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我们在市局治安处的数据库里,也没有查到相关的信息,说明她要么是离开了本市(这显然是不可能的),要么就是逃避了办理暂住证手续。所以说,不怕没有好的规定,就怕规定在执行中被有意无意的忽视了,真出起事来,这些防范措施就都失去了作用,给我们的追查工作又平添了诸多困难。
接下来的几天中,刑大和各区辖派出所、责任区中队都花费了很多的精力,在不动声色的摸排有关王雅琴的活动情况。我们的努力很快有了回报:一位房东告诉礼部街的社区民警,这个王雅琴租过他家的一处房子,但前几天,她的男朋友退了租,说回老家去了。
我们立即赶往那个房东所说的出租屋里。房间已经被打扫过了,所以还比较整齐,但有一点非常的可疑:阳台的角落里放着一只鼓鼓囊囊的彩条包,问了下,居然是这一对情侣退租后没有带走的一些杂物,房东好人,帮他们收拾到包里,等他们万一哪天想起来再回来拿。
我当时的第一个反应,是包里会不会还有残余的尸块?转念一想,都是房东来装进去的了,哪里还会有尸块呢。
核对了一下当时的租房协议,签字的这个王雅琴的身份证号和在铁桥派出所被处理的那个完全一致,可以肯定就是同一个人。师父当即决定,暂扣下那个彩条包。于是,我们当着房东的面,开包清点了下:里头大多都是旧衣物,基本上是女装,内衣外衣都有,但也一条男裤;还有一些化妆用的面霜、眉笔之类小玩意;一本快要被翻烂的小说,一看就是那种地摊上买来的盗版书;再有就是一个保温杯、一个小笔记本(纸的),翻看一看似乎像是账本,有记录日期和花销明细,但有些页上则写着几段话,看来也兼做日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