。他如果需要,会给服务台打电话。服务员打扫其它房间时,始终看见他的房门外挂着“请勿打扰”的牌子。

第四天上午,前台不见这个客人来续房费,也不见他退房,就给三楼服务员打电话,让她提醒一下307的客人。

当天值班的服务员是一个十九岁的女孩儿,她刚刚上班才一周。她来到307房间门外按了半天门铃,里面都没有回应。最后,她用钥匙把门打开了。

房间里整整齐齐,干干净净,不见那个客人,也不见他的箱包。落地窗帘挡得严严实实。她推开卫生间的门,里面空无一人。浴缸的白帘子挡着。她小心地撩开一个角,里面什么也没有。她从卫生间里出来打电话,告诉前台客人已经离开。前台很不解:这个人没有退押金怎么就走了?

放下电话,这个服务员就要出去了。她走到门口,关了灯,正要走出去,又停住了,她回头看了看。

房间里静悄悄的,很幽暗。

她的眼光落在了衣柜的门上。像大多数宾馆一样,衣柜镶嵌在卫生间对面的墙壁中,黑色的拉门没有关严,露出一条黑糊糊的缝隙。衣柜很高,很深,里面可以并排站三个人。

这个服务员到宾馆工作之后,一直对客房里的衣柜有一种恐惧,她每次收拾房间的时候,都不去碰它。太大的空间或太小的空间都不会让人太注意,只有刚好可以藏人的空间最让人发瘆.看来人是最恐怖的。

这个服务员伸出手,轻轻拉开了那扇黑色的门,闻到了一股不好闻的臭味,接着她影影绰绰地看见黑暗中站着一个女人!

她低着头,黑发乱蓬蓬地垂下来。她的身上没有穿任何衣服,像一只赤裸裸的白条鸡。

这个十九岁的女孩儿惊叫一声,拉开房门就跑,边跑边大叫着:“死人!死人!”

衣柜里的尸体正是甜蜜蜜歌厅的那个小姐。她被人用毛巾活活勒死,尸首僵硬之后,戳在了衣柜里。公安局立即开始调查这起凶案。

经查,307的客人使用的身份证是假的。而且,他没有在房间里留下任何蛛丝马迹,比如指纹、鞋印、烟头、发丝,这就使侦破工作陷入了僵局。惟一的线索是前台值班人员描述的长相——很清秀。

我们都知道,这世上只有两种人———清秀的和不清秀的,到哪儿查去?

黑天鹅宾馆经常有小姐出出入入。她们大多是初中毕业,却能够源源不断地赚来那些高中毕业的暴发户的钞票。可是,自从这起凶案发生之后,到这里觅食的鸡一下就绝迹了。

不用说,黑天鹅宾馆的生意也受到了一定影响。不过,它位于七台河市中心,硬件软件都很上档次,很快就恢复了正常。

这不是,又有一个小姐来做生意了。现在,她要去的就是黑天鹅宾馆307房间。她站在广告牌前,一直在想那个小姐死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我去‘衣柜’。”

贰:我来讨债……

最近,这个小姐陪客人的时候,经常听他们抱怨如今赚钱越来越难了,禁不住想:我连肉都卖不掉了,还能有什么好生意呢?

事实正是如此,她已经闲了两天没有客人了。今天刚刚吃过晚饭,她就开始打电话联系业务。她差不多把市内几家星级宾馆的电话都打遍了,也没有找到主顾。最后,只剩下了黑天鹅宾馆。

她把心一横,拨通了黑天鹅宾馆的总机。

除了一部分房间没有客人,她打通了几十个电话。有的是女客人,她不说话就把电话挂了。剩下的那些男客人,有少数冷冰冰地拒绝,多数都在电话中兜圈子戏弄她,他们嬉皮笑脸地问价,追根刨底地探询具体的服务内容,最后就讨价还价———他们出的价完全是侮辱性的,毫无诚意。

这个小姐放下电话就破口大骂。最后,只剩下307房间了。犹豫了好长时间,她终于再一次拨通了黑天鹅宾馆的总机,要求转307房间。

电话响了两声就被接了起来。

“哪位?”话筒里传出一个男人的声音。

“先生,你要不要服务呀?”她柔声浪语地问。

“不需要,谢谢。”对方说完,就把电话挂了。

这是她今天打电话遇到的第一个彬彬有礼的男人。

她失望地发了一会儿呆,又给几个本市的老主顾打电话。他们不是说出差在外,就是说老婆在家。她知道,他们多数在撒谎,这帮家伙喜新厌旧,一定是拿着钱去买鲜货了。

最后,她不甘心地把电话打到了黑天鹅宾馆307房间。

“你好,哪位?”还是刚才那个男人。

“先生,你出门在外多寂寞呀,我陪陪你,保准让你神魂颠倒……”

没想到,还没等她说完,对方就很爽快地说了一句:“那好,你来吧。”

她阴暗的情绪顿时放了晴,匆匆打扮一番,就来了。她没有乘电梯,而是从楼梯爬上了三层。她轻手轻脚地走在楼道的猩红色地毯上,直接走到307房间门前,按响了门铃。

一个男人打开了门。这个人中等个子,模样很清秀,尽管没有戴眼镜,但是一看就是个有知识的人。他穿一件雪白的衬衫,领扣儿系得严严实实。下面穿一条笔挺的酱色西裤,一双酱色皮鞋,连帮底连接处的沟缝都一尘不染。

她特别注意到,他的指甲很洁净。

每次见到陌生的客人,她都会迅速瞄一瞄对方的指甲。她从指甲上可以判断出他大概是什么性格,干不干净,吝不吝啬,有没有变态倾向,等等。

“请进。”男人说。

小姐一步就跨了进去。也许是因为前不久那起凶案的缘故,她一进屋就感到心里有些别扭。她瞟了瞟那个躲在墙壁里的衣柜,它关着,严丝合缝。接着,她看到这个男人的西服平放在另一张床上。

像他这么讲究的人应该把西服挂在衣柜里,不出褶,不落灰。看来,他很可能也知道这个房间的衣柜里死过人,不想打开它。可是,他为什么还要这个房间呢?打折了?

厚厚的落地窗帘挡得严严的,只有床头灯亮着,有点幽暗。

她不喜欢太明亮。她甚至希望她出入的所有地方都是黑暗的,两个人谁都看不见对方的脸,完事就走人。

对于她,已经不存在好不好意思的问题,她是太累了,只要对方能看见她的脸,她就得做出千娇百媚的样子来,甚至得伪装高潮,而她面对的永远是一张张丑恶而无耻的面孔。

她在床头坐下来,上身扭成“S”形,热辣辣地望着客人。

“你都提供什么服务?”男人坐在了对面的床边,双手放在膝盖上,有些不自然地问道。

“你想要什么,我就给什么。”

“那个……什么价?”他支支吾吾地问。

“哪个?”她撩了撩额角的黑发,它们却再一次滑下来,挡住了她的一只眼睛。

“那个。”

这时候,房间里有什么东西响了一下,很轻微,好像是衣柜的门。小姐的视线机灵地射了过去。那声音又消失了。

小姐看了一会儿,把目光收回来,说:“三百。”

男人微微低下头,没有说什么。

小姐慢慢撩起无袖衫,露出两只蠢蠢欲动的奶子,娇嗲地说:“来,享用吧。”

男人突然伸过十只很干净的手指,把那两只乳房抓在了手里。

小姐顺势麻利地脱去了无袖衫,把床头灯关了。房间里黑下来之后,外面的灯光从落地窗帘的缝隙挤进来。两个人开始用身体交谈。

男人伸嘴亲她,她敏捷地躲开了。干这行的女人通常不愿意接吻。

干这种事,对于客人来说,是一种排泄;对于小姐来说,是没有任何欲望的一种体力劳动。她们像小孩一样嫌对方的口水脏。

两个人干着干着,突然,小姐停止了动作,竖起了耳朵。

男人低声问:“怎么了?”

小姐说:“有动静!”

“哪里?”男人似乎很紧张。

小姐静静听了一会儿,突然说:“你知不知道这个房间死过一个人?”

男人好像松了一口气,说:“我还以为是警察来了呢。”

“你知不知道?”

“不知道。”

“两个多月前,有个女孩儿在这个房间里被人掐死了,尸体就藏在那个衣柜里……”

“她是干什么的?”

“跟我一样。”

“凶手抓到了吗?”

“没有。”

男人突然笑了起来,笑得小姐毛骨悚然。

“你……”

“你知道我是谁吗?”男人憋着笑问。突然间,他的眼睛在黑暗中看似两个极深的黑洞。

小姐一把推开他,坐了起来:“你是谁?!”

男人把脸凑近小姐的脸,嗅着她泛滥的香水味,小声说:“你想不想到那个衣柜里站一会儿?”

小姐的手脚一下就不听使唤了,她一边抖抖地穿衣服一边故作强硬地说:“你别吓唬我!想赖账?做梦!快付钱!”

