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十三年早春二月的一天,郑板桥到郊外踏青赏花,信步走进一所花树掩映的小院。抬头一看,只见亭壁上贴着的是自己写的词。小院的主人是一位老妇人,当她听说眼前这人正是词的作者郑板桥时,万分高兴,忙给他准备午饭,又将自己17岁的女儿饶五姑娘喊出来,拜见这位仰慕已久的大艺术家。
饶五姑娘果然是郑板桥的铁杆粉丝,一见面就高兴地说:“久闻公名,读公词,甚爱慕,闻有《道情十首》,能为妾一书乎?”时年43岁的郑板桥对这位美丽的姑娘也一见钟情,不但为她书写了《道情十首》,还又题了一阕《西江月》。
母女俩会意地将题词收下。老妇人听说郑板桥丧偶,又主动提出将这个小女儿嫁给他。郑板桥心里自然高兴,说了两句客气话后,便愉快地答应下来,并相约两年后他中了进士,再来迎娶。
这件事被商人兼诗人的程羽宸知道了,他对郑板桥非常崇拜,便拿出500两银子替他作聘金交给饶家。雍正十五年(1737年)郑板桥自京城回来迎娶时,他又拿出500两银子送给郑板桥,作为娶新妇的费用。
当然,程羽宸的银子并不是白送,补偿的代价就是郑板桥的字画。这1000两银子,按1两白银当时能买120斤大米计算,一共能买12万斤大米。如今大米按2元1斤计算,则相当于今天的24万元人民币。这“稿费”自然不低,但以此换来的美妾,与郑板桥恩爱终生,更是“无价之宝”。
选自《现代家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