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旁边是个铺满落叶的硬泥土地,有提取条件的足印找到了6枚,经过比对,其中4枚分别属于男性死者、女性死者和报案人(现场民警穿了鞋套,很不容易留下足迹),另外两枚可能属于凶手,也可能属于看热闹的人群,甚至就是之前来游玩的无关人员。
另外,现场那辆车是男性死者名下的私车,收费站的记录显示,是案发当晚开进景区的。
除此之外,我们居然就没有了任何的物证,也没有线索。专案组七八个人,顿时一筹莫展,侦查工作陷入了僵局。
在内部的案情讨论会上,实话说,形成了完全对立的两种意见:一部分人(包括我和师父)认为,此案指控顾应文是凶手,完全没有证据支持,达不到提请逮捕、起诉的证据标准;况且,从手铐留下的痕迹、现场被凶手拿走的男性死者的太阳镜来判断,更不像是一个出于激愤而杀人的合理逻辑。另外一部分人(包括关局长)则认为,这些都是凶手可以完成的伪装,而顾应文作为一名老警察,具有很强的反侦察能力,做到这些也并不奇怪;更重要的是,凶手手法娴熟,准确的抢到了周洪涛的手枪并将两人制服,而且枪法很准,一枪一个,普通的小毛贼没那个胆子更没那个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