这时衣柜里传出一个哆哆嗦嗦的寒冷声音:“还有我的钱……”

两个人的脑袋都猛地转向了衣柜方向。

“鬼!”小姐惊叫了一声,一下就从床上滚下去,缩在了靠窗的墙角。

“你是谁?”男人对着衣柜低声问。

“我来讨债……”那声音被衣柜的门挡着,显得十分遥远。

话音刚落,那衣柜的门就“吱吱呀呀”地拉开了,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硬撅撅地走了出来。她披着一条白色浴巾,光着脚,透过垂在脸上的黑发,依稀可以看到她的脸像纸一样白,嘴角好像有一摊血。那双眼睛极其阴森,死死盯着那个男人。

她一步步逼向他。男人也从床上滚下来,躲在了那个小姐的旁边。那具行尸直挺挺地抬起一条大腿,跨到了床上,高高地走过来,到了床边,又一步迈下来,继续走向男人。

那个小姐撒腿就跑。她一直跑下楼,冲过大堂,站到大街上,这才停下来,气喘吁吁地回过头看了看。站在旋转门旁边的那个高个子保安愣愣地望着她。

她朝上看了看,宾馆有的房间亮着,有的房间黑着,她找不到哪一扇是307的窗子。平了平喘息,她招手拦住了一辆的士,坐进去,转眼没了踪影。

叁:他把自己藏了起来

如果你心里有一个一辈子都不敢见面的人,那么,对于你来说,这个世界就小得成了一个笼子。

一个,一个就够了。因为,那个人可能出现在任何一个地方。

所以,你的灵魂每时每刻都会惴惴不安,杯弓蛇影,如履薄冰。你必须把自己藏起来,藏着藏着,最后你很可能把自己藏丢了。所以,让我们堂堂正正地做人。

蒋中天就把自己藏了起来。

他大学毕业后,做了刊物编辑。他工作很卖力,四年后,熬到了副主编的位置,做二审工作。那是一本内部刊物,往市县乡各级行政机关摊派,发行量虽然不小,但是并没有几个人看它,一期期地浪费着国家的木材。

蒋中天的薪水说高不高,说低不低。

他渐渐发现,这样的待遇最害人:让你永远撑不着,也永远饿不着。这种位置最容易让人变得平庸。眼看着别人一个个腰缠万贯,宝马香车,他越来越焦躁不安。

他已经二十八岁了。

当今社会,发展越来越快,成功者的平均年龄越来越小,像他这个年龄的人,如果还没有做成大事业,那么至少应该找到了大事业的基点,已经生气勃勃地起步了。要是两者都不占,那么这辈子就没什么希望了。

蒋中天一直觉得他天生适合经商。他生长在农村,十几岁之后才跟父母迁到了县城。小时候,他就懂得如何跟人做交易。

蒋中天的一个朋友就给他带来了机会。准确地说,这个朋友和蒋中天是高中同学。

他叫洪原。

蒋中天和洪原的老家都在外县,他们都是七河台市第七中学的寄读生,因此关系很好。高中毕业后,蒋中天考上了大学,而洪原落榜了,一个人去了南方。洪原落榜在大家的意料之中,他的学习成绩很糟糕,甚至一直排在班里最后几名。他画画还不错。而蒋中天在班里是学习尖子。

连老师都不理解,蒋中天这样的好学生,怎么和洪原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蒋中天心里清楚。

洪原这个人长得高大,结实,重感情,讲义气,他跟蒋中天在一起,实际上就是一个保护伞。那时候,蒋中天喜欢上了邻班一个叫文馨的女生。

文馨长得很漂亮,不少社会上的小混混像苍蝇一样盯上了七中的这朵校花。文馨在学校补习功课回家晚了,常常遭到他们的堵截。蒋中天承担了护送文馨回家的任务。

他长得文文气气,镇不住那些小混混。他们惧怕的是蒋中天旁边的洪原。

有一次,那些小混混终于跳出来叫嚣了。三个。其中有一个最瘦小的家伙叫李作文,蹲过号子。他从来都是光头,那主要是为了显示上面的几道菜刀疤痕。他是头儿。

当时,天还没黑,但是太阳已经看不见了。三个小混混都穿着大军工皮鞋,那是打架最好的武器。他们挡住了蒋中天他们三个学生的去路。

李作文手里拎着像李小龙用的那种二节棍,铁的,中间是亮晃晃的钢链子。

文馨当然知道这三个小混混突然冒出来是要干什么,她一下就缩到了蒋中天的身后了。洪原直直地盯着那个晃晃悠悠的二节棍。

蒋中天见洪原没吱声,只好硬着头皮说了一句:“你们要干什么?”

李作文轻蔑地看了看他的脑袋,说:“我对你脑袋的形状不满意。”

蒋中天愣了一下,说:“你是什么意思?”

李作文观察着他的脑袋,自言自语地说:“方不方,圆不圆,需要好好修理一下……”

文馨紧张地拉了拉蒋中天的衣袖。

这时候,洪原依然没有说话,他还在傻傻地看李作文手里的二节棍。蒋中天有些胆怯了,他没想到洪原这么窝囊。他外强中干地说:“我告诉你们,不要找麻烦,否则,大家都没有好果子吃!”

李作文看了看左右两个同伙,笑了,说:“你们看,所有人在挨打之前都说同样的话。”

这时候,洪原好像突然醒过神来,他谦虚地向李作文请教:“大哥,我问一下,这个二节棍砸过你自己的脑袋吗?”

李作文眯起眼,慢慢把视线转向了洪原。他盯了他足足有两分钟,终于开口了:“英雄,你得付出代价。”

洪原把黄书包从肩上摘下来,递给了蒋中天,说:“你带文馨走吧,这里没你们的事了。记着明天把我的书包带到学校来。”

他说话的时候,眼睛一直没有离开李作文的眼睛。

蒋中天不放心地说:“洪原,你一个人会吃亏的!”

洪原继续和李作文对视着,低低地说:“不然,我们都走不了。”

蒋中天这才拉着文馨匆匆走开了。他们走到十字路口,要拐弯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那几个人还没有动起手来,仍然在说着什么。蒋中天一路上没有说一句话,他浑身不停地抖着。

终于,他把文馨送到了家门口,他把三个书包都压在了她一个人的肩上,然后转身就顺原路朝回跑去。

文馨吓得“哇”地一声哭起来,喊道:“蒋中天!你要干什么?!”

蒋中天没有停下,也没有回头。他一直跑进一家日杂店,拿起两把菜刀,也不问价,扔下一张十元的票子就跑了出来……

他赶到被劫的地方,现场已经没有一个人了。地上有血迹,斑斑驳驳,好像刚刚杀过鸡。后来他才知道,打起来之后,洪原竟然真的夺过了那个二节棍,而且真的砸在了李作文的光头上,那家伙在医院缝了十几针。

而洪原也被打倒了。那六只大军工皮鞋踢得他满脑袋都是口子,流血不止。

蒋中天在一家小诊所门口找到他的时候,他朝蒋中天笑起来,笑得满脸的创可贴都改变了位置……

转眼高中毕业了。在联欢会上,大家互送礼物,互赠留言。蒋中天送给洪原一个小学生用的大方格本子,上面端端正正地写着一个名人的话:友谊是甜蜜的责任,它从来都不是一种机会。

他把它交到洪原手里的时候,眼睛湿湿的。

洪原看着这个奇怪的礼物笑起来,然后他认认真真地收好,说:“我一定把它保留到我七十那一年!”

蒋中天考的是北京一所大学的中文系。文馨和洪原一样也落榜了,后来她去了北京姑姑家,没有了消息。直到蒋中天参加工作当上副主编之后,文馨突然回来了,而且进了市电视台,做一个广告节目的主持人。

两个人很快取得了联系,相爱并且同居……

洪原从广东回来之后,就约蒋中天在一个幽静的茶苑见了面。

洪原的长相变了许多,蒋中天都快认不出他了。这社会的节奏把时间拉短了,也拉长了。七河台市有一本美容服饰类杂志,叫《美人志》,由于内容陈旧,再加上经营不善,现在坚持不下去了,连工资都很难发出来,处于半死半活的状态。

洪原打算介入这本《美人志》,把它办成中国第一流的时尚类女性实用杂志。他和杂志社方面已经谈妥,只差签协议了。

洪原注册了一个公司,代理《美人志》的发行、广告以及其它经营业务。主编由洪原推荐。事实上,现在的《美人志》就是一张白纸,主编想怎么办就怎么办。杂志社只保留终审权而已。

“你跟我一起干吧?”洪原说。

蒋中天没说话。

“我投资一百万人民币。我做经理,负责经营;你做主编,负责杂志。咱俩搭档,如虎添翼!”洪原信心十足地说。

蒋中天一直捏弄着茶杯,没有表态。

“对了,还有你的待遇问题。我每个月给你开四千元,另外给你百分之三十的技术股份。”

蒋中天心里怦然一动。

现在,他每个月的工资是两千元多一点,洪原开的价几乎翻了一倍!最重要的是那百分之三十的股份!他一下就成老板了!

他望着洪原笑了,说:“其实我不想跟朋友合作,但……”

一周后,洪原的合同签了下来。几乎在同一天,蒋中天辞了职。

他们临时在黑天鹅宾馆包了两间房,房费每月四千八百元。一些办公用品很快购置齐了。实际上,洪原投了一百二十万人民币。

他实实在在地告诉蒋中天:这几乎是他全部的资金。也就是说,他在孤注一掷。两个人估算了一下,假如这本《美人志》一本卖不掉,也没有一个广告,那么,这些资金大概可以支撑一年零八个月。

三个月之后,第一期《美人志》出版了,它在市场上打了个大败仗:印了三万册,只收回了四千册的发行款,其它的杂志全部退回。

蒋中天感到了巨大的压力,嘴上起了大泡。他填写支票的手抖得厉害,写废了两张。

他只给洪原留下了当月的房费———四千八百元,其余将近一百万元全部提走了。他的旅行箱里装满了钞票。这时候,他感觉犹太人说的那句话真是太正确了:只有装在口袋里能跟人一起移动的钱才是真正的钱。

他回到公司,简单收拾了一下,就拎着那个旅行箱出来了,直奔火车站。他没有向任何人辞别,包括和他一起生活的文馨,他连个电话都没有给她打,就乘火车卷逃而去。

他来到了哈市。第二天,他就买了一个假身份证。

他拼凑了几个假名字,总觉得不像是真的,最后就叫了李作文。只有用一个认识的人的名字,他才觉得像真的。这时候,他就像一个惊弓之鸟,处处过敏。

他不知道洪原从北京回来之后,面对突然一贫如洗的现实,会是什么反应;也不知道他报没报案,警察是不是正在到处抓他。

他不知道文馨面对他的突然失踪会是什么心情。他不知道远在外县的父母是否知道了他做的事……

他和七河台市彻底断绝了联系。他和所有的亲人朋友断绝了联系。他不想让任何人发现自己的蛛丝马迹。

卷逃半年后,他跑到大理玩了一趟,在那里,他用公共电话给父母打了一个电话,告诉他们,他已经不在七河台市了,正在云南做生意,请他们不要牵挂……

他把有关洪原的所有东西都毁掉了,包括洪原的名片,手机里储存的洪原的电话号码,电子邮箱中洪原曾经给他发的旧信……

他甚至毁掉了一件白色T恤衫———那是他和洪原上街办事时买的,两个人各自买了一件,一模一样的。他看见这些东西都会想起洪原,那张布满白花花创可贴的笑脸。

他计划在哈市做一点生意。他暗暗想,有朝一日,自己赚了更多的钱,一定再把这笔钱给洪原寄回去……不过,这只是一种想法而已,他已经不相信自己了。

肆:照片

这天晚上,蒋中天一个人躺在空荡荡的公寓里似睡非睡,忽然听见好像有人在悄悄地拽门。他竖耳听,那声音又消失了。

他合上了眼睛。过了一会儿,拽门的声音又响起来。

他打了个冷战:谁在门外?

