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国的银子去哪了

时间:2016-12-16 09:30:34 

太平天国在南京苦心经营十载,掠各地奇珍异宝于宫内,其他王府也都藏有金银珠宝。然而待到破城之日,曾国藩奏报搜查“贼赃”的情况,说除了二方“伪玉玺”和一方“金印”,别无所获。顿时,物议沸腾,多以其奏为谎言。

要确定湘军入南京后是否大发横财,关键在于调查太平天国“圣库”有无丰绌。《天朝田亩制度》云:

“天下皆是天父上主皇上帝一大家,天下人人不受私,物物归上主。则主有所运用,天下大家处处平均,人人饱暖矣。”

这就是太平天国的“圣库”制度。从金田起义到天国覆亡,“圣库”制度就一直存在,并为此立下严格的法律,违者议罪乃至斩首。咸丰元年洪秀全诏云:

“各宜为公莫为私,总要一条草对紧天父天兄及朕也。继自今,其令众兵将:凡一切杀妖取城所得金宝绸帛物等项,不得私藏,尽缴归天朝圣库。逆者议罪。”“一条萆对紧”,是粤地方言,意为“一心向着”。

具体执行标准,则以五两银子为限,凡藏银过此数不缴者,按律治罪。入南京后,“圣库”设在水西门灯笼巷,有六名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圣库”制度,将全体民众的财富集中管理,这也是传言南京城内“金银如海,百货充盈”的根据。

但是,“圣库”制度在太平天国后期发生内部相杀的“天京事变”后,遭到严重破坏,业已名存实亡。“天京事变”后,太平天国政权由洪氏嫡系掌管,“圣库”的性质已经由“公帑”变为“私藏”。而洪派以下人众,也纷纷效法,于“一切杀妖取城所得金宝绸帛物等项”中,仅向“圣库”缴纳谷米牛羊等物,而隐瞒了银钱衣物等硬通货。李秀成在湘军围困南京时,与“合朝文武”商议,苦劝各位“王兄王弟”“切勿存留银两”,而应“概行要买米粮”。这不但证明了天国官员不再上缴而是私藏银两,也证明了“圣库”空虚,连基本的粮食储备也得不到保障,远非咸丰初期“粮米丰足,件件有馀”的盛况。因此,“圣库”之有,毋庸置疑,而“圣库”之绌,亦毋庸置疑。

由此可知,湘军当日入城,未能发掘出巨大“窖藏”,也在情理之中。当然,“圣库”之不足掠夺,只说明湘军作为接管南京的军事组织,在对公业务方面成效不彰,并不说明作为个体的湘军兵将都空手而归。根据历史记载以及实战经验,敌国都城的金银宝藏,只是多少问题,而非有无问题;孰料南京城竟出现了有无问题,明显于理不合,与史不符。曾氏兄弟初则失望,继则恐惧,故曾国荃建议“勒令各营按名缴出”三日弛禁期内掳获的“贼赃”,“以抵欠饷”,多多少少凑个数儿,平息舆论。曾国藩则老谋深算,知道众将士固有愚智强弱之别,所得资财则有多寡不均之实,“按名勒缴”的话,所得甚少的“弱者”一定“刑求而不得”,而所得较多的“强者”必会“抗令而遁逃”。如此,则不但无补于实际收入,甚且“损政体而失士心”。

为免讥议,总不能倒贴银钱,做赔本买卖。处此两难之境,曾国藩只有实行“挺经”之法,抱着“此心耿耿可对君父”的赤诚,据实“缕”,尽量争取朝中人士的谅解。

曾国藩折奏七日后,皇帝便迅速下达了一道“理解万岁”的批谕:“逆掳金银,朝廷本不必利其所有。前据御史贾铎具奏,故令该大臣查明奏闻。今据奏称:城内并无贼库;自系实在情形。”

选自《特别文摘》2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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