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广平带着孩子,帮鲁迅抄着稿子,打着毛线衣,鲁迅深夜写作时,她则在一边躺下先睡,早睡是因为第二天还要早起忙家务。
她不仅照顾鲁迅,还事无巨细地照顾儿子。
萧红说周海婴的床是非常讲究的,属于刻花的木器一类,拖着长长的帐子。而许广平自己,“所穿的衣裳都是旧的,次数洗得太多,纽扣都洗脱了,也磨破了……许先生冬天穿一双大棉鞋,是她自己做的。一直到二三月早晚冷时还穿着……许先生买东西也总是到便宜的店铺去买,再不然,到减价的地方去买,省下的钱都印了书和画”。
到底是爱褪了色,还是红玫瑰蜕变成了饭黏子呢?相爱简单,珍惜很难。
相爱只是远距离的精神上的依恋,很容易通过想象来美化、弥补,保持起来相对容易。而珍惜,是现实中无限靠近的相看,是两人各方面习惯碰撞、融合之后的体谅,是柴米油盐、生儿育女的琐屑分担。
婚姻中的鲁迅在两首诗里提到了许广平。
第一次是在婚后5年左右:“惯于长夜过春时,挈妇将雏鬓有丝。梦里依稀慈母泪,城头变幻大王旗。”在这首诗里,许广平似乎是他若干负担中的一个,和其他种种共同构成了一个男人中年危机的梦魇。
第二次是在婚后10年,许广平生日时,他送她《芥子园画谱》做礼物,题诗:“十年携手共艰危,以沫相濡亦可哀。聊借画图怡倦眼,此中甘苦两心知。”这首潦草的诗里,爱的成分则像青烟一样消失在空气中,甚至泯灭了男女性别的差异,一派同志般的革命精神。
看得出来,她早已不是他的红玫瑰。
那些不能给婚姻中的她的感情,可以分配给其他年轻女子。当年的常客萧红,从法租界到鲁迅家,搭电车也要差不多一个钟头,依旧照去不误。有时候坐到半夜12点车都没了,鲁迅就让许广平送萧红,叮嘱要坐小汽车,还让许广平把车钱付了。萧红不怎么会做菜,在鲁迅家勉强做的韭菜合子,鲁迅会扬着筷子要再吃几个。
他善待萧红,犹如10年前善待许广平。
或者,真像莱蒙托夫诗里写的:“我深深地被你吸引,并不是因为我爱你,而是为我那渐渐逝去的青春。”1936年10月19日,鲁迅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紧紧握着许广平的手,说:“忘记我,管自己的生活!”
不知此时,他是否感念身边这个女子,用10年的青春好得无可挑剔地对待他;他是否记起10年前她留着短发神采飞扬地参加学生运动的样子;他是否想到与她共度的10年,他的创作量超过了以往任何时候;他是否知道,之后漫长的岁月中,这个女子还照顾着他的母亲和原配;他是否怀念那些她在他的心口还是一颗朱砂痣的岁月?
只是,时光飞逝,要如何才能成为一颗永恒的朱砂痣呢?
要不远不近地隔着他,不疾不徐地撩拨他,若有若无地关心他,欲拒还迎地与他谈谈虚缈的人生、空泛的艺术与吃饱了撑出来的烦恼。当然,每次见着他必定收拾得妥帖而美丽……
看看,女人们其实懂得怎样守住红玫瑰的底线,只是架不住爱情到来那一刻的飞蛾扑火,硬把恰当的距离扑没了,活生生把心口的朱砂痣扑成了灶上的饭黏子。
像魔咒一般,从结婚的那一刻起,爱情就呈逐年递减趋势。如果婚姻有幸维持终生,衡量一个男人是否爱你,或许不在于他说过多少动人的情话、许下多少堂皇的诺言、送过多少珍贵的礼物,而是他愿意和你分享饭桌上唯一的那块鱼肚子、愿意把汤钵里的鸡腿先盛给你。
我知道你懂了,可是在爱情面前,就是狠不下心肠,做不到。
(雨 奇摘自新浪网作者的专栏,李 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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