在哈市,没有一个人知道他的住址。难道是有人走错门了?可是,他为什么不按门铃?很显然,门外的人不想弄出响声,他憋足力气一下下拽,似乎要把厚厚的防盗门拽下来。

蒋中天爬起来,悄悄走出卧室,来到防盗门前,透过猫眼看出去……

洪原竟然直挺挺地站在昏暗的楼道里!

楼道里亮着灯,他站在昏暗的灯光下,满脸贴着白花花的创可贴,木木地看着猫眼,好像看到了蒋中天……

这是蒋中天携巨款逃离七河台市之后,第一次梦见洪原。他觉得这是一个不好的兆头。第二天,他几乎一天没有出门,龟缩在屋里,连三餐都是打电话叫人送来的。他一直泡在网上。

他跑了之后,洪原竟然没有利用电子邮件对他说过一句话,比如诱骗他回来,或者把他骂个狗血喷头,或者诉苦,或者威胁……

电子邮件是能够把洪原的心声传到蒋中天耳朵的惟一渠道。这件事让蒋中天一直很奇怪,心里更加没底。

这天晚上,蒋中天又梦见有人在悄悄地拽门了。他来到猫眼前朝外看,只见满脸创可贴的洪原孤零零地站在楼道里,看不出他是什么表情……

这一次和上一次有一些不同———楼道里没有灯,黑糊糊的。洪原竟然是白的,亮的,如同那种夜光像章上的人。他脸上那横七竖八的创可贴是黑的。他还是那样双眼无神地和猫眼里面的蒋中天对视着……

醒来之后,蒋中天的心里结了一个古怪的疙瘩。

为什么两天晚上都做同一个梦?难道只是巧合?

他疑神疑鬼地轻轻走到防盗门前,透过猫眼朝外看了看,外面黑糊糊的,什么都看不见。他的心放下了一些,大步回到了卧室。

他想:一定是自己对昨夜的那个梦太恐惧了,所以今夜它又在大脑里浮现出来。

第三天,蒋中天还是没敢出门,一直在房子里上网。这一天他只吃了一顿饭,是下午三四点钟吃的。他没有一点食欲。

终于,天又黑了。他对睡觉已经感到恐惧了———今夜,还会不会做那个噩梦?今夜,洪原会变成什么样子?今夜,他会不会轻飘飘地穿门而入,像一具行尸一样走进卧室来?……

恍恍惚惚中,蒋中天又听见了吃力的拽门声!他打了个激灵,挣扎着从噩梦的浅层次清醒过来。他打开灯,坐起来,呆呆地想了一会儿,下了地。

他来到旅行箱前,把它打开。他想看看书。

旅行箱里有几本书,都是他从七河台市带来的,其中有一本《圣经》。他顺手拿起来翻了翻。有一个东西掉了出来。

他低头看了看,就像在黑暗中呆久了的人突然看到了一束强烈的亮光,他的心一下就缩紧了。是洪原的照片!他旁边还站着一个蒋中天从来没见过的陌生女人。

这张照片怎么会跑到这本书里来呢?蒋中天想了好半天,还是想不起什么时候见过这张照片。他想撕掉它,又停住了。他把它拿到写字台前,打开台灯,仔细端详。

洪原的表情有些呆板,好像是一个梦游者,他仿佛注视着镜头,又好像看着千万里之外。这个表情和蒋中天前两天梦到的洪原多么相似啊!看着看着,蒋中天恐惧起来。

他避开了洪原的脸,把目光转向了他旁边的女人。这女人穿着很华丽,一看就是高档货。她微微地笑着,和蒋中天没完没了地对视,那眼神似乎穿透了他的大脑和骨骼。

在这静静的深夜里,在这幽幽的灯光下,蒋中天害怕这个眼神。她的眉毛很粗,眼睛很大,鼻梁很高,嘴巴也十分周正……可蒋中天还是认为她长得不漂亮,甚至有点丑。

男人的感觉永远是女人漂不漂亮的惟一标准。

蒋中天硬撑着又和这个不明身份的女人对视了一阵子,渐渐觉得她不仅仅是美和丑的问题了,而是有点……有点怪。

对了,她的长相有点怪!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蒋中天越恐惧越想找到答案。

他打开抽屉,拿出一个放大镜,透过它,死死盯着这个陌生的女人,端详她的发际,额头,眼眉,眼珠,颧骨,鼻梁,鼻孔,嘴巴,下巴,脖子……

他怵然一惊———他从这张女人的脸上,看出了一种男相!

就像正负两极电相互碰撞,他的脑海里一下就炸响了霹雳!那粗壮的头发,那粗大的毛孔,那粗糙的皮肤……

这些还都不是最重要的,最明显的是她那眼神,那绝对不是一个女人的眼神!

蒋中天觉得,这个女人是一张画皮,她里面其实是一个男人。这个男人被藏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眼珠,向外窥视着……

即使她是一个女人,那老辈人也说过:有男相的女人都是不祥的女人。

蒋中天拉开抽屉,把这张莫名其妙的照片一下塞了进去。发了一会儿呆,他拿起手机,颤颤地拨通了文馨的手机。这是他卷逃两年来,第一次给她打电话。他不知道文馨是不是还在等着他。

目前,这些都不重要了,他只想通过她打探一下洪原的消息。

有这样一句话:两种人不在你的视野里是最危险的,一是你的孩子,一是你的敌人。蒋中天一直不知道洪原的任何消息,不知道他的方位,不知道他的表情。

也许,他又去了南方;也许,他来到了哈市,已经接近了自己居住的公寓;也许,他的脸已经变得像煤一样黑,充满杀气;也许,他的脸已经变得像纸一样白,一直笑着……

在七河台市,文馨是他最亲近的一个人。她是他的女友,两个人曾经在一起生活了半年,现在他只有给她打电话。

“嘟——嘟———嘟———”

蒋中天的心都要跳出了嗓子眼———电话一通,七河台市好像一下就近在眼前了。

电话响了半天,一直没人接听。他突然把电话挂断了。过了很长时间,他的心跳才一点点平静下来。难道文馨换了手机?

又过了一会儿,他又拨了一遍文馨的手机号。他必须要打这个电话。他实在受不了这种煎熬了,他觉得自己都快崩溃了。现在,他必须打探到洪原在干什么,尽管他知道,这是在冒险,在玩命。

这次,电话被接起来,里面传出文馨的声音!

“喂,你好。”

蒋中天的心又狂跳起来。他明白,他的下半辈子是成为座上客还是成为阶下囚,很可能就取决于他此时张不张口。

“喂?请讲话!”文馨的声音大起来。

他一慌乱,把手机挂断了。

正在他愣神的当儿,手机响了。

他看了看,是文馨打过来的。他一狠心,接了。

“你谁呀?”文馨很不友好地问。

“是我。”蒋中天低低地说。

“你是……”文馨竟然没听出他的声音。

“我是中天。”他又低低地说。

文馨一下愣住了,话筒里只有“滋滋”的电流声。

“对不起,文馨……”

静默了几秒钟,文馨突然哭了出来:“王八蛋,你在哪儿呀?”

“我在大理……你好吗?”

文馨哭了一阵子,终于止住了,她静静地说:“我挺好。”

蒋中天冷不丁问:“洪原现在干什么?”

“他死啦。”

“死了?”蒋中天差点晕过去!“什么时候?”

“前天。”

蒋中天呆住了。

前天!正是前天夜里,洪原在梦中出现在了他的门外……

“他,他怎么死的?”

“车在盘山公路上翻了,掉进了深沟,他的脑袋都摔裂了……遗体昨天刚刚火化,我到火葬厂看了一眼,那样子……惨不忍睹。”

说到这里,文馨的声音哆嗦起来。很显然,回忆那一幕对她是一个剧烈的刺激。

“车上只有他……一个人?”

“还有一个女的,她开的车。”

“是他老婆?”

“不是。”

“那是他女朋友吗?”

“也不是,他一直没有女朋友。”

“那她是谁?”

“她的脸摔得血肉模糊,根本无法辨认。而且,她的身上没有任何证件。现在,她还躺在火葬厂里,等着有人来认尸。这两年,洪原一直独来独往,没有一个女人跟他关系密切。警察询问了所有认识洪原的人,没有一个人知道这个女人是谁,也没有一个人知道出事那天晚上洪原跟什么人走了。”

停了停,文馨又说:“洪原在火葬厂美了容,整个脑袋几乎都是石膏塑成的,木木呆呆。虽然我只看了一眼,但是我想那样子我一辈子都忘不掉。”

“看来,我永远没有机会了……”

“你说什么?”

“唉,说了也没有人会相信。当时,我只是想借用一下他的资金。我有个朋友做服装生意———你见过的,就是那个大头———他往俄罗斯发一批货,急需一笔资金,据他说,这批货的利润可以翻十倍,最后和我五五平分。我一咬牙,就把洪原的钱提出来,来到哈市全部交给了他……没想到全赔了,只收回不到二十万。这两年我一直在做生意,盼望着发大财,把这笔钱还给洪原,再当面向他谢罪……”

“你在哈市?”文馨警觉地问。

“不,我在大理,去年来的。”

言多必失,蒋中天的谎言露了一个洞。

文馨说:“……还回来吗?”

