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点,也是最具争议的一点,石勒是带领胡人压迫汉人的民族沙文主义份子吗?
肯定这一命题的人最有力的证据,是石勒实行的所谓“胡汉分制”制度,即在地方行政上以汉官制管理汉族百姓,另设“大单于台”管理少数民族,在法治上也设专职人员处理胡人的司法事务。有人说这造成了民族隔阂、加剧了民族矛盾,在我看来这简直就像说一国两制造成了香港和大陆的隔阂、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加剧了民族矛盾一样荒谬。在一个胡人和汉人之间不论是经济生产方式还是风俗习惯都截然不同的社会里,胡汉分制不但不是压迫汉人,反而是最适合实际情况的基本国策。后世的许多少数民族政权同样采用了类似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