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按察使施刑
有了钟吴氏提供的部分人证物证,以及陈德的私访作旁证,罗清云犯有连环三罪,是不容辩驳的:一是持铳伤人一命,二因伤人而收买佃户顶罪,三是对徐知县遮瞒案情。而更为严重的后果是,罗清云欺瞒了圣聪,导致圣上御笔亲书的圣旨落了空,这可就是天大的欺君之罪了,就是为此砍下他的头,也不为过。既然罗清云犯有如此大罪,那个轻信罗犯的徐知县,自然也应按律治罪,跑不了的。而作为能厘清此案的程本人,自然是为圣上立了大功,不枉为一省执法长官了。
因此,在审讯中,凡罗清云不认罪不招供时,程式冲皆动用各种大刑伺候,就连当时最惨烈的刑罚倒悬锥股,也用了不止一次。此刑就是将人终日倒悬着,以火炙红的钢针锥其双股,此时倒悬的人血往下涌,全身肿胀,痛得彻骨彻心,却又喊不出声来,声音憋在喉咙口,真是比死了还难受。
罗清云是个富商,终日锦衣玉食,何曾尝过这种要死不能要活亦不得的滋味?只好不问青红皂白,你问什么,他就招什么,将那连环三罪一股脑儿都应承了下来。
就这样,程式冲给罗清云定了“以铳毙人兼欺瞒官府罪”收监。钟祖顺固然免了以铳毙人罪,但是与罗清云狼狈为奸,见利忘义,欺哄官府,加之他又是此案的重要人证,因此,也暂时收监,等待刑部对此案复审再说。
奇怪的是,一身是伤的罗清云,在签字认罪时,却是脸带冷笑,堂上的程式冲见了,不由得心中一惊:莫非此案还有隐情?
退堂后,程式冲将心中的疑虑向陈德说了,陈德说:“在下也认为,还有一点很是可疑。”
程式冲急忙问:“疑点何在?”
陈德说:“就是那个徐知县在此案中到底扮演何种角色,在下实在拿不准。在下到松滋私访时,得知他到罗府与罗清云有过一次两人间的谈话。至于谈话内容,别人不知,在下也就无从打听了。不知其中会不会有什么猫腻。”
听到陈德如此说,程式冲心中倒释然了。办案时,官员为避免当事人见面,分开讯问,本也是情理中的事。而徐永浩与罗清云单独谈话后,仍判钟祖顺充军,就说明罗清云对徐永浩并没有讲真话,足见罗清云的罪不可赦。
为此,程式冲以五品大员的身份约见了七品的松滋县知县徐永浩。谁知,当谈及铳响一案的主犯应该是罗清云时,徐永浩微微一笑,慨然说:“大人,卑职以为,大人以罗代钟,实际并没改变事情的真相,它仍是一误伤人命案。难道将充军三千里,安到另一个人头上,就是遵圣命了么?焉知不是画蛇添足,自作聪明,反使圣上为难,因为圣上原意是要将钟祖顺充军三千里。因此,卑职对大人的擅改案情,实在不解,卑职仍坚持原来的判决,并上报刑部。”
在清代,徐永浩与程式冲分属不同系统,本不属程式冲管,且徐永浩年届三十,正是年轻气盛之时,你没有拿住他的脉,他焉能就范?因此,程式冲虽然官大两级,也奈何徐知县不得,两人不欢而散。
程式冲在随后上报刑部的文书中,按罗清云的交代,写明了与徐永浩上报的完全不同的铳响命案案情,要求释放钟祖顺,改判罗清云充军三千里。