蒋中天愣了愣,说:“过一些日子吧。”

停了停,他问:“当年,洪原……没报案?”

“没有。”

“他为什么不报案?”

“我怎么知道!”

蒋中天想了想,说:“那好吧,我们以后再联系。你多保重。”

“你也保重。”

放下电话,蒋中天已经有了一种直觉:文馨有主了。这是一个敏感的问题,双方都在回避它。蒋中天现在顾不上考虑这件事,他的大脑被洪原的死塞满了。

他轻轻打开抽屉,又拿出了那张照片。洪原木木呆呆地注视着他,他也木木呆呆地注视着洪原。

他感到自己的身体越来越轻,最后变得像纸人一样轻飘飘,没有一丝一毫的力量支撑自己,似乎一阵风就能把他刮走。

洪原来过。他坚信,洪原来过。洪原活着时,踏破铁鞋找不到他。可是,当他一转眼车毁人亡,变成了一缕冤魂,就离地三尺了。

老辈人讲,死人的亡魂喜欢寻找自己生前的躯壳,形象,只要有他的照片,就会招来它……

蒋中天拿着这张照片,走进卫生间,用火柴把它点着了。

火舌好像生死的分界线,慢慢推移,洪原在火中扭曲着,剩下了一条腿,一只胳膊,半张脸,半个嘴,一只眼珠———这只眼珠仍然木木呆呆地看着蒋中天……

火舌蔓延到了那个女人身上。她在火中笑笑地看着蒋中天,那眼神里含着一种让人不寒而栗的东西。在她即将变成灰烬的时候,她的面目越来越狰狞,越来越不像人。

她消失在火中的一刹那,蒋中天的头发“刷”一下就竖了起来———就是她!这个不祥的女人,她索走了洪原的命!

伍:秘书

蒋中天这两年在哈市一事无成。他开过一个小型服装厂,专门生产孕妇装和儿童装,结果赔了个底朝天。

后来,他又注册了一个广告公司,承包了一家报纸的两版广告。他每天都马不停蹄地奔忙,一年下来,虽然没有赔本,但是除了给员工发工资,基本没有赚到钱。

这天晚上,蒋中天又出门了,来到了一家歌厅。这家歌厅位于闹市,人很多。他在一个偏僻的角落坐下来。

转球灯把歌厅晃得五光十色,变幻莫测。台上有个浓妆艳抹的女歌手,一边劲舞一边演唱一首歌词不通顺的老歌:我的热情,好像一把火,燃烧了整个沙漠……

她的屁股像太阳一样饱满。

蒋中天伸手叫来一个服务生,塞给他一张百元钞票,大声说:“我点一首莫文蔚的《盛夏的果实》。”

现在,他需要安静的音乐。

服务生恭敬地俯下身来,问道:“先生叫什么名字?”

“还用报名吗?”他不满地说。

“这是我们这里的规矩。”

“李作文。”他说。

“谢谢。”服务生转身走了。

一首完了,歌厅里静下来。

那个服务生走上台,拿起麦克风,说:“下面这首歌是三号桌李作文先生点的,《盛夏的果实》。”他一边说一边扬了扬那张百元钞票,说:“谢谢李先生。”

他退下之后,又一个屁股比太阳更饱满的女歌手走上台来,咿咿呀呀开始唱。

蒋中天正在三心二意地听歌,有两个男人径直朝他走过来。

他警觉地朝他们看了一眼。

他们在蒋中天跟前停下来,其中一个问:“你叫李作文?”

蒋中天愣了愣,说:“是啊。”

另一个已经抬起脚,猛地把他踹翻在地。四周的人惊叫着跳开,撞翻了桌子,有玻璃瓶子的破碎声。

“***,你敢冒充我们大哥!”

另一个揪住他的衣领把他拽起来,迎面一拳,打得他满眼冒金星。

女歌手不唱了,傻在了台上,全场只有伴奏音乐还在傻乎乎地响着。蒋中天不知道挨了多少拳脚,对方终于停下手来。

他看到一个光头站在他面前,朝他微微笑着。他穿得很普通,一件白T恤,一条半旧的黑色牛仔裤。

蒋中天感到这个人很面熟,马上想起来:他就是那个和洪原打过架的小混混李作文!

“李作文?”他叫了一声。

李作文嘲弄地说:“你是在叫我还是在叫自己?”

“你不认识我了?我是七河台市七中的!”

一听七河台几个字,李作文愣了愣。

“你记不记得,十年前,有一次我和另一个男生送一个女生,遇到了你,我领着那个女生跑掉了,你把另一个男生打了一顿……”

李作文很快就想了起来,他一是一二是二地说:“不,是那个大块头把我打了。”

接着,他伸出手拍了拍蒋中天的肩膀,说:“老乡,我的兄弟下手重了。用不用去医院?”

“不用不用。”蒋中天诚惶诚恐地说。

“那好,把你手机号码告诉我,明天我请你喝酒压压惊。”

蒋中天就说了他的手机号码。其中一个打他的人在一旁存进了手机里。

这时候,蒋中天注意到,李作文身后站着一个女人,由于歌厅里灯光幽暗,她的面容有些模糊。李作文转身就晃晃荡荡地走了。那个女人,还有那两个打手,也跟着他走了。

歌厅里的人愣愣地望着这一行人离去,没有一个人说话。他们走到门口时,那个女人回头望了蒋中天一眼。

次日,蒋中天果然接到了李作文的电话。是那个女人打来的。

她告诉蒋中天,吃饭地点在顺天酒楼,时间是晚上八点钟。

顺天酒楼是哈市有名的饭店。蒋中天准时赶到,李作文已经在包间里等他了。那个女人也来了,她坐在李作文旁边。

还有两个人,都是平头,西装。他们不是昨晚那两个。李作文竟然滴酒不沾,也不抽烟。只有他的那两个兄弟跟蒋中天一起喝酒。席间,李作文给了蒋中天一张名片,上面印的是“万能公司董事长”。

一个平头嘿嘿嘿地笑着说:“万能公司就是什么业务都能做的意思。”

那个女人不声不响,一直在李作文旁边静静地吃着。她是个左撇子。她长得挺文气,没有化妆,穿的也十分简单,一件黑T恤,一条白色牛仔裤,和李作文正好相反,好像情侣装。

蒋中天感觉她像一个大学生。不过,她抽烟,而且是那种很烈的洋烟。在喝酒之前,李作文就介绍说,她是他的秘书。

蒋中天的目光偶尔和她的目光撞在一起,急忙避开。他在那双眼睛里感觉到了一种东西,就好像从深深的地窖里涌上来的那种气息,有点寒冷,有点潮湿,有点霉味……

他忽然意识到,这个女人和他烧掉的那张照片上站在洪原旁边的那个身份不明的女人有点像!

那是一具死尸,她现在还直挺挺地躺在火葬厂里……

他一下就不安起来。他没有心思再喝酒了,一边慢吞吞地剥虾,一边在心里揣摩这个女人的眼神。他反复把这张脸和照片上那张脸重叠对照。眼睛不太像,鼻子不太像,嘴巴不太像……

可是,他仍然强烈地感觉到她跟她有某种深层的相似之处,这感觉是无法描述的。

是眼神?不,眼神也不太像……他抬起头,又看了她一眼。

她正在看着他。他急忙把头低下了,继续剥虾。

他又一次肯定了他心里那飘飘忽忽的感觉。

尽管她和照片上的那个女人形也不似,神也不似,但是他坚信她和她有一丝一缕的雷同。可是,他还是捕捉不到这“一丝一缕”是什么东西。

他把手里的虾放进嘴里的一瞬间,大脑里突然冒出一个答案来———这个女人也是一个勾死鬼!

他顿时打了个冷战。

他意识到,他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具备了一种特异功能,气功上叫“开天目”,科学叫“第六感”,他能在某些人的脸上端详出一种不祥的东西。

现在,他对面前这个带着黑社会色彩的李作文倒不害怕了。他怕的是坐在他身边的这个女人。他断定:李作文活不久了。

蒙在鼓里的李作文突然好奇地问蒋中天:“你真的叫李作文?”

蒋中天回过神,说:“是啊。”

李作文饶有兴趣地说:“太巧了。在哈市,总有人打我的旗号骗吃骗喝,所以昨晚我的兄弟才打了你。”

接着,他又问:“那个大块头现在干什么?”

“哪个大块头?”

“就是打过我的那个。”

“噢,你是说洪原?他……死了。”

说到这里,蒋中天下意识地瞥了一眼那个女人。她的眼睛波动了一下,就像一条蛇从深深的水底游过,别人很难察觉到,但是蒋中天还是捕捉到了。

接着,她低下头,右手垂在桌子下,左手端茶杯,静静地喝,蒋中天只看到她一头黑发。她把眼睛藏在了头发里。

李作文对他们之间的微妙对视毫无察觉,他淡淡地说:“怎么说死就死了?当年我的医药费他还没有付给我呢。看来,我只有到阴间找他要了。”

这句话说得太丧气了。蒋中天的心跌进了深渊。

大家走出顺天酒楼之后,李作文拍了拍蒋中天的肩,说:“老乡,在哈市要是有什么难处,你就来找我。”

然后,他再没有多余的话,转身就走了。他走向停在路边的一辆黑车。那两个平头走在他的左侧,那个女人走在他的右侧。蒋中天敏感地想起,照片上那个女人就是站在洪原的右侧。

李作文的最后一句话,让他有些感动。

在哈市,蒋中天是一个外乡人。他在这里漂泊两年多,没有一个人关注、关心、关照过他。他忽然想叫住李作文,提醒他一点什么。

“李作文!”他喊道。

那个女人蓦地回过头来。她好像知道蒋中天心里想的是什么,双眼闪着寒冷的光,死死盯着他的脸。李作文竟然没听见,是那个女人回身的动作让他意识到有人在叫他,回过头来。

蒋中天讪讪地说:“再见啊。”

李作文没理他,继续走了。蒋中天一直望着那个女人的背影。她钻进车里之前,又回头看了蒋中天一眼。

第三天晚上,那个女人给蒋中天打来了电话。她说,李作文约他谈个事,要他到顺天酒楼南五十米的那家Fifi酒吧见面。蒋中天本来不想和李作文这种人过多打交道,但是他还是答应了。

他还想见见她。他希望通过多一点的接触,得到另一种答案,证明自己的感觉是错的。

三天来,他一直在恐惧的海洋里翻腾,越陷越深。他害怕回想她的眼神。他害怕自己准确的预感。他什么都害怕。

赶到Fifi酒吧之后,蒋中天发现只有她一个人在。

她依然穿着那件黑色T恤,白色牛仔裤,静静坐在一个角落里,蒋中天一进来她就看到了,她远远地望着他,等着他走过去。

蒋中天一下紧张起来。李作文呢?她要干什么?

