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永远记得那个傍晚,因为一道出口在天色渐阴渐沉之际为我敞现,生命自此有异。
当时还在台湾,我是个初中二年级的学生,正逢周五,可以从宿舍回家过周末,我照例得从学校搭车去逛西门町一带的书店和唱片行,揣着有限的零用钱在一本小说与一盒录音带之间犹豫踌躇。那天我买了一盒Bruce Springsteen的《Born in the USA》,那是彼时美国最畅销的专辑,然后我满心期待地赶车回家。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平常挤得跟罐头似的巴士竟然有不少空位,免了一个多小时被罚站和摇晃之苦。我迫不及待地拆开那盒录音带的包装胶纸,再贪婪地阅读盒子里那其实不大看得懂的附赠的歌词小纸片,在且停且行、摆动剧烈的昏暗车厢中,专注地猜测每一首歌要说的故事的涵义。
忽然邻座有人和我打招呼:“嗨!你正在看什么?”我吓了一跳,立刻从遥远的新泽西回到现实的台北。原来是位很帅气的大哥哥,他说自己是个大学生,很爱听音乐,所以好奇我这个小弟弟何以如此用心于一盒录音带。
他拿了我的带子一看,笑了笑说:“不错,虽然Bruce Springsteen是个了不起的摇滚歌手,但你听过他以前的东西吗?”然后他就开始给我“上课”了,“课堂”里有许多我闻所未闻的人物,稀奇古怪的理论,以及充满神奇色彩的历史,仿佛是一个武侠小说里的江湖。比如一首二十多分钟长的摇滚乐,一个让吉他着火的狂人,一名躲在各种电子仪器背后制造宇宙叹息的隐士。最神奇的是到了最后,他竟然说:“可惜,Bruce Springsteen堕落了,居然在这张新专辑里加进了舞曲,那还算摇滚吗?”然后他在下车之前赶紧抄了一张小纸条给我,里面有他所谓的“入门经典”,嘱咐我一定要好好用心去听。
堕落?音乐也有堕落这回事吗?什么叫作堕落的音乐?为什么一个摇滚好汉开始玩舞曲就叫作堕落呢?再看看他那张字迹清秀的“秘籍”,上面有几个陌生的名字,他们就是传说中的高人吧?
自此之后,我按图索骥,越摸越远,觉得自己好像进入了一个超脱凡俗的世界,就像《纳尼亚传奇》里面那个神奇的衣橱,又像《哈利·波特》里火车站上那个看不见的月台——只要一走进去,我就能逃离身边这让人厌烦而庸俗的现实,得到自由。
所谓自由,首先是跟人家不一样。当其他台湾同学都在听香港过来的谭咏麟、张国荣以及梅艳芳的歌,并且不厌其烦地央求我教他们粤语发音时,我拥有一个真正的自我,那是他们所不识的。
赤裸点讲,比起他们,我比较不堕落。
然后我又想起了电影。虽然我不泡电影院久矣——总是为了省事躲在家看碟,但我实在很怀念那段日子:几乎掏尽所有零用钱去排香港电影节票房的队,然后一天连赶五场戏,中间出来就用口袋里仅余的硬币换面包干啃。听起来辛苦,忆起来觉得不可思议,但当时真有一种幸福充盈全身的舒畅。为什么?因为自由。
电影学者游静曾经写过一段十分美妙的话,大意是进电影院看戏是需要勇气的。她真是说得再好不过了。请想想看,我们和一群互不相识的陌生人坐在同一间漆黑的房子里,目睹银幕上种种惊心动魄的场面。那些场面或许叫我们汗流浃背,或许令我们潸然泪下,甚至让我们的脸从耳根开始一片赤红。虽然看不见,但邻座渐趋沉重的呼吸,身体散发出的异样,难道我们会感觉不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