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这一切的勇敢与坚持,终究在纪容恪的毫不珍惜与满不在乎里,消失殆尽。
她忘不掉,忘不掉她去滨海酒店接应酬结束的纪容恪回家那个晚上。
当时华南下了一场雨夹雪,空气特别阴冷,潮湿得仿佛寒水都可以渗入皮肤里,贺润怕冷,她最怕冷,她怕冷遗传了贺夫人。只是贺夫人寒腿,她是腰疼,冬天来月经成为了她的生死劫,她十三岁初潮,到二十四岁一共十二年间,她数不清自己冬天哭了多少回,每年那三个月的深冬啊,她真动过死的念头。
纪容恪虽然并不爱她,可在她月经那几天,他依然会尽到丈夫的职责,记住日子提前提醒她保暖,为她熬热乎的姜汤,用勺子一点点喂她喝进去,用大掌贴在暖气片上。焐热了再为她暖腹,所以贺润觉得这世上啊还真没绝对的事情,她最讨厌冬天来月经,可也只有来的时候,她才能体会到纪容恪作为丈夫的温情,她原先喜欢秋天,因为爱他。她喜欢冬天。
贺润坐在车里,冒着严寒将车窗摇下来,她全神贯注盯着那扇酒店大门,看着进进出出的陌生人或者半熟的面孔,她不知道自己迎着风寒等了多久,脸被冻得一片红,她终于看到了纪容恪,他被何一池搀扶着,跌跌撞撞从门里出来,他喝多了,喝得酩酊大醉,虽然在贺润意料之中,可她还是经不住生气,何一池也不知道劝,铁打的身子也架不住这么往死里喝。
其实纪容恪在酒桌上可以不喝,大家敬他不假,但谁也不敢灌他,他现在是什么人物啊,跺一跺脚比山洪海啸还可怕,他如果温和婉拒,这事也就作罢了。可他非接着,一来二去人们都说,纪容恪酒品最好,从没有驳过谁的面子,一点不居功自傲,也不藐视别人,大家都笑吟吟来敬他。还以为他高兴。
贺润就不理解了,冯锦到底有什么好,怎么就把纪容恪荼毒成了这副模样。她再好还能胜过他自己的命吗。人如果不惜命,这和行尸走肉还有什么区别。
她隔着方方正正的窗框看对面石子阶上坐着的纪容恪,他脱掉了西服,皱皱巴巴的衬衣上挂着一根酒红色领带,他不断在呕吐。也不断在嘟囔着,此时他的哪里还有半点那高高在上的气度,他就是一个丢失了心爱玩具的孩子,用他最简单直白的方式,表达着他的心痛与崩溃。
如果不是他遇到冯锦之前,早就练就了百毒不侵的坚强,对任何事无动于衷的冷漠。他也许真的就垮了,贺润想象不到,他这样风光的男人,垮了会成什么样,和令人心生悲悯的乞丐一样吗。
何一池怕他受凉,不停想要将他拉扯起来,可纪容恪的身体一直在下沉。何一池没他力气大,又硬生生脱了手,而纪容恪也就被那股中途放弃的惯力惹得匍匐在地上,湿冷的地面,浮了一层潮湿的水坑,他脸忽然跌落在里面,带着一丝泥污。贺润本能要推门下去,但她握住车门的手紧了又紧。松了又松,最终还是放弃。
她下去干什么,他大约想要冷静,自己不是冯锦,不会在出现的霎那,激起他眼底半点星光。
何一池从水坑里把纪容恪捞出来,他急了,他一向在纪容恪面前的好脾气,这一刻终于忍不住爆发了,何一池死死扯住他衣领,狼狈的,湿答答淌着脏水的衣领,他大喊,“容哥,七年半了,该振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