也许,她只是要警告自己,因为他看见了不该看见的东西。也许,她要缠上自己了……

他在她对面坐了下来,朝她笑了笑。她也笑了笑,露出洁白的牙齿。她笑起来比不笑好看。酒吧里很安静,除了他俩,没有其他的顾客。

“李作文呢?”

“他一会儿就到。”

她说着,用左手斟了两杯酒,端起一杯举了举,喝了一口。

蒋中天端起另一杯,慢慢喝了一口。

“你怎么总看我?”她看着酒杯,一边把玩一边笑着说。

“你长得很漂亮。”蒋中天感到自己的奉承很肉麻。她一点都不漂亮。

“是吗?”她抬头看了看蒋中天。

蒋中天从她的表情中感觉到一丝庸俗的气味,心里略微踏实了一些。她也许就是一个秘书。

“其实,我并不喜欢万能公司,一直想离开。”她突然说。

“为什么?”

“你好像是个文人?”她莫名其妙地扭转了话题。

“我过去一直编杂志。”

“文人都喜欢豪饮,来,我们干一杯。”

蒋中天端起杯和她碰了碰,一饮而尽。一杯洋酒下了肚,蒋中天就有点晕乎了。他喝不了多少酒。

“过去,我也常常信笔涂鸦,写些诗什么的,这些年中断了。”

蒋中天的心里不可抑制地冒出了那种男编辑对文学女青年的热情:“你是什么大学毕业的?”

“医学院。”

“听口音你不是本地人。”

“我是南方人。”

“那你怎么跑到北方来了?”

“为了找一个人。”

“男人?”

“男人。”

“你够痴情的。”

她又笑了。她的脸在蒋中天眼前晃动起来,有点像一个幻影。

“我喝喝喝多了。”

“没问题,呆会儿我送你。来,再喝一杯。”

这时候,洋酒在蒋中天的嘴里已经没了味,变成白水。两个人一杯接一杯地喝起来,两瓶洋酒转眼就光了。

她的脸越喝越白。蒋中天的脸越喝越红。他感到整个酒吧都旋转起来,她也旋转起来。她好像转到了他身旁,轻轻扶起了他。他摇摇晃晃地出了酒吧的门,风一吹,胸膛里就翻江倒海了。

门口停着一辆出租车,白色的,开车的好像是一个女的。他晕晕乎乎地钻了进去,那个女人坐在了他身旁。他头重脚轻地栽到了她的怀里。

“你住在哪儿?”

蒋中天几乎分不清是她问的,还是司机问的。

他含糊不清地说:“怀柔公寓……”

车开动了。他感觉身体好像在朝上漂浮,又好像在朝下沉陷,他觉得自己在接近地狱。

这女人身上有一股香气,不是香水味,不是胭脂味,而是女人的体香,幽幽的,肉肉的,令他骨酥眼饧。

两年来,他经常泡在鸡窝里,闻惯了那种虚假的刺鼻的香气,此时,他如同在沙滩干渴了无数日子的鱼,一下被水吞没了。

他混混沌沌地昏睡过去。不知道过了多久,他迷迷糊糊地感觉到车越来越颠簸了。他惊醒了。他忽然想到,从那个酒吧到他的住所之间,都是平坦的大街,怎么会这样坎坷呢?

他挣扎着抬起头,发现车正在荒郊野外行驶!

前面是一条坑坑洼洼的土道,车灯射出去,土道惨白。两旁是歪歪扭扭的柳树,密匝匝的柳叶就好像是一头头乱发。

远处是无边无际的黑暗……

他猛然想起了洪原之死:一天晚上,他鬼使神差地跟一个不明身份的女人走了,结果车毁人亡……

他的酒陡然醒了一半,一下坐起来,盯住了她。车灯的反光照在她的脸上,显得更白了。

“这是朝哪儿开?”

“到我家里去。”她轻柔地说。

“你家在哪儿?”

“南岗子。”

“南岗子是什么地方?”

“是一个村子,我在那里租的房。”

那个女司机一直没有回头,她专心致志地朝黑暗的远方行驶着,蒋中天只看见她一头黑发。

“为什么要到你那里去?”

“刚才,车开到了怀柔公寓,可是怎么都叫不醒你。我不知道你住多少号,只好把你带回来了。”

说话间,车果然开进了一个村子,七拐八拐地停在了一个大铁门前。她付了车费之后,扶着蒋中天下了车。蒋中天四下看了看,村子里一片漆黑,没有一家点灯,所有的房子都黑糊糊的,有一种阴森之气。他没听到一声狗叫。这不符合农村的常态。

她拿出钥匙打开了大铁门,然后又伸过手来扶他。蒋中天感到她不是来扶他,而是来拽他。

他小声说:“我想回去……”

“回哪儿?”

“怀柔公寓。”

“等你回去,天都亮了。”

说完,她就把大铁门关上了。

实际上,这时候蒋中天还没有完全醒酒。他模模糊糊地感觉到,她的房子好像是面朝北的。房子里很简陋,好像只有两样东西:地上一张床,铺着黑白格的单子;墙上一幅画,是著名的黑白木刻《一个人的受难》。麦绥莱勒的作品一直为无产者擂战鼓,为资本主义敲丧钟。

进了门之后,她就剥掉了蒋中天的衣服。接着,她也脱下了自己的衣服。

蒋中天突然醉醺醺地问了一句:“你叫什么名字?”

她抱着他摔到了床上,低声说:“完事再告诉你。”

这女人看起来很宁静,实质上非常狂热。她好像贪嘴的孩子吃冰棒一样把蒋中天吸吮了一遍又一遍,最后只剩下了一根瘦溜的木棍儿。

蒋中天在仙境和地狱之间上下升降,他感到自己活不过今夜。不过,他庆幸自己得到了这样的死法,比洪原幸运多了。

当第一缕曙光透过窗子爬进来屋里时,她疲惫地从蒋中天的身上翻落下来,平静了一会儿,她说:“我叫梁三丽。”

就这样,蒋中天和梁三丽混到了一起。

蒋中天后来才知道,李作文请他吃饭的第二天,梁三丽就悄悄离开了万能公司。南岗子村这个房子就是她离开万能公司之后租的。她暂时还没有出去找工作。

“为什么辞职?”蒋中天问她。

“不为什么。”她淡淡地说。

这时候,他们一起坐在蒋中天住所的阳台上晒太阳。十九楼。

朝远望去,高高矮矮的楼房好像大大小小的石头,密密麻麻,无穷无尽。渺小的人类如同石缝儿间的小草,顽强地生长着。在狭窄、凶险、重压的环境中,每个人都学会了存活的杂技。

“是不是李作文对你有什么……过分的举动?”

梁三丽清清楚楚地说:“我早就和他睡在一起了。”

蒋中天的心一下有点不舒服。

梁三丽把脸转向了他,说:“他可是黑社会老大,你动了他的女人,怕不怕?”

蒋中天把话头引开了:“他什么时候来哈市的?”

“好像七八年了吧?最早,他在哈市搞水果批发,欺行霸市,在市场没有一个人敢惹他。后来,他干脆不做生意了,拉了一群兄弟,专门收保护费。那期间,有几个人先后被他割断了脚筋。再后来,他摇身一变,成了拆迁办公室主任,那些钉子户一听他的大名,都乖乖地把自己拔了。去年,他成立了万能公司,想做谁的生意就做谁的生意。”

“他霸占了你?”

“不,我是自愿的。”

“你喜欢他?”

“不知道。”

太阳偏西了,他们进了屋。

梁三丽走到写字台前,看那本《圣经》。这本书宽阔而厚重,褐色封面上烫着金字,四个角包着黄铜皮,像一个精致的匣子。

她用左手一边翻一边说:“你信它吗?”

“不信。”

“那你为什么还看它?”

梁三丽翻到了扉页,说了一句:“洪原?”

蒋中天蓦地把目光射过去。

“这不是你的书?”她问。

蒋中天走过去看了看,扉页上果然有“洪原”二字。

当时,他和洪原每人买了一本《圣经》,他逃离公司那天拿错了。他这才明白这本书里为什么夹着洪原的照片!

“拿错了。”他说。

“那次吃饭,你好像说过这个人。”

“是的,他死了。我那本《圣经》永远也调换不回来了。”

“你和他是朋友?”

“最好的朋友。”

梁三丽叹了口气,说:“这本书应该算是遗物。你那本书也成了遗物。”

接着,蒋中天对梁三丽讲起了他和洪原的友谊,他的脸上充满了怀恋和感伤。他当然没有提那笔巨款的事。梁三丽听得十分认真。

当蒋中天讲到一个女人驾驶洪原的车,直接开进了深谷,两个人双双毙命,那个女人的脸摔得四分五裂,血肉模糊,没有一个人知道她是谁的时候,梁三丽突然“咯咯咯”地笑了起来。

蒋中天吃惊地说:“这么恐怖的事,你还笑得出来?”

