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植物都是平等的

时间:2015-09-29 16:30:13 

世上本没有所谓“杂草”。如果不是人类把一部分植物培育、归类为农作物和花卉,那么剩下的那些也不会被冠以“杂草”之名。在英语中,“杂草”(weed)一词的本意是指“无用或不美的植物”(plant not valued for use or beauty),有时甚至可以用来指树木,但问题在于“有用”或“美丽”与否,其实都取决于人的视角。说到底,这其实是文明社会发展的结果,就像没有“文明”也就无所谓“野蛮”与“原始”,而在礼法尚未确立、群婚盛行的初民社会中,既没有“合法婚生子”的概念,也不会产生对“私生子”的歧视,人们甚至根本就没有“私生子”这一概念。

因此,《杂草的故事》看起来像是一本关于植物学的书,但倒不如说它是借着对“杂草”的观察,来反思我们身处其中的文明社会。在某种程度上,它有点像是一个文明人对于长久以来对一些植物进行污名化而作的忏悔,并在一个人类对自然界的主宰达到前所未有强度的时刻做出一个谦逊的承认:自然界并不以人类的意志为转移,它自有其自身存在的理由。

在很多情况下,“杂草”是一个带有强烈主观性的方便标签,而不是科学的分类,它和那些“更有用的植物”之间并没有一个不可逾越的边界。车前子(芣苢)、葵菜之类是在中国古典诗文中常被提到的植物,到后世早已被视为杂草和野菜;一个地方的观赏植物,到了另一个地方却可能疯长起来,变成可怕的杂草;一种文化中的花卉,在另一种文化中也可能熟视无睹:日本《万叶集》中歌咏最多的是胡枝子,可这种小灌木在中国历来大抵只用作绿肥和饲料,很少人把它当作观赏植物。根据本书的看法,有时环境也可能是决定因素,同样一种草本植物,如果生长在残破不堪的环境中也都会被视为杂草。“它们被生长环境背负的罪名连累,长在哪里就被认为与那个地方是‘一路货色’。那些从垃圾堆中萌芽的植物,自己也变成了某种垃圾。植物垃圾。”

或许可以这样说:在“杂草”的背后,都有一双人类的“凝视之眼”。这就像美国学者温迪·达比在《风景与认同》中所说的,所有的景观背后都是人,必然涉及到谁有权来定义、再现和控制这些风景。也就是说,这种审美原则本身是一种权力。在那种英国乡村风景画中,其呈现的不是某种“事实风景”,而是“象征风景”——仿佛是井然有序的理性主义的缩影,表现着英国式的田园诗生活,而能带来审美愉悦的风光往往意味着要把那些令人不快的干扰性事物(例如农业劳动者或杂乱的树木)从画面中删除掉,以使人能够观赏纯粹的画面。

对杂草的态度也是如此:人们本能地会把那种符合我们观念中有序和美感意识的风景才看作是“美”的,如果什么植物扰乱了这种干净有序的世界,或不按人类的行为准则生存,我们就将它们冠之以“杂草”之名。这其实是一个农夫的视角:他希望看到的田野里都是有用的、整齐的、因而也是美观的农作物,而其他的植物通常只有在它们造成危害时才值得特别予以关注。

因此,一如书中所言:“我们如何、为何将何处的植物定性为不受欢迎的杂草,正是我们不断探寻如何界定自然与文化、野生与驯养的过程的一部分。”这不免意味着我们要放弃那种人类中心主义的观念,而从自然和植物本身去理解它们。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这种认识的改变本身,正是因为人类的文明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而且我们对自然的主宰性优势已经确立,这才使得人们开始觉得,那些不驯服的“野性之美”不失为过度文明的一副解毒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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