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她就那么安静地跪着。
长发很温柔如墨染被化开一样,湿湿地贴在苍白的脸上,那一张尖尖的美人脸更被削得只有巴掌大那么一块,有人说她像范冰冰,是那种天生的狐狸脸,无论从哪一个角度看都美得惊心动魄。
但现在的她很安详,除了嘴角含着那种诡异的笑意,我看不出她与往常有任何的不同,只不过在她身后是盛大了一片无边的花海,红的艳眼,她跪在花海之侧,头稍往下垂,眼睛半睁着带着笑,望着我。
我的心在一刹那都忘记了跳动,我知道自己要如何,我应该醒过来。
每个人都有噩梦,但为什么我的梦总是那么地如影随形,总是在我来不及睡着的时候,就来到了我的身边。
但我无力醒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的头从颈那里断掉,血喷得很高,我一脸都是那带腥味的血,我在那里看着最爱的人在我面前失去生命,却无能为力。
维宁,在我面前又一次地死去,我还是救不了她。
一个人的离别维宁是我的前妻,她死了,自杀在我家的浴缸边上,真是很讽刺的事情,当初我和她为新家去选浴缸的时候,我坚持要了这一款宽大朴素,但绝对很实用的浴缸,她当时是怎么说的,冷哼着说:“猪才会躺在这里泡澡,寻死的人,就算是淹死在马桶里,也比死在它上面高雅多了。”
她真是一个口是心非的女人,先给自己的手腕割一刀放了一缸的血水,估计是没有掌握好力度只割到了静脉,温水混着血都流成了血海,还没有死去,所以才把长长的丝袜打上结,挂在浴帘的钢管上,头伸进去,因为无力的缘故,她只能支撑着自己爬出浴缸把头伸到那个死亡之圈里,再跪下流血过多让她昏迷,她的头往下垂,最后窒息而死。
维宁就是那样一丝不挂的跪在浴缸边上,放了一池的血水,嘴角带着诡异的笑来迎接我们的结婚七周年。
我当时捧着玫瑰傻站在卫生间门口看着这个独特的结婚纪念日礼物时,我都傻掉了,半天才回过神来,我的心里是愤怒,燃起了熊熊的怒火。
她为什么要死?她活得好好的,我养着她当阔太太,她喜欢漂亮,好攀比,虚荣又爱小情绪,但我那么的爱她,我尽量的满足她,她的美容金卡上的面额要大于一个小康家庭一年的收入,出入都是司机来接送,结婚七年,她会干什么家务,连内衣都不知道要用手洗的女人,只知道和林志玲一样发嗲,连打个吊针都像动一场大手术要几个人伺候的人,有什么资格用这么惨烈的方法去寻死?
我愤怒,那种愤怒大于一切,她刚死那会儿,我跟神经病一样天天偏执于她会有一个情人,一定是那个殉情而死,无端的怀疑任何出现在她面前的男人,总是跟条忠心的猎犬一样的在别的男人身上追寻死去她的气味,用商场那决胜千里的气势,去旁敲侧击那些被怀疑者。
他们都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回避我,甚至有的用酒瓶打我的头,指我鼻子骂道:“你他妈的,我和你三十多年的兄弟了,你居然怀疑我是那种没义气的东西?你为一个女人疯成这样了。”
我不答,只感觉他眼神闪烁,心中有鬼。
直到我的司机老吴在我的追问下,忍无可忍地回答道:“周总,我都快五十五,再干两年我就要退休了,我的女儿都比太太要大,而且太太那么漂亮的人……”
他没有说下去,忽然我明白过来了,他们看我的眼神是怜悯,老吴那一张充满沧桑的脸上,有一双洞穿世事的眼瞳,里面反射出一个被强装强悍的男人,被最心爱的女人,用最绝对的方式抛弃之后的可怜样。
可悲,那个狗一样的男人,是我。
于是,我再婚了,我的新婚妻子叫李晓兰,听名字就知道是一个很简单又很普通的女子,在下了老吴车的那天,我进了电梯里,里面有一个女子抱着一个大大的文件夹,很小心地站在我身边,尽量用文件夹挡着自己的脸,非常不好意思的样子。
我转过身,让她抬起头,她慌乱得要命,公司没有不认识我的员工,她听话地抬起头,原来在嘴角处有一道小小的伤痕,就为了这么一点小伤痕就要在意成这样子,不想让帅气多金的老总看到。
她虽然长得那样的平庸甚至是丑,但是,就那么个小小的动作,多么像维宁的小性子,维宁脸上有了一颗痘痘就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怎么也不肯出来见我,最后在我的威胁下,也是这样用着一个大大的杂志挡着脸吐着舌头钻出来的。
下班后,我约她去吃饭,一个星期后,她成了我的女友,一个月后我们在美国蜜月旅行,然后,我和张晓兰搬回了我和维宁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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