她止住笑,淡淡地说:“我在想,假如医生能把那个女人的脸一点点修复,重现她的本来面目,那可能是更恐怖的。”

陆:杀

这天,梁三丽离开怀柔公寓,回南岗子村去了。她要把那里的房子退掉,搬过来和蒋中天住在一起。蒋中天要陪她一起去,被她拒绝了。

晚上,蒋中天一个人没事儿,离开公寓,在大街上转悠。天阴了,远天有隐隐的雷声在滚动。

他一直在想梁三丽,这个突然闯入他生活的女人。他说不清她比鸡更高贵,还是比鸡更低贱,但是,他承认自己被她迷住了心窍。

现在,他不想再走进那些歌厅之类的地方找小姐了,他被梁三丽抽干了,目前只需要休息。于是,他走进了一家电影院。

电影院里空荡荡的,竟然没有一个观众。他找了一个不远不近的正中间的位子坐下来。这时候,他还不知道演什么电影。他坐了好长时间,还是只有他一个人,而全场的灯都灭了,电影已经开演。

他有些不忍心:整个电影院为一个人服务,他们不是亏大发了吗?

今天放映的竟然是一部恐怖片,美国的,《当树枝折断时》。开头是一个下着暴雨的夜晚,有一群青年男女在雨中跳舞……

蒋中天忽然感到了一种孤独和空虚。

他转身朝后看了看,一排排的空座位被银幕的光晃得忽明忽暗。

他又转头朝左右看了看,那些空座位都端端正正地朝着银幕,好像正在面无表情地观看着。突然,电影里的一个女孩惊叫起来———她在雨水中发现了一截断手。

右边有动静。蒋中天转头看过去,这个电影院里终于进来了第二位观众。是一个高个子男人,穿着一件黑色雨衣。看来,外面已经开始下雨了,只不过那声音被电影里震耳欲聋的雷雨声遮盖了。

进来之后,他并没有摘掉头上那宽大的雨帽,那雨帽低低地挡住了他的眼睛。

他走到蒋中天这一排,侧身走了进来。开始的时候,蒋中天没有太在意。整个电影院只有两个人,坐得近一点更好———尤其是看恐怖片。另外,如果这个人坐在他后面,那么他也感到不安全。

相反,要是这个人坐在他前面,后脑勺对着他,人家也会感到不安全。

可是,蒋中天没想到,这个人竟然一直走到了蒋中天的旁边,紧挨着他坐了下来。

太古怪了。整个电影院的座位都空着,他却偏偏坐在了蒋中天的身旁!更奇怪的是,他一直没有脱掉雨衣,也没有摘掉雨帽。蒋中天看不见他的脸,只闻到一股雨腥气。

他不安地朝左边看了看,又看到了一个人。他的个子也高高的,同样穿着黑色雨衣,戴着低沿的雨帽,几滴雨水正往下淌。这个人同样走到蒋中天这一排,侧着身子走了进来。他也要坐在蒋中天身边!

像兔子一样狡猾的蒋中天早就感到了不对头,他趁第二个人还没有逼近,猛地站起身朝他冲过去。实际上,他是为了摆脱最近的危险。

他几步窜到两个怪人中间的位置,纵身一跃,跳到了后一排。那两个人立刻跨越座椅追赶他。蒋中天的身体干瘦,灵活,转眼就翻过了六七排座椅。而那两个高大的不明身份的人显得笨重多了,他们还在跨越那一排排座椅的阻碍时,蒋中天已经跑到了通道上,拼命朝出口冲去了。

他逃出电影院,一直在大雨中奔跑,七拐八绕,最后钻进了一条狭窄的胡同。

柒:我是梁三丽吗?

蒋中天回到怀柔公寓家门口的时候,雨已经停了。手机突然响起来。他打了个冷战,把它掏出来,看了看上面的号码,怎么都想不起是谁的,就接起来。

是李作文,他心平气和地说:“让你跑掉了。”

蒋中天没说话。

“你抢我的马子,肯定活不了。”

蒋中天还是没说话。

“你有一个机会,那就是告诉我,她现在在哪儿。”

蒋中天低低地说:“在我跳椅子逃跑的时候,你那两个手下应该立刻跑到通道上,把守住两个出口,那样的话,我就成了瓮中之鳖。”

说完他就挂了电话,而且关了机。他至此才知道,原来是李作文派人在追杀他!而不是警察。他宁愿是警察。他像个落汤鸡一样,哆哆嗦嗦地打开门,发现房间里的灯亮着。

他马上警觉起来。他没有关门,留下了退路,然后蹑手蹑脚地朝里走去。

在幽幽的灯光中,梁三丽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左手拿着一支小巧的针管,扎进白嫩的胳膊,朝里面注射着什么。

她有这个房子的钥匙。蒋中天呆住了。她吸毒!

蒋中天想起了她在床上的疯狂,陡然明白了———那一定是毒品的作用。

她没有抬头,只是淡淡地说:“你回来了?”

蒋中天带着梁三丽离开哈市,逃回了七河台市。蒋中天是开车回来的。经过一个小县城,在吃饭的时候,蒋中天离开梁三丽,在厕所里给文馨打了个电话。他想探一探文馨的虚实。如果她真的已经嫁人,那么,他就大张旗鼓地领着梁三丽回去。如果她还有再续前缘的意思,他就考虑把这个梁三丽甩掉。

“文馨,我回来了。”

“你在哪儿?”文馨似乎感到很吃惊。

“我在路上。”

“用不用我给你找个房子?”

“不用,我先住宾馆吧。过些天,也许我还要走。”

现在,他已经肯定文馨已经搬出两年前他和她同居的那个房子了。

“我们电视台和很多宾馆都有关系,可以打折。你打算住哪家?”

“黑天鹅。”

“我们跟他们没什么往来,你换一家吧。”

“不用麻烦了。”

对于蒋中天来说,省不省钱并不是最重要的,他只想知道他和文馨还有没有戏。他在内心里是爱她的。如果当年他不逃离七河台,那么也许现在他和她都已经结婚了。

这两年来,他越是惊惶不安越是思念她。后来,他之所以一直没给她打电话,是不敢。

现在,那笔巨款已经所剩无几,一切都无法挽回了。

“你现在住在哪儿?”他突然问。

“我?”文馨愣了一下,说:“我住在靠山别墅。”

她不但有了人,而且还找了一个有钱人。不过,蒋中天仍然不死心:“哪天我去看看你……方便吗?”

“还是我去看你吧。”她马上阻止道。

这下蒋中天的心彻底凉了。

最后他说:“过两天我再和你联系。你不要对任何人说我回来了,好吗?”

文馨说:“我不会说。”

七河台市是个新建设的城市。它不像有历史的古城那样方方正正,街道横平竖直。它的街道很乱,都是斜的,好像一个孩子在纸上随意画的笔道,几乎没有一条街道是正南正北的,或者是正东正西的。

第一次到七河台市的人,很容易迷路。这是一个没有方向的城市。

蒋中天回到七河台市,直接来到了黑天鹅宾馆。两个人一走进房间,梁三丽就钻进卫生间洗澡了。蒋中天一个人坐在床上看电视。他看的是收费频道,关于世界各地妓女内幕的节目。看了一阵子,电话响起来。

他的神经立即绷紧了:没有人知道他住在这里啊!

电话一直在响。

梁三丽赤身裸体地走出来:“你怎么不接电话?”

蒋中天有些不自然,把话筒拿了起来,可是,对方已经挂断了。

“一定是色情服务。”他说。

梁三丽坏笑起来,坐在他身旁,一边抚摸他一边好奇地说:“哎,你叫一个来呗?”

“别胡闹。”

“我说真格的。我很想听听她们怎么跟男人谈生意,那一定很好玩。”

“那你呢?”蒋中天半真半假地笑着问。

“我藏在衣柜里呀。”

“可是,她要是缠上我怎么办?”

“那你就干她呗。”

“你不醋?”

梁三丽抚摸蒋中天的手加快了速度,说:“白天你把我伺候好,晚上你爱怎样就怎样。”

“花那钱还不如给你买一条项链了。”蒋中天虚情假意地说。

“那咱们就玩个游戏吧。”

“怎么玩?”

“我化化妆,扮成女鬼,等你干了她之后,我就慢慢走出来,保证吓跑她。”

“太无聊了。”蒋中天不想惹一点麻烦。

“你就陪我玩玩吗!”

梁三丽一边说一边爬到他身上。她面庞潮红,双眼迷离,举动狂野,蒋中天知道,她刚才在卫生间里一定吸了毒。两个人在床上折腾了一下午,都累得筋疲力尽。

休息了一会儿,他们穿上衣服,下楼到餐厅吃了点东西,回来时,刚走进房间,就听见电话嘟……嘟地响。

蒋中天快步走过去,抓起了话筒。

又是色情服务。他拒绝了。

梁三丽在后面轻轻抱住他,说:“你要是不叫鸡,那我就叫鸭,然后,你藏在衣柜里装鬼,怎么样?”

蒋中天无可奈何地说:“好吧。一会儿要是再有这种电话,我照办就是了。”

这时候,他们两个人都不知道,这个房间的衣柜里曾经站过一具女尸。

过了一会儿,电话果然又响了。这些小姐像蚊子一样。还是刚才那个鸡。

蒋中天叫她过来了。他放下电话之后,梁三丽激动得几乎颤抖了。

她手忙脚乱地跑进卫生间,把头发梳下来,垂在脸上,然后,披着一条白色浴巾走出来,问蒋中天:“你看像不像女鬼?”

蒋中天说:“像个鸡。”

梁三丽扑上来打他。这时有人敲门。

梁三丽把头发甩到了脑袋后,小声说:“来了!”

蒋中天一边起身去开门一边小声说:“你快点躲进去。”

他打开门,一股刺鼻的香气扑面而来。这个小姐穿着黑色低胸无袖衫,紧绷绷的牛仔裙,棕色高跟皮鞋。她热辣辣地望着他。

这时,他听见梁三丽在衣柜里弄出了声响,好像胳膊撞着了拉门,或者脚尖踢到了拉门,他怕这个小姐起疑,急忙说:“请进。”

接着,两个人开始谈生意。蒋中天别扭极了。他经常和这种女人打交道,可以说是轻车熟路。他之所以感到别扭,是因为另一个女人就站在衣柜里,全神贯注地聆听着。

他发现,这个小姐一进屋就对那个衣柜有一种警觉,也许她听见什么了。为了不被她发现破绽,他一直在试图转移她的注意力。

他们关了灯开始交易之后,那个小姐突然对他说:两个多月前,这个房间死过一个小姐,尸体就藏在那个衣柜里……

蒋中天的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一下就软了。他不知道,藏在衣柜里的梁三丽听了这些话会吓成什么样子。也许,她在黑暗中朝旁边摸一摸,会摸到一具冰冷的女尸,和她并肩站着……

他希望这个小姐快点离开,索性装起了那个变态杀人犯。那个鸡害怕了,一边慌慌张张地穿上衣服一边跟他要钱。就在这时候,梁三丽在衣柜里说话了,她即兴扮起了那个冤死的小姐。

她把嗓子压得太低了,简直不像她的声音了,蒋中天听了都感到全身发冷。接着,她慢吞吞地拉开了衣柜的门,直僵僵地走了出来。这时,蒋中天已经和那个鸡一起躲在了靠窗的墙角。

蒋中天表演得太像了,他真的吓得连话都不会说了。事实上,他看着梁三丽那副样子,心里确实有些瘆.房间里黑糊糊的,借着外面挤进来的一点光亮,他隐隐约约看见她藏在头发后的眼睛死死盯着自己,那是一双吃人的眼睛。

而且,她躲进衣柜之后,一定在脸上抹了白粉,不然不会这么白,像死人一样的白。还有,她还在嘴角画了口红,看上去真像一摊血……

她直挺挺地跨上床,又迈下床,径直走向蒋中天。

那个鸡终于跑掉了。

蒋中天竖起耳朵听了听,她“噔噔噔”地跑远了,最后听不见了她的脚步声,这才放下心来。这时候,他猛然发觉梁三丽仍然披头散发地立在他的面前,死死盯着他。

她离他太近了,她的脸几乎贴在了他的脸上。

“梁三丽,戏演完了!”

她的声音还是低低的,好像从地狱里传出来的一样:“你仔细看看,我是梁三丽吗?”

他打了个哆嗦。他迅速打量了一下眼前的这个女人,眼睛越瞪越大!

她不是梁三丽!这个女人的个子比梁三丽高,头发比梁三丽长!

尽管他看不清她的五官,但是他能感觉到,那藏在毛发里的眼睛绝不是梁三丽的眼睛!这双眼睛四周黑黑的,似乎肌肉早已经腐烂。

她的嘴角真的是一摊血!梁三丽藏在衣柜里扮鬼,可是走出来竟然真的变成了一具僵尸!梁三丽哪去了?

蒋中天的魂魄像水蒸气一样丝丝缕缕地散发着,声音虚飘飘地问:“你……是谁?”

这个女人猛地伸出尖尖的十指,一下抓住蒋中天的脖子,厉声反问:“你说我是谁!”

蒋中天猛地撞开她,像那个小姐一样,冲出门,发了疯一样朝下奔突。

捌:穷追

李作文发了毒誓:一定要杀了“李作文”。

自从梁三丽像个狐狸一样,在他的怀里突然消失之后,他就扬言,就是掘地三尺,也要找到她,而且要毁她的容。

第二天,有个男人像幽灵一样出现在电视台。他一直呆在电梯里,升上去,降下来……

他像个无聊的孩子。偶尔有人乘电梯,不过没有人注意到他,他们匆匆地上来,或升或降,到了自己要去的楼层,再匆匆地下去。

多数时候,电梯里只剩下他一个人,升上去,降下来。吃中午饭的时候,文馨和一群同事走进了电梯。她是最后一个进来的。

大家说说笑笑,讲着一个广告客户的笑话。

电梯下降了。忽然,文馨感到电梯内有一双冷森森的眼睛。她从大家的脑袋中间看过去,看到了半个光秃秃的脑袋,那只眼睛正死死地盯着她旁边的一个男同事,好像在想什么。

电视台的餐厅在一楼。

电梯停了之后,文馨第一个走出来。她另外的同事都走出电梯之后,她回头看到那个光头仍然留在电梯上。

电梯门缓缓关上了,那个人最后的眼神还在直直地盯着那个男同事的后背。这时候,她感到奇怪的人有几分面熟,但是怎么都想不起他是谁。

吃完饭,文馨一个人先回了办公室。她为了保持苗条的身材,吃饭一直像小猫一样少。电梯下来了,缓缓打开,她刚要走进去,陡然发现那个奇怪的人还在里面站着。她一下就紧张起来。正犹豫着,那个人已经伸出手,一下把她拽了进去。

她尖叫了一声,尾音被电梯门关住了。

这个人用手按着关门钮,冷冷地问:“你读高中的时候,那个天天送你回家的男生叫什么?”

文馨吓傻了,大脑好半天才开始转动。这时候,她似乎想起这个男人是谁了。

“他叫蒋中天。你找他……干什么?”

“他欠我一顶帽子。”

“什么帽子?”

“这不关你的事。我只需要你告诉我,他是不是还在哈市?”

“他好像回来了。”

“还有一个女人?”

“我不知道。”

“他现在在哪儿?”

“大约十天前,他给我打过一个电话,说他住在黑天鹅宾馆,可是第二天我打电话却没有找到他。”

停了停,文馨又说:“我有他的电话号码,你可以给他打电话。”

说着,她颤颤地掏出手机,调出一个电话号码,举给对方。他没有接,只是看了看。

然后,他收回了一直按着关门钮的手,说:“你长得和上中学时一样漂亮。”

门开了,外面等了很多要乘电梯的人,几个男人正在骂骂咧咧地发牢骚。光头大摇大摆地走了出去。文馨一下就靠在了电梯的一角,豆大的汗珠滚下来。

这天晚上,李作文一个人开车去靠山别墅了。出了市区,一直朝西开。翟三告诉他,靠山别墅距离市区大约半个小时的路程。

开着开着,天黑下来,而且下起了雨。雨不大,但是天阴得像一口黑锅。估计这雨一夜不会停了。他打开雨刮器,同时减慢了车速。

这个人在黑道混了十几年,满身刀疤枪疤,谁都认为他是一个不要命的主。实际上,他的内心深处有两个不为人知的死穴———怕鬼。

怕血。

他离开市区已经将近半个小时了,却没有看见靠山别墅的影子,甚至连一盏灯光都没有。远处是无边无际的黑暗。

雨刮器在无声地工作着,好像两只从车前伸上来的干瘦的手臂,急切地摆动着,似乎想阻止什么。

李作文想,他之所以还没有看到靠山别墅的灯光,是因为他开得太慢了。于是,他稍微加快了车速,继续朝前开。

突然,一辆切诺基出现了,它车头朝前停在路边,好像坏了,没有开灯,黑糊糊的。李作文减了速,慢慢靠近它。他的车终于开到了这辆切诺基的旁边,它的驾驶室里黑洞洞的,好像没有司机。

李作文感到,这辆车十分诡异。

他慢慢开过它,终于在车前看到了一个人,这个人上半身钻进了车下,下半身露在外面,他拿着手电筒,正在左前轮下面捣鼓着什么。他的裤子被雨浇得湿淋淋。

看得出来,他长得高大而健壮。李作文的心缩紧了。

他停下车,摇下车窗,喊道:“师傅,去靠山别墅怎么走?”

那个人在车下伸出手电筒,照在了李作文的脸上,粗声粗气地说:“一直朝前开。”

手电筒的光很刺眼,李作文并没有看清楚车下这个人的长相。

他正要走,那个人又说了一句:“朋友,你千万不要走错了。”

李作文一踩油门,开走了。开出了很远,他回头看,公路上一片漆黑,隐约可以看见那孤独的手电光晃来晃去,就像梦中那忽明忽暗的蜡烛……

他又朝前开了一段路,那手电光才渐渐消失。一个“丫”字形的岔路口出现在了前面。

李作文马上警觉起来。那个人不是说一直朝前走吗?这里怎么突兀地冒出了一个岔路口?他忽然想起了那个人最后说的一句话:朋友,你千万不要走错了……

朝左?朝右?李作文越来越紧张了。

他好像有一种预感:这两条路分别通往生死、幽明、阴阳,一旦选错了,那么就是踏上了一条永生永世不归路!

他掏出手机,给翟三打了个电话,问他怎么走。翟三说,他从来没走过这条路。

他放下电话,从车里探出脑袋,向四周张望了一下———左边是黑黢黢的山影,右边是坦荡荡的平原。他想,靠山别墅当然应该靠山。

于是,他一转方向盘,开上了左边的公路。远方,像命运一样深邃。

玖:死路一条

蒋中天在七河台公寓落下了脚。那一天,他魂飞胆散地跑下大堂,两个保安都愣愣地望着他,似乎想探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停了一下,想告诉他们刚才发生的恐怖一幕,然后带他们上去看一看。可是,他马上打消了这个念头,直接跑了出去。

他再也不想回去了。

除了一件西服,他没有什么东西留在那个房间里。存折一直揣在他身上。他不在乎梁三丽被弄到哪里去了。他正打算甩开她,这是一个好机会。

他想离开梁三丽有三个原因:第一,李作文正在追杀自己,只有甩开她也许才能保住这条命。

第二,他现在连亏本带挥霍,将近一百万人民币已经所剩无几了。

而梁三丽吸毒,那是个漏底的匣子,他要是和她继续鬼混下去,很快就会变成穷光蛋。说不准,哪天她还会趁他熟睡之际,偷走他所有的钱溜之大吉。

第三,七河台有文馨。他的心里还对文馨抱着一丝渺渺的希望,如果梁三丽一直跟着他,那么他就更没有希望和文馨破镜重圆了。

当天晚上,蒋中天住进了另一家小宾馆。这一天黄昏,蒋中天接到了文馨的电话。

“你还在七河台吗?”

“我还在。”

“你住在哪儿?”

“密云公寓。”

“你……一个人?”

“当然是一个人。”

“你不走了?”

“不走了。”

“那你有什么打算吗?”

“我想找一份工作……”

“找工作?”文馨有点不解。

“这两年我做生意赔得一塌糊涂,只剩下了一点过河钱。我反思过,我不是经商的料,我还得干老本行,哪怕从头做起。你们电视台招聘人吗?”

文馨沉吟了半晌,突然哭了起来。

“你,怎么了?”蒋中天问。

文馨不说话,还哭。

蒋中天的心也有些酸溜溜的,低声说:“别哭了,啊?”

文馨终于止住了哭,轻轻地说:“我们见个面吧,都两年了……”

“我也想啊!”蒋中天激动地说。

“这样吧,你到我这儿来。今晚,我一个人在。”

“你在哪儿?”

“靠山别墅,13号楼。”

“怎么走?”

“你开车吗?”

“开车。”

“上环城路,从高丽屯出口出去,出了市区,往西,一直朝前走,大约半个钟头就到了。”

“我什么时候去?”

“我现在在外面有点事。八点钟,好吗?”

“好,你等我。”

“我等你。”

放下电话,蒋中天的心里竟然涌上了一种初恋的甜蜜。开车驶向靠山别墅的路上,蒋中天一直在回忆文馨的音容笑貌。是的,空天旷地,只有他一辆车,田野里连个农夫都看不到。

天越来越黑。他又想起了黑天鹅宾馆的307房间,想起了那个露着一条黑缝儿的衣柜,想起了那个披头散发的女子……

他不知道这世间的事是息息相通的。他以为那个披头散发的女子和他毫无关系。他不知道,此时她正在前方的黑暗深处把他等待。而她的背后,黑暗的更深处,藏着一个更可怕的影子。前者看不到后者,两者不在同一个层面。

他不知道,地下还有地下,天上还有天上,秘密的后面还有秘密。他不知道,僵尸之所以行走,是由于某种生生死死的仇恨驱动着……

他什么都不知道。他只知道朝前走,去和旧日情人幽会。走着走着,前面的公路就分成了两条,一条朝西南,一条朝西北。两个前途同样苍茫、莫测。

他停了车,疑惑起来。

文馨在电话里告诉他,一直朝前走,这里怎么出现了一个岔路口?

他拿起手机,拨文馨的电话。她的手机竟然不在服务区。这下蒋中天有些急了。他猜想,靠山别墅也许在山上,没有信号。

他像李作文一样,从车窗里探出头,四下眺望了一番,看到左边有山,右边是平原。他觉得朝左前方走应该是正确的。

不过,他没有轻率地前进,想等来一辆车,问一下。看看表,时间还早。于是,他抽出一支烟,点着,吸起来。

夜更黑了,天地间就像灌满了墨汁。他等了很久,竟然不见一辆车开过来。

他变得急躁起来,拿出手机,继续给文馨打电话。她的手机还是不在服务区。他又看了看表,还有二十多分钟就到八点了。他打算一直等下去,到了八点钟,文馨还不见他赶到,就会给他打电话。

他在黑暗而封闭的车里坐了一会儿,感到有些压抑,有些空虚,就把车灯打开了。

说起来很巧,就在这时候,有一个老汉,扬着一根好像鞭子一样的东西,驱赶着一群黑羊,正横穿公路。

蒋中天急忙打开车门跳下去,喊道:“大爷!”

那个老汉转过身,用胳膊挡住了眼睛,只露出下面半张脸———车灯太刺眼了。

“请问,去靠山别墅怎么走?”

老汉不耐烦地举起另一条胳膊,朝左边那条公路指了指,然后,把身子转过去,赶着羊群走下了公路。那群羊无声无息。

车灯把一条孤寂的公路照得雪亮,而公路两侧,就是无边的黑暗了。那个老汉和那群羊,出现在黑暗中,又消失在黑暗中。

蒋中天就想:幸好自己及时打开了车灯,不然,这个老汉和羊群就会悄无声息地穿过公路,错过这个问路的机会。

他开车驶上了左边这条公路。这条岔路同样平坦,两旁绿树茂盛。他开始设计,见到文馨之后,上床之前,应该说些什么。可是,他发现自己的心思再也专注不起来了,好像心底隐隐约约地潜伏了一个什么疙瘩,他必须解开但是还没有解开。

他想来想去,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了那个老汉还有那群黑羊。是的,他就是感觉那个老汉和那群羊有些不对头!很多人见过黑羊。

不过,这世上毕竟白羊多,黑羊总是寥寥无几,屈指可数。可是,那老汉赶的竟然是一群黑羊!

羊吃草时是低头的。而它们走路的时候,则一定有的低头有的抬头。

可是,蒋中天清清楚楚地记着,那群黑羊穿过公路的时候,全部低着头,蒋中天没看见任何一只黑羊的眼睛!

羊有时叫有时不叫。不过,它们要是在雪亮的车灯前走过,一定会高一声低一声地叫成一团。即使不全叫,也不会一只都不叫。可是,那群黑羊横穿公路的时候,竟然全部缄着口,那种静默极其反常!

最后,蒋中天又想到了那个老汉。

他同样没看见那个老汉的眼睛,他甚至没记住他的脸形,只记得他的脸很洁净,只有皱纹,没一根胡子。

这倒没什么。在车灯前,他用胳膊挡住眼睛是应该的。可是,蒋中天还是觉得他哪里不对头。是衣服?他穿着一件老式立领对襟灰色夹袄,下面是一条很旧的黄军裤,裤腿儿一高一低地挽着。脚下好像是一双圆口布鞋,黑色的,粘满了泥巴……

他的衣服也没什么问题。

还有……

蒋中天的心突然一阵痉挛———他手里拿着的那个东西!

那东西像鞭子,但绝不是鞭子!那是一根长长的木棍,挑着一串白色的类似纸钱的东西,“哗啦啦”地响……

他在农村时见过这种东西———谁家的老人死了,下葬时,孝子就会扛上这个东西,走在棺材前,一路走一路号哭。棺材入土之后,这个东西就插在坟头上……

它是引魂幡!在这空旷的荒郊野外,在这死寂的黑夜里,一个老汉竟然挥舞着引魂幡驱赶着一群黑羊!蒋中天越想越害怕。那个引魂幡能不能是他放羊时随手在坟地里捡的呢?

蒋中天觉得事情绝不会这么浅显。至少有一点是肯定的,他从头至尾都没有看见那个老汉和任何一只羊的眼睛!

突然,前面的黑暗中隐隐地出现了一点光亮。他想那一定就是靠山别墅了,于是加快了车速。

走着走着,他又感到不对头了,因为那个光亮很孤单,很微弱,根本不像是一片住宅区的灯火,而是像……一团鬼火。

蒋中天看了看表,已经八点过几分了,可是还不见文馨打电话来。他只好继续朝前走。渐渐地,他看清那点光亮是一座孤零零的土房子,它的后面,好像有一个很大的池塘,看来屋里住着养鱼人。

他把车停下,钻出来,朝它走过去。他想再问问路。他刚刚走近窗子,里面的灯就灭了。屋里的人一定是以为有人来偷鱼了。此时,他也许抓起了锋利的鱼叉,正躲在门板后面听动静。

为了打消对方的怀疑,蒋中天把脸凑近窗子喊道:“老乡!”

里面寂静无声。一阵阴冷的风掠过深深浅浅的草丛,窗子“啪啦啦”响起来。

“老乡,我跟你问个路,去靠山别墅怎么走?”

窗子里还是寂静无声。

蒋中天感到有些害怕了,他慢慢朝后退了一步,打算离开这座黑咕隆咚的土房子。

突然,窗子里传出一个嘶哑的声音,那声音近近的,就隔着一层玻璃!蒋中天吓得猛地一哆嗦———刚才,他喊话的时候,一直和这个人脸贴脸!

“我问你一件事,你能回答我吗?”

蒋中天不敢说话,傻在了那里。

这时候他才看见,窗子里有一张影影绰绰的脸,好像戴着白帽子、白口罩,只露出一双黑洞洞的眼睛,好像是个大夫。

“你说,怎样才能把一个人的脑袋、肚子、胳膊、大腿;眼睛、鼻子、耳朵、嘴巴;心、肝、肺、脾、胃、肾、肠;骨头、头发、指甲……统统混合在一起?”

蒋中天撒腿就跑。他钻进车里之后,回头看了一眼,那座土房子的窗户依然黑糊糊的。他手忙脚乱地把车开走了。他坚信,那是养鱼人垒的土房子。也许,养鱼人回家了,一个在荒郊野外日夜游荡的精神病钻了进去。而这个精神病过去很可能是个医生……

是这样吗?

蒋中天感到身子轻飘飘的,实在没有心力再去辨别这些怪事的本质了。他朝前开了一段路,仍然不见有什么别墅,也不见文馨打来电话。他忽然感觉到,自己很可能走上了一条错误的道路。

也许,靠山别墅在另一条路上。也许,文馨的手机没有任何问题,此时她正急得团团转,一刻不停地拨打着自己的手机,可是,自己的手机始终不在服务区……

一个词在他大脑里迸出来———迷途知返。

可是,一想到孤零零的一个人驾车顺原路返回,他又胆怯了。他不想再经过那座土房子。他担心那座土房子又莫名其妙地出现在公路的另一侧。

他也害怕再经过那个岔路口,他担心那个老汉和那群黑羊再一次出现,就像录像重放一样,横穿公路,从黑暗走进黑暗……

他硬着头皮